第1篇 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部門及班組。
三、 機構與職責
3.1 主要負責人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或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3.2 安全管理部門門
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3.3相關部門
公司各部門、車間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會議分類
4.1.1、公司級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例會、政府安監(jiān)部門等有關部門在公司的安全工作會議。
4.1.2、部門級安全會議。部門或部門指派下屬裝置崗位專業(yè)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4.1.3、車間級安全會議。各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1.4、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調度會議,交接班會、現場事故分析會等
4.2 會議內容
4.2.1、公司級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匯報。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應對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項等。
4.2.2、部門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安全工作任務,傳達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車間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公司規(guī)章制度、部門規(guī)定,公司、部門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4、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4.3 會議要求
4.3.1、會議要求講究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4.3.2、發(fā)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4.3.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賦予實施。
4.3.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到達會議地點。參加會議人員填寫,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4.3.5、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部門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1)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正常情況下公司每月下旬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2)車間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可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3)班組采用班前會、班后會形式召開班組會議,也可與班組安全活動結合進行。
4.3.6、會議主持人由主管生產安全的人員擔任。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級安全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車間級安全會議由車間主任擔任。其他現場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4 會議記錄及跟蹤
4.4.1、各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者負責完成會議記錄或紀要,并妥善保管;
4.4.2、會議組織者或會議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對會議決議的跟催,并負責向會議主持人或相關領導匯報。
五 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會議紀要
第2篇 工貿企業(yè)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qū)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三、定義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內容,對如下內容進行定義解釋:
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單元
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臨界量
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guī)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4重大事故
工業(yè)活動中發(fā)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給現場人員或公眾帶來嚴重危險,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huán)境造成嚴重污染。
3.5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6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qū)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3.7儲存區(qū)
專門用于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qū)域。
四.職責
4.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xié)同生產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對公司生產場所及儲存區(qū)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生產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對公司重大危險源及
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建檔。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聯系有相應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重大危險源
定期評估。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告知、培訓教育。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將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送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五.工作程序
辨識總則:
①原則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實施;同時參考《關于
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管協(xié)調字[2004]56號文)
②辨識過程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協(xié)同。
5.1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過程
5.1.1根據gb18218-2009《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中例舉的142中危險化學
物質名稱,對應公司目前使用原輔材料名,進行危險物質的辨識。
5.1.2可能構成重大危險源區(qū)域確定
根據危險貨物日常存儲狀況,進行生產區(qū)、儲存區(qū)的確認。
5.1.3 區(qū)域最大存儲量的計算確認
對確定的生產區(qū)、儲存區(qū)可能存放的危險貨物,按生產過程用量、每次采購量大小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4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對照按gb18218-2009標準中臨界量值,對危險物質進行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進行計算辨識。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為重大危險源,未達到臨界量的單元為一般危險源。
5.1.5 參考《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管協(xié)調字[2004]56號文,對公司內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界定。
5.2重大危險源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門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匯總統(tǒng)計在《危險源清單》中,且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物質名稱、數量、性質、地理位置、管理人員、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
5.2.2 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作成《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吨卮笪kU源申報表》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與預防措施、應急預案等。
5.2.3 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xié)同生產、設備部門,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新知識的獲取、技術的發(fā)展狀況定期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對應辨識結果,再次作成《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2.4 由生產部負責,對屬于重大危險源區(qū)域的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檢儀表等進行定期檢測。
5.2.5 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定期組織公司級管理層對構成重大危險源區(qū)域進行安全性的檢查。
5.3 危險源區(qū)防護器具、設備設施的管理
5.3.1 按公司《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中規(guī)定,對危險源區(qū)作業(yè)崗位應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
5.3.2 部門責任者和崗位人員須經常檢查防護器具、設備設施,保證防護器具、設備設施的齊全。
5.4 重大危險源的教育和應急救援演練
5.4.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建立的重大危險源檔案資料相關知識及時向全體員工進行教育。
5. 安全管理部門針對重大危險源的性質,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5.安全管理部門須每年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計劃,且每年實施二次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對演練過程須進行評估,并做好演練評估記錄。
5.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演練的評估情況,及時對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
第3篇 工貿企業(yè)設備設施的檢修、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公司的設備,使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原則、有標準、有規(guī)程地進行,以達到設備的使用壽命長、綜合效能高和適應生產發(fā)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所有設備設施。
三、職責
3.1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范圍內設備維護的歸口管理和統(tǒng)一計劃安排,要建立設備維護方面的各項制度和章程,協(xié)助和配合各部門強化責任意識,使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能按照公司規(guī)范要求得到貫徹執(zhí)行。
3.2 各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要按照公司關于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方針、政策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要求,對本部門的設備管理進行細化,并在執(zhí)行過程中從嚴要求,經常檢查,加強考核。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設備的使用
4.1.1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guī)定。a.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設備操作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同意執(zhí)行。b.設備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專人專機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c.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才可上崗工作。
4.2設備的三級維護保養(yǎng)管理
4.2.1 三級維護保養(yǎng)的內容:a.日常維護保養(yǎng):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設備,擦拭各個部位和加注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及時消除各種泄漏現象,班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并認真做好交班記錄。b.一級維護保養(yǎng):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件。c.二級維護保養(yǎng):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技術狀況達到設備完好的要求。
4.2.2 實行“三級維護保養(yǎng)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并遵守“五項紀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經常保持設備清潔,并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遵守設備交接班規(guī)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fā)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4.2.3設備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設備巡檢,發(fā)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guī)操作設備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4.3設備的交接班規(guī)定
4.3.1凡多班制生產的設備,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規(guī)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并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干凈,并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設備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fā)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并及時向班組長匯報處理。如設備在接班后發(fā)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3.4班組長在接到匯報后,應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4.3.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zhí)行上述交接班規(guī)定。
4.4 設備的檢修
4.4.1 專業(yè)維修工人,實行設備包修制:
1) 班組包區(qū)域,個人包機組。
2) 每個設備區(qū)域和每一臺設備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檢修責任牌。區(qū)域內要懸掛班組長責任牌,單機懸掛個人責任牌,填寫檢查維修責任者職責。
4.4.2 專業(yè)維修者有下列職責:
1) 區(qū)域包修的責任班組,應按車間制定的區(qū)域設備檢查點,分解落實到單機包修的個人,定時、定點進行巡回檢查包修。
2) 包機的個人應根據車間規(guī)定的每臺設備檢查點的檢查情況詳細填寫記錄,交車間設備組存檔備查。
3) 車間設備組應根據定時定點檢查的記錄,安排和落實該設備的預修計劃,并報設備科備案,及時排除設備事故或設備故障。
4) 操作、維修人員在實踐中,發(fā)現有不妥和失誤之處及時向車間設備組反映,設備組應立即深人現場察看,進行修改。
第4篇 工貿企業(yè)職業(yè)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是企業(yè)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職業(yè)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危害,防治職業(yè)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業(yè)危害防治職責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3.1.1設立職業(yè)危害管理機構,并提供人力資源;
3.1.2定期召開職業(yè)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1.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yè)危害防治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1.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yè)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yè)危害事故隱患;
3.1.5保證本單位職業(yè)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3.1.6組織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職業(yè)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yè)危害事故。
3.2主管職業(yè)危害負責人職責
3.2.1明確對本企業(yè)職業(yè)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任務;
3.2.2組織職業(yè)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要求;
3.2.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yè)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
3.2.4明確在職業(yè)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3.2.5各部門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的作業(y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yè)。
3.3職業(yè)危害崗位防治職責
3.3.1參加職業(yè)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yè)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yè)危害防治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發(fā)現隱患及時報告;
3.3.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
3.3.3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3.3.4當工作場所有發(fā)生職業(yè)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jiān)督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yè),直到危險消除。
四、職業(yè)衛(wèi)生告知及職業(yè)病報告制度
4.1聘用作業(yè)人員時,將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及產生的后果、職業(yè)病防護措施及相關權益如實告知作業(yè)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規(guī)章制度,產生職業(yè)病種類、后果及其預防,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作業(yè)現場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和《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并將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存在嚴重職業(yè)危害的作業(yè)崗位設置警示標志;
五、職業(yè)危害申報制度
5.1按照安監(jiān)總局《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申報管理辦法》規(guī)定,向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申報職業(yè)病危害項目。
5.2存在或者產生職業(yè)危害因素的項目按照衛(wèi)生部發(fā)放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5.3職業(yè)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5.3.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5.3.2產生職業(yè)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5.3.3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5.3.4作業(yè)場所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5.3.5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5.3.6對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從業(yè)人員的管理情況;
5.3.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5.4公司應當每年組織一次職業(yè)危害項目申報。當出現下列事項發(fā)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本條規(guī)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
5.4.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5.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fā)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fā)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5.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負責人發(fā)生變化的,在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六、職業(yè)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6.1積極開展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職業(yè)病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技能。
6.2新職工進企業(yè),必須先進行上崗前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教育培訓;轉換工作崗位,也應進行相應的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教育培訓。
6.3開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及其它空余時間,進行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培訓。
6.4結合事故案例開展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
6.5結合生產特點開展國家的有關職業(yè)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學習和培訓。
6.6做好學習培訓的記錄。
七、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制度
1各類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溫等設備設施)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裝置(專業(yè))要實行定人員,定崗位,定檢管責任。
2各相關部門、裝置(專業(yè))對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yǎng),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tài)。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
3發(fā)現職業(yè)危害防護設備(設施)有異常情況應及時查找原因并配合維修工進行修復,使之正常運行有效。
八、從業(yè)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yè)人員按照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fā)放錢物替代發(fā)放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
2公司應當對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
3嚴格執(zhí)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等標準規(guī)范要求,根據接觸不同職業(yè)危害因素發(fā)放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4車間負責個人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用、應急防護用品的放發(fā)。放發(fā)標準由安全委員會制訂。公司招聘的臨時工,農民工其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視同崗位正式工。
九、職業(yè)危害日常監(jiān)測管理制度
1公司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yè)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yè)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職業(yè)危害防治檔案,及時向員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2在日常的職業(yè)危害監(jiān)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fā)現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相關部門、裝置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yè)健康環(huán)境和條件的要求。
十、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管理制度
11對接觸職業(yè)危害的員工,安全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職業(yè)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12任何部門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的作業(yè);不得安排有職業(yè)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yè);對在職業(yè)健康檢查中
發(fā)現有與所從事職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13檔案管理部門應當為員工建立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并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員工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復印件,辦公室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第5篇 工貿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避免或減少火災對環(huán)境的污染。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維護保養(yǎng)。
三.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消防工作計劃的實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負責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確保消防器材時刻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3.2. 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日常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3.3. 公司所有員工有義務、有責任關心消防工作,維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甚至損壞消防器材。
四.工作程序
4.1、各類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規(guī)標準,嚴格履行本公司所規(guī)定的安全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
4.2、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應根據公司規(guī)定的安全職責做好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落實消防責任人,明確專兼職消防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保養(yǎng)維護或更新。
4.3、火源管理、倉庫管理等工作,遵守本公司各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
4.4、電源管理(包括電器設備安裝、臨時用電管理等)遵守本公司關于用電管理的規(guī)定。
4.5、公司綜合安全檢查時,應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發(fā)現隱患要及時整改。按屬地管理原則,各生產車間和職能部門每月組織自查,各崗位做好日常檢查工作。
4.6、消防安全教育除按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執(zhí)行外,同時強調::
4.6.1新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進行考核,并有記錄。
4.6.2每月初各車間和職能部門組織召開員工會議,對全體員工進行包括消防安全方面內容的教育,并有記錄。
4.6.3半年一次召開義務消防隊員會議,組織學習消防法規(guī)及消防知識,并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習。
4.6.4利用黑板報、宣傳窗、內部刊物宣傳安全法規(guī),報導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消防案例教育。
4.6.5積極開展“119”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使每位員工領會《消防法》,學懂消防知識,在各重點消防部位發(fā)生意外火災時能妥善處置。
4.7、消防器材管理:
4.7.1消防器材定位管理,專人負責。
4.7.2每月開啟消防栓一次檢查水壓是否正常,全公司內滅火器檢查壓力表一次,并作記錄。
4.7.3除應急搶險撲救外,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4.7.4滅火器必須放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地點,嚴防曝曬、雨淋或腐蝕。不得隨意拆卸各種滅火器,確保滅火器材完好。
4.7.5消防設備必須置放在醒目位置,不設遮蓋或在上面掛搭其他物品。消防栓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并確保道路暢通。
4.7.6發(fā)現受潮、失效的消防器材,需更換、增加消防設備,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統(tǒng)一配置。
4.8、事故應急處理:發(fā)現火警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以最快速度撥打“119”電話,同時立即報告領導,組織人員馬上撲救。發(fā)生火災報警后,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4.9、消防工作獎懲
4.9.1、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的;
2)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3)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司財產,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4.9.2、有下列行為者處以2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1)在本公司禁煙區(qū)內吸煙者;
2)違反用電規(guī)定者;
3)違反火源管理規(guī)定者;
4)損毀消防設備和消防工具者;
5)存在火險隱患,經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措施,拒絕執(zhí)行者;
6)玩忽職守,不履行職責者。
第6篇 工貿企業(yè)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3.1 設備管理部門
生產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zhí)行。
3.2 采購管理部門
負責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采購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門門
負責安全設施的管理監(jiān)督檢查。
3.4 各部門、車間及使用人員
保障在生產設施(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的管理中執(zhí)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設備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2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將設備的各項資料歸檔,根據使用說明書和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內容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4.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3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4.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4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4.4.2.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4.2.3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4.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4.4.2.5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4.4.2.6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4.5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4.5.1生技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4.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4.5.4設備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操作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4.6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6.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4.6.1.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6.2.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4.6.2.2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4.6.2.3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6.2.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4.7 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4.7.1 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4.7.1.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4.7.1.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4.7.1.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7.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4.7.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4.7.2. 設備報廢手續(xù)
4.7.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術部門確認并簽署意見。
4.7.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術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xù)
4.7.3.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得。
4.7.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4.8 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章設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yǎng)、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第7篇 工貿企業(yè)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變更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消除或減少由于工藝、設備和人員等變更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變更過程中的事故風險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施、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變更程序的管理。
三、職責
3.1 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制度。
3.2 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zhí)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與考核。
3.3各車間負責工藝、設備和人員變更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并對本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四、管理規(guī)定
4.1 變更程序
4.1.1 變更申請。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填寫“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
4.1.2變更審批。“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填好后,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并填寫“變更申請表”。
4.1.2.1 審批內容
(1) 變更目的。
(2) 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3) 變更內容。
(4) 變更帶來的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危害分析及風險削減措施)。
(5) 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6) 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7) 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8) 強制性批準和授權的要求。
4.1.3變更風險分析。變更批準后對將實施的變更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控制措施;
4.1.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責任部門組織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1.5 變更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4.1.6 變更后及時組織對相關人員的安全及專業(yè)知識進行教育培訓。
工藝設備變更
.1 工藝設備變更范圍包括:
(1)生產能力的改變。
(2)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3)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4)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5)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6)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7)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8)儀表控制系統(tǒng)及邏輯的改變。
(9)軟件系統(tǒng)的改變。
(10)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11)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12)操作規(guī)程的改變。
(13)試驗及測試操作。
(14)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15)運輸路線的改變。
(16)裝置布局的改變。
(17)產品質量的改變。
(18)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19)其他。
人員變更
.1 企業(yè)根據企業(yè)人力資源定員相關標準,明確生產單元或員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崗位設置、員工的數量等。
.2 人員的變更必須在不影響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施,應嚴格執(zhí)行人員變更管理流程,確保上(替)崗人員具備上崗能力及資格。
.3 應按“持證上崗、同崗替代、備員補充”的原則安排上(替)崗,以滿足安全生產最低標準。
.4 企業(yè)根據風險控制的要求組織對關鍵崗位進行辨識。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前,基層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應評估人員變更對現崗位安全生產的影響,選擇合適人選。
關鍵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藝危害分析結果認定的高風險作業(yè)的崗位。
(2)國家法規(guī)制度的特種作業(yè)崗位。
(3)實施風險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崗位。
(4)從事關鍵設備檢測、檢維修的崗位。
(5)審批作業(yè)許可的崗位。
(6)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評與提供培訓的崗位。
(7)管理和監(jiān)督承包商作業(yè)的崗位。
(8)環(huán)境、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測崗位。
.5 企業(yè)應明確關鍵崗位人員任職的知識、技能、資質與特定經驗的最低要求。依據崗位培訓需求矩陣,確定人員上(替)崗前的培訓內容和考評方式。并有計劃培養(yǎng)關鍵崗位的后備人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的順利實施。
.6 對上(替)崗人員要進行技能考評,考評方式可以是提問、考試、現場模擬操作等;高風險作業(yè)項目的考評應包括現場模擬操作演示??荚u人員應具備相應知識、技能和經驗,可以是企業(yè)管理人員、員工的主管領導、安全管理專職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深員工和專(兼)職教師等。
.7 替崗應經屬地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執(zhí)行;調離、調入、轉崗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人事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8 關鍵崗位變更人選不能滿足知識、技能、經驗最低要求,須停止變更。
.9 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主要包括:
(1)人員變更的審批信息。
(2)發(fā)生崗位變更員工的個人信息。
(3)變更過程中的培訓及考評信息。
(4)確保滿足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第8篇 工貿企業(yè)隱患評估分級制度
一、目的
建立公司隱患評估分級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隱患分級。
三、主要內容
3.1按照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事故隱患可以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3.2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3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4依據公司目前的實際狀況,本公司選擇采用定性的分析評估方法,確定事故隱患等級。
3.5按照隱患整改能力的管理級別確定:班組級、車間級、公司級。分別指的是立足于在相應的組織范圍內能夠將隱患控制和整改,當自身力量不足以解決時,隱患就上升到上一級的管理層面去解決。
3.6其中的公司級隱患中的某些隱患,如果屬于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企業(y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則應當列為重大事故隱患,其余為一般事故隱患。
第9篇 工貿企業(y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guī)定,實現優(yōu)質、高效、安全、衛(wèi)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于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 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是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 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zhí)行現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guī)定。
4.1.5 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 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堿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 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系修復。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 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險區(qū)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 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 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yè)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fā)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qū)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4.2.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4.2.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jié)和大風季節(jié)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4.2.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4.2.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4.2.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fā)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4.2.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了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布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應經常監(jiān)視其負荷大小和發(fā)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fā)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2.1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象。
4.2.2.2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銹蝕、損傷,沿線掛鉤或支架有無脫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4.2.2.3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4.2.2.4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松動、斷股和銹蝕現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了解車間配電線路的布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guī)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并了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周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4.2.3.1檢查導線的發(fā)熱情況。
4.2.3.2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4.2.3.3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松脫、放電和燒毛的現象,螺栓是否緊固。
4.2.3.4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3.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3.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4.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4.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5.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5.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5.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5.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5.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5.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guī)定:
4.5.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5.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
4.5.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5.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5.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4.5.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5.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5.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5.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5.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5.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5.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5.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5.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5.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5.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10篇 工貿企業(yè)應急設施、裝備、物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儲備與管理, 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一切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
三、編制依據及術語
3.1編制依據
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相關內容編制。
3.2術語
本制度不涉及相關專業(yè)術語。
四、職責
物資管理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采購及儲備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 責應急物資和裝備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五、詳細規(guī)定
5.1采購
應急物資和裝備由物資管理部門按需統(tǒng)一進行采購,所有物資和裝備采購回 來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經驗收后統(tǒng)一入庫保管。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5.2儲備
(1)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的品種包括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wèi)生類、應急搶險類及其他。
1)防護用品類:個體防護用品等;
2)生命救助類: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類:急救藥品等;
4)臨時食宿類: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訊廣播類:移動電話、對講機、有線廣播器材、擴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類:噴霧器、消毒劑、殺菌藥品、除污劑、除污工具等;
7)動力燃料類:防爆防水電纜、配電箱(開關)、電線桿、工業(yè)氧氣瓶、柴 油、汽油、干電池、蓄電池等。
8)器材工具類:絞盤、滾杠、千斤頂、手錘、鋼釬、電鉆、電鋸、油鋸、 液壓剪、滅火器具等。
(2)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定額由各專項預案所在部門根據突發(fā)事件的應急 需要確定。要重點建設重要應急儲備,優(yōu)化現有應急搶險類、公共衛(wèi)生類儲備物資和裝備。
(3)安全管理部門要統(tǒng)籌各級各類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綜合實物儲備資源,各部門要負責落實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指定人員和地點,科學合理確定物資和裝備儲備資整合實物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加強實物儲備、技術儲備。
5.3管理和維護
5.3.1管理
(1)應急物資和裝備為應對突發(fā)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物資和裝備在日常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各部門要根據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制度,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 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yè)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要根據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使用情況,每季度報告一次。
(2)各部門對現有的應急物資和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物資和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物資和裝備責任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 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tài)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 潔擦拭,如發(fā)現較為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并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 在案。
1)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應急物資和裝備的正確使用和維 護保養(yǎng)方法,確保應急物資和裝備在日常情況下的完備有效。
2)安全管理部門經常對應急物資和裝備存儲、檢查、維護、擦拭、記錄 情況進行督導,促進對物資和裝備管理水平的持續(xù)提高。
(4)對于工作不到位現象,安全管理部門有權根據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責任人 進行處罰,對于由于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后果按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不得隨意對應急物資和裝備進行拆解維修。
3.2保管和保養(yǎng)
(1)物資和裝備的保管要依據類別、性質等要求安排適應的存放倉庫、場 地,做到分類存放,定點堆碼,合理布局,方便收發(fā)作業(yè),安全整潔。物資和裝 備分區(qū)、分類堆碼,按規(guī)格型號系列化擺放,貨架上的物資擺放遵循“上擺輕下 擺重”的原則,頂上擺放的不常用,庫內副貨位和棚內存放的物資要下墊,露天存放的物資要上蓋下墊,并持牌標明品名、規(guī)格、數量。
(1)易燃、易爆、劇毒物資和化學試劑要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劇毒物資 要裝箱,加鎖保管。性質相抵觸的物資和腐蝕性的物資應分開存放,不準混存。
(2)加強物資保管和保養(yǎng)工作,做到“六無”保存,即無損壞、無丟失、 無銹蝕、無腐爛、無霉爛變質、無變形。
(3)紙制油氈要豎放,直徑1.5挪以上運輸帶不準疊放,1.80長的油軸要懸掛存放。
(4)精密儀器、儀表、量具恒溫保管,定期校驗精度。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軸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紙包裝存放, 電氣物資庫要有除蟲滅鼠措施。
(5)庫存物資要堅持永續(xù)盤點和定期盤點,做到帳、卡、物、資金四對口, 盤盈和盤虧,損壞物資要如實上報,并查明原因,報領導審批,保管員不得以盈 補虧來將盤盈和損壞物資自行處理。代保管物資應和在帳物資同等對待。
(6〕物資儲存地點要衛(wèi)生整潔,做到貨架無灰塵、地面無垃圾、料場無雜 草、無積水。
5.3.3維護管理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部門領導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 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定期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 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管理部門定期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 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3)消火栓系統(tǒng)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 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 象;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消火栓 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消火 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 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 否正常;
5)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護器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 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5.4物資和裝備調用
(1)應急物資和裝備的調用,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自主調動應急物資和裝備;經安全管理部門授權,方可統(tǒng)籌調配應急物資和裝備。
(2)情況緊急時,部門一向其他部門提出申請調用,經安全管理部門領導 批準同意后,從儲存多的部門直接調用。
(3)應急物資和裝備調撥運輸應當選擇安全、快捷的運輸方式,緊急調用時,相關部門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確保運輸通暢。
第11篇 工貿企業(yè)領導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強化企業(yè)生產過程管理中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的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日常管理。
三、術語、定義
1、領導:是指企業(yè)主要責任人和領導班子內的其他成員。
2、現場帶班:是指企業(yè)值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yè)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現場全過程的監(jiān)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企業(yè)領導在節(jié)假日期間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而專門進行的值守和監(jiān)督的管理行為。
四、職責
1、企業(yè)生技部負責本規(guī)定的制訂和企業(yè)領導值班與現場帶班表編排;負責本規(guī)定的具體開展情況的監(jiān)督落實;負責對違反本規(guī)定人員的考核。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領導現場帶班、值班表的編制;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帶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監(jiān)督落實。
3、帶班領導的主要職責:
(1)監(jiān)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
(2)檢查、糾正作業(yè)現場出現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的狀況;
(3)督促檢查現場出現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
五、管理內容
1、值班和現場帶班的工作形式
2、企業(yè)領導現場帶班制,是由負責帶班的領導,對正常工作時段內本單位全過程所有作業(yè)活動進行現場巡查與監(jiān)督管理。
3、企業(yè)領導值班,是由負責值班的領導,在節(jié)假日(8時—17時),在規(guī)定的辦公地點進行值守,檢查指導、協(xié)助解決問題及信息收集和反饋。
4、正常情況下領導值班和現場帶班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值班或帶班結束后應給予相同工時的換休。
六、企業(yè)領導帶班制的具體規(guī)定
1、企業(yè)辦公室負責每月27日前編制完成下月的現場帶班表(標注帶班領導手機號碼),經企業(y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并報送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2、帶班表必須明確規(guī)定工作日的帶班領導,不得出現人員遺漏和空缺。
3、企業(yè)辦公室建立并保管領導現場帶班記錄,由帶班人員填寫在帶班過程中發(fā)現并處置的有關事項。
4.、領導帶班必須規(guī)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5、每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6、嚴禁領導帶班空崗。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時,必須向企業(yè)負責人請假,并由企業(yè)辦公室安排其他領導值班,同時向安全管理部門通報變動信息。
7、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七、考核
1、企業(yè)辦公室或子(分廠)未按時編排帶班表或有遺漏、空缺的;或未按時報送備案的,考核責任人50元。
2、未安排領導帶班,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
3、現場帶班人員出現以下事項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1)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的;
(2)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請假導致空班的;
(3)未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
(4)不填寫相應記錄的;
(5)不認真履行帶班和值班工作職責的;
4、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或因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的按企業(yè)相關制度執(zhí)行。
5、發(fā)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第5條的規(guī)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八、本制度由企業(yè)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工貿企業(yè)應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huán)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中可能和已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三、應急救援成員職責:
3.1總指揮
3.1.1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應急處理的指揮和協(xié)調,對事故與災害的緊急處置迅速作出判斷與決策;
3.1.2復查和評估事故可能發(fā)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fā)展過程;
3.1.3指揮現場人員撤離,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3.1.4決定事故現場是否實行交通管制,協(xié)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3.1.5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做出安排;
3.1.6及時向上級安全部門報告重大傷亡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1.7在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3.2應急救援組長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
3.2.1.1協(xié)助總指揮工作,負責組織編寫項目總體應急預案,提出搶險報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導搶險,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評估事故的規(guī)模和發(fā)展態(tài)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3.2.1.4審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發(fā)生應急救援事件時為組長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2.1.5組織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3.2.1.6總指揮不在現場時代行工作。
3.2.2應急救援副組長
3.2.2.1負責應急現場的直接指揮以及組織應急救援方案的演練;
3.2.2.2負責組織專業(yè)救災隊伍進行事故中心地帶的搶救與救災工作;
3.2.2.3負責組織救災隊伍進行緊急情況下配合或替換專業(yè)救災隊伍搶險與救災,防止事故或災害擴大與蔓延。在事故調查清楚并定性的條件下,盡快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3協(xié)調聯絡組
3.3.1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3.2負責事故或災害的緊急救險、救災與處置情況的通訊指令的傳達,保證領導指揮機構與各成員之間,本單位與上級和周邊單位之間(如地方消防、醫(yī)療機構)信息及時溝通,完成調度、匯報、通告與救援工作;
3.3.3負責在整個救險救災過程中與遇險人員的家屬聯絡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撫工作;
3.3.4負責對外消息的發(fā)布與澄清事宜;
3.3.5負責保險索賠事宜的處理,做善后事宜;
3.3.6負責應急過程的會議、記錄與整理,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會議記錄報告。
3.4后勤保障組
3.4.1負責應急所需的機械、裝備、材料、生活保障物資的供應、組織、調集工作;
3.5搶險救災組:救援隊
3.5.1在第一時間內組織現場安全搶險救災工作,對搶救過程中的工藝設備、
管線以及電力等進行調整和控制,并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
3.5.2負責組織醫(yī)療人員對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臨時搶救和臨時處置,并協(xié)助醫(yī)護人員護送重傷員到相應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3.5.3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5.4負責組織調查事故經過,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3.5.5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搶險救災實施報告。
四、主要內容
4.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組長由生產部經理擔任,協(xié)調聯絡、后勤保障由辦公室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符合《安全生產法》,并保持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zhàn)能力。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車間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應急處置。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fā)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huán)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huán)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