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特種設備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目的
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 范圍
適用于對特種設備購買、使用、維修、保養(yǎng)、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 內容3.1特種設備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 2企業(yè)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文件。
3. 3特種設備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頒發(fā)的資格證書。
3. 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3. 5安裝、大修、改造后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規(guī)定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并由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fā)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 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轉交與發(fā)包方,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3. 7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經檢查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案。
3. 8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3. 9標準或者技術規(guī)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
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
3. 10特種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 11特種作業(yè)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yè)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持特種作業(yè)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準上崗。
引進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4.引用文件
4.1《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設備檢測報告》
第2篇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安裝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制度
1、接受質監(jiān)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適時向市質監(jiān)局申報安裝前告知手續(xù)。
2、對安全監(jiān)察部門開展的安全檢查積極配合,做好公司各項安全工作。
3、每年年底前向市質監(jiān)部門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氣瓶安裝數量和質量。
4、發(fā)現所安裝的氣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要立即報告,問題解決后再開始安裝。
5、發(fā)生氣瓶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原因調查。
6、為監(jiān)督檢驗機構的監(jiān)檢工作提供方便。
7、需監(jiān)督檢驗人員到現場確認時,應確認無誤后再進行下一個程序的安裝。
8、對監(jiān)檢機構發(fā)出的《監(jiān)督意見通知書》要立即整改并及時反饋。監(jiān)檢過程需要的各種數據要及時提供。
9、由質保工程師負責與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監(jiān)督檢驗機構聯系,保證聯系暢通。
第3篇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范本
特種設備操作工職責
1、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
2、上班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精心操作,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應予抵制。
3、認真做好容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容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
4、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嚴密監(jiān)視設備各參數的變化,保持最佳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各項記錄,內容須真實。
5、遇有事故時及時報告有關人員,不得隱瞞事故。
6、努力學習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事故處理能力。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fā)動群眾,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操作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巡檢制度
1、認真執(zhí)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確保設備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培訓合格才能上崗,發(fā)現設備運轉不正常,安全裝置不符合規(guī)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日常維護保養(yǎng):操作者每天進行保養(yǎng)。設備運行時,注意設備運轉、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滅菌結束后清潔、擦洗。定期維護保養(yǎng):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yǎng)。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設備停止運行后妥善處理,運行中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準超溫、超壓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保養(yǎng)維護。
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和分院領導進行報告。
2.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應立即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門。
3.發(fā)生事故先兆、設備安全隱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fā)生部門應及時向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領導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fā)生后,單位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fā)現有上述違規(guī)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單位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6.事故處理結案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7、設備安全隱患應在調查結束后制定防范和處理措施,報分院主管或有關政府部門。
預真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總則
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當地質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件》后,方可獨立承擔壓力容器操作。
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要熟悉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有關容器的結構、類別、主要技術參數和技術性能,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認真填寫有關記錄。
3.壓力容器要平穩(wěn)操作,容器開始加壓時,速度不易過快,要防止壓力的突然上升。
4.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發(fā)現溫度,壓力異常時,應及時停機檢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開機。
5.嚴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維修時必須停泵、排氣卸壓后方可進行。
二 日常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
1.嚴格按照壓力容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開始操作前,應首先檢查氣泵、儲氣罐、管道、閥門、及安全附件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3.堅持壓力容器日巡檢制度,儲氣罐每日至少排水一次,及時發(fā)現不正常狀態(tài),并采取相應措施調整和排除。
4.隨時檢查壓力容器及相關管道和附件,及時處理“跑、冒、漏”現象。
5.每月應對安全閥進行全面檢查。手動排氣以防閥芯與閥座粘死卡死。
6.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7.發(fā)現下列情況時,必須及時更換安全閥:
(1)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密封不嚴且無法修復的。
(2)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粘死或彈簧嚴重腐蝕、生銹的。
8.保持壓力表潔凈,隨時注意壓力表的工作情況。有下列情況時,及時更換壓力表:
(1)無壓力時,指針不能歸零的。
(2)表盤玻璃破裂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的。
(3)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的。
(4)壓力表指針松動或斷裂的。
(5)有其它影響壓力表準確指示的其它缺陷的。
9.壓力表每半年交計量部門校驗一次。
預真空滅菌器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每日滅菌前檢查滅菌器柜門、鎖扣、蒸氣調節(jié)閥、安全閥等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3、經常清理排氣口,去除毛絮等雜物。保持滅菌柜清潔,排氣管道通暢。
4、防止超熱現象。超過臨界溫度2℃時蒸氣不易凝結,穿透力減低影響滅菌質量。滅菌時注意觀察飽和蒸氣壓力下的溫度。
5、物品裝載量不超過90%。脈動真空滅菌器的裝載不小于柜室容積5%,防止小裝量效應。
6、注意檢查設備管線有無漏氣漏水。
7、每天工作結束后要關閉蒸氣、電源、水源閥門。
8、非滅菌崗位的人員,不得使用高壓蒸氣滅菌器。
9、每半年對滅菌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一次。
10、工作期間,操作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
第4篇 某維修企業(y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范圍
適用于對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廠內機動車輛、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職責
(1)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特種設備登記、定期檢驗、檢查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日常檢查。
(3)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a、特種設備采購前應確定供方具備該特種設備制造資質,并查驗其相關證明材料。
b、特種設備采購執(zhí)行公司《基礎設施控制程序》、《采購控制程序》及相關制度。
c、所購特種設備,應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特種設備的安裝及維修
a、物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及維修。
b、特種設備的安裝及維修必須由依法取得資質的單位進行,并報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備案。
c、承接特種設備安裝、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
d、特種設備安裝、維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特產辦要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第5篇 h化工廠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 則
1.1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 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guī)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zhí)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jiān)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 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 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 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 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yè)及企業(yè)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的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規(guī)定并組織實施;
2.3.2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監(jiān)督實施;
2.3.3 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 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
2.3.5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 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
3.1 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yè)及企業(yè)內部相關的法規(guī)、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
3.2 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 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 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 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 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 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 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zhí)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 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 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 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
3.12.2 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qū)施工批件”;
3.12.3 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 質量保證材料;
3.12.5 工程業(yè)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核發(fā)《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 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 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 發(fā)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 則
4.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4.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6篇 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修理制度
1、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相關部門審核并報單位領導批準后,由設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質量技術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的特種設備。
2、特種設備安裝前,設備科會同使用科室先確定具體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guī)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xù)。
3、安裝完后,由銷售單位向相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4、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內,由設備科負責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5、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6、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 );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7篇 特種設備和安全防護工程安全驗收制度
為保證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和落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進行施工生產,安全驗收是安全檢查的一種基本形式,施工項目必須執(zhí)行安全驗收制度。
一、安全技術方案驗收
1、項目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驗收。
2、交叉作業(yè)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專業(yè)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5、項目安全總監(jiān)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要參與以上驗收活動,并提出自己的具體意見或見解,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要督促有關人員盡快整改。
二、設施與設備驗收
1、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和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施工現場有關責任人共同驗收。
2、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區(qū)域責任工程師、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3、區(qū)域內的單位工程防護設施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專業(yè)責任工程師、施工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項目安全總監(jiān)、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驗收。其驗收資料分專業(yè)歸檔。
5、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自驗基礎上,報請監(jiān)理、業(yè)主或專業(yè)檢驗檢測機構驗收:
(1)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架;
(2)吊籃架、挑架、外掛腳手架、卸料平臺;
(3)整體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電梯;
(6)塔吊;
(7)臨電設施;
(8)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
(9)30m3/h以上的攪拌站;
(10)架橋機(公路、鐵路);
(11)鐵路營業(yè)線架空頂進、路塹開挖、石方爆破、車站改造過渡、光電纜等施工防護設施;
(12)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三、驗收要求
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2、腳手架、滿堂紅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經理或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設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設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安全驗收必須嚴格遵照國家、地方、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要求,嚴格把關。驗收人員對方案、設備的安全保證性能負責,并履行書面簽字手續(xù)。
第8篇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制度范例
下面是我們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jiān)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及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第三條本行政區(qū)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銷售(包括二手特種設備的銷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jiān)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四條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是本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縣(市)、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按各自職責負責本轄區(qū)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防止事故發(fā)生。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等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七條特種設備的生產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禁止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范圍從事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等活動。
禁止偽造、涂改、轉借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資格證書、證明文件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
第八條特種設備的銷售者應當對其銷售的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負責。銷售活動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銷售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合格特種設備;
(二)建立并執(zhí)行特種設備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并向用戶提供特種設備產品出廠時應當附有的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九條二手特種設備在銷售前,應當經依法核準的機構檢驗檢測或者安全技術鑒定,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銷售。
第十條禁止銷售下列特種設備:
(一)非法設計、制造、改造的;
(二)偽造、冒用許可證、質量證明和廠名的;
(三)未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技術資料的;
(四)二手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書的;
(五)國家明令淘汰的;
(六)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強制報廢的;
(七)國家規(guī)定不允許銷售的其它特種設備。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或者其委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并應當提供如下資料:
(一)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告知書;
(二)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三)施工合同;
(四)特種設備出廠資料;
(五)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組織計劃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六)施工人員的作業(yè)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包括二手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市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場(廠)內機動車輛還應當辦理場(廠)內機動車輛牌照。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注冊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制造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安裝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明或者場(廠)內機動車輛的驗收檢驗證明;
(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
(五)進口設備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
第十三條場(廠)內機動車輛使用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生產作業(yè)區(qū)或者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在生產作業(yè)區(qū)或者施工現場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和進行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產權單位應當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等方面的安全職責。
特種設備產權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調、管理。
第十五條下列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一)鍋爐操作、水處理作業(yè);
(二)壓力容器操作、氣瓶充裝、氧艙維護;
(三)壓力管道操作;
(四)電梯安裝、維修、司機;
(五)起重機械安裝、維修、司索、指揮、司機;
(六)客運索道安裝、維修、司機、編索;
(七)大型游樂設施安裝、維修、操作;
(八)場(廠)內機動車輛維修、司機;
(九)特種設備焊接;
(十)安全閥維修;
(十一)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接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出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指令后,應當立即整改,消除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隱患未消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人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實施許可、登記的;
(二)發(fā)現未經許可、核準、登記,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發(fā)現特種設備生產、使用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發(fā)現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嚴重失實的行為不予查處的;
(五)發(fā)現在用的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不立即處理的;
(六)發(fā)現重大的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向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或者接到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不立即處理的。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用偽造、涂改、借用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資格證書從事特種設備及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修理活動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非法制造的產品,已經實施安裝、改造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者責令限期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重新安裝、改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出借資質證書的,撤銷或者建議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銷售者違反本條例第八條和第十條規(guī)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未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yè)整頓。
第二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在場(廠)內機動車輛生產作業(yè)區(qū)或者施工現場設置安全標志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使用有嚴重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或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下列用語含義:
場(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企業(yè)廠區(qū)范圍內(含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yè)區(qū)域或施工現場)行駛及作業(yè)的機動車輛,包括內燃牽引車和推頂車、蓄電池牽引車和推頂車、全液壓式牽引車、內燃固定平臺搬運車、蓄電池固定平臺搬運車、平臺堆垛車、托盤搬運車、揀選車、輪胎式裝載機、履帶式裝載機、輪胎式挖掘機、履帶式挖掘機、挖掘裝載機、自行式鏟運機、拖式鏟運機。二手特種設備,是指從辦理完特種設備注冊登記手續(xù)到其報廢之前轉移所有權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維修,是指更換、修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受壓元件和更換、修理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備影響強度的部件、安全裝置的。
第二十四條本條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9篇 特種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一、特種設備操作工人要發(fā)揮主人翁的態(tài)度和高度的責任感,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認真保養(yǎng)好設備。
二、各崗位要實行操作工人為主,'機、電、化、儀'四結合的設備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只只儀表有專人負責,消滅無人負責現象。
三、操作人員對崗位范圍內的設備,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格執(zhí)行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
四、嚴格按操作程序與規(guī)定步驟。設備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要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運行中不超溫,不超壓,不超負荷,不準在設備運行時離開崗位。
五、對崗位范圍內設備嚴格巡回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四勤(勤檢查、勤觀察、勤聯系、勤調節(jié))'。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處理,清除故障,一時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檢修。
第10篇 特種設備的安拆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針對本項目使用的特種設備,項目部做出如下規(guī)定:
一、本項目涉及的主要特種設備有場內機動車輛、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和模板、壓力容器、掛藍等設備。
二、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后),需要在施工現場安裝或拆卸的,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部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核對特種設備是否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安裝完畢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試用,確認沒有問題后才能接收。
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包括: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四、項目部安排專人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至少每月一次定期自檢,做出自檢記錄。定期自檢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中發(fā)現的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做出校驗、檢修記錄。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在特種設備安全驗收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六、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fā)生異常情況,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作業(yè)中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七、嚴禁使用報廢的特種設備或屬于非標產品且沒有經過檢驗檢測的設備。
第11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例會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安全管理負責人召集,并將例會內容、時間、地點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2、與會人員一般應有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和本單位各下屬機構安全管理負責人參加。根據會議內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員參加。
3、議事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指示和有關會議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宣傳落實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總結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關專項活動,討論商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等,研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項。
4、與會人員應當準備好相關材料,準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好請假手續(xù),并委托其他人員參加。
5、與會人員應根據會議議程匯報有關工作內容,并積極參與討論、研究,提出建議等。
6、與會人員會后應及時將例會會議精神傳達到有關人員,并組織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市局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
7、除正常的例會外,安全管理負責人可視工作需要臨時召集會議。
第12篇 機電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各種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主管經理的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業(yè)管理工作與安全工作同步進行。
2. 協助組織搞好安全性評價工作,積極推廣應用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 企業(yè)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要對事故負連帶責任。
(二)工程機械部主管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的方針,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好生產,不違章指揮。
2. 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應同時考慮安全生產工作。
3. 發(fā)生死亡,重傷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應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并負責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
對輕傷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三)操作者的職責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 做好作業(yè)中三檢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組織排除,不能解決的須立即上報部門領導。
3. 發(fā)生工傷事故迅速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部門領導,按“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員守則
1.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他人的違章作業(yè),自覺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向領導報告。
2. 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設備保養(yǎng)及時,安全,工作現場符合文明生產。
3. 積極參加班組安全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主動為搞好安全生產獻技獻策。
4.發(fā)生和發(fā)現工傷事故,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緊急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盡快報告領導。
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 設備名稱:正面吊、叉車
正面吊:
1.操作前的準備:
每班工作前司機需對正面吊進行車況檢查,具體項目有:
(1)車體衛(wèi)生狀況。
要保持車體內外的清潔,不許有油污、灰塵等雜物。
(2)檢查柴油油位,需要時加柴油。
(3)檢查空濾的堵塞情況,必要時用壓縮空氣吹凈。
(4)檢查冷卻液的液位,必要時添加冷卻液。
(5)檢查輪胎的氣壓、輪胎的緊固狀況。
(6)檢查吊具的功能。
(7)檢查各部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檢查各儀表盤工作是否正常。
有異常立即報告工程機械部,車輛不能帶病工作。
2. 裝卸箱操作
¨1在集裝箱堆(車)上提取集裝箱的步驟:提起吊具靠近集裝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裝箱上面,確認吊具與集裝箱的中心線是吻合的;
開始放低吊具,檢查旋鎖正確地進入集裝箱的四個鎖角,旋鎖完全放好后黃燈亮,旋鎖閉鎖,若正確閉鎖綠燈亮,否則開鎖,慢慢提起吊具重復以上步驟。
小心提升集裝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裝箱,注意不要與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裝箱放在集裝箱堆(車)上的步驟:靠近集裝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對中,使集裝箱對整齊,把集裝箱就位、等待黃燈亮,開鎖,等紅燈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鎖角都已經完全從集裝箱的鎖角 。
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車步驟:卸下所有負載,把機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遠離車輛集中的區(qū)域。
啟用駐車剎車,并降低吊具,確認所有手柄都已經歸零,所有電氣 都處于 位置,把鑰匙打到“off”的位置。
¨4現場操作要求:司機按現場理箱員的計劃安排,在仔細檢查車輛周圍環(huán)境,確認車下無人和障礙后,啟動車輛小心駕駛,將車輛準時開至操作地點,根據現場理箱員的工作指令進行集裝箱空重箱裝車、卸車、落垛、歸垛、擺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對作業(yè)周邊環(huán)境的瞭望,并聽從現場理箱員的絕對指揮。
¨5正面吊吊具底盤中心在距前輪前端
1.90米垂直角度下,可進行集裝箱負載45噸的裝車、卸車、擺箱、歸垛等操作,重箱歸垛限制在4個箱體的垂直高度內,在進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時必須確認開鎖、著床指示燈提示,確認無誤后方可將箱體提升或脫離箱體,隨時關注車內告警裝置的提示。
¨6跨箱作業(yè)中,應采取起吊與伸臂聯動動作,使箱體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體提升或下落時對相鄰的箱體發(fā)生摩擦碰撞等現象,跨一個箱體提落箱時負載不得超過30噸,跨2個箱體提落箱時負載不得超過15噸(跨2個箱體提落箱原則上只限空箱操作)。
¨7為保證作業(yè)場區(qū)內的人員安全,車輛在行進時負載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空載時行進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箱體處于靜止懸空狀態(tài)時不得熄火或司機離開駕駛室,行走搬移箱體作業(yè)時,必須收臂,將箱體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夠阻礙前行的視線,目視距離應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緊急的制動措施。
¨8負載行駛時,集裝箱箱體不準傾斜,需進行必要的側移調整,使箱體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現急進、急停、急轉彎等粗暴駕駛的現象,在轉彎時要減速慢行,控制好負載箱體的慣性,如遇視線不良及復雜的作業(yè)狀況時,需由地面現場理箱員給予瞭望引導,禁止在斜坡上橫向行駛或轉彎。
¨9集裝箱空重箱、卸車、歸垛、落垛、擺箱操作中,必須按現場理箱員的工作安排將集裝箱單垛、單排箱門朝向一致,箱角對齊,按標志線或區(qū)域整齊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應在理箱員的安排下,將箱體側板放倒后歸垛,不準懸空碼放。
¨10框架及開頂箱載貨超高的卸箱與裝車,應由理箱員安排司索工領取專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盤四個孔洞內,在確認四角索具與箱體使用卡環(huán)旋緊連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員的指揮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畢后,應由理箱員安排司索工將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進行其它的正常作業(yè)。
¨11特殊貨物需正面吊懸掛鋼絲繩裝卸貨物作業(yè)時,由現場理貨員根據貨物的尺碼、件重領取適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盤四角孔洞內,由現場理貨員指揮司索工將貨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貨員的指揮下起吊貨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動貨物時,不準有急進、急停、急轉彎操作動作,由此會引起貨物搖擺不穩(wěn),易造成因慣性沖力引發(fā)貨物脫落及車輛傾翻事故。
¨12停車步驟:卸下所有負載,把機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遠離車輛集中的區(qū)域。
啟用駐車剎車,并降低吊具,確認所有手柄都已經歸零,所有電氣 都處于 位置,把鑰匙打到“off”的位置。
3. 處罰措施
凡不聽從指揮未按機械操作要領及操作要求違章、違規(guī)操作所造成的車損、貨損及人身傷害事故,由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
責任重大的將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置。
叉車:
1、人員
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2、啟動2.1、車輛啟動前,檢查起動、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
2. 2、當有機械問題的時候, 不能自己進行修理。
應關掉叉車并告知機械修理人員。
2. 3、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
2.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wěn)可靠。
起步時須緩慢平穩(wěn)起步。
3、行駛3.1、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
確實需要叉車輔助人員工作時,應配有專用的用于叉車的籃子,貨叉應叉入籃子下面專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籠中工作的人員:數量不超過2人,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所有工具裝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
3.1.2、在吊籠高空作業(yè)過程中,叉車駕駛員:3.
1.2.1 、如果高空作業(yè)性質為盤點、貼標簽等基本無危害的工作,叉車駕駛員不要離開叉車,以便及時提供協助;3.
1.2.2 、如果是維修燈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屬工具的工作,駕駛員在叉車周圍8~10米之內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監(jiān)護,提示行人繞行以及警告無關人員不得操作叉車。
3.1.2.3 只能將安全框放到2米以下后,叉車才能移動3.2、除裝卸貨外,必須靠右邊行駛;3.3、空載時貨叉距地面50-150毫米;
載貨行駛時貨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3. 4、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3.5、應與其它叉車保持三臺自身叉車長的安全距離,叉車會車時除外;3.6、在交叉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3.7、進出作業(yè)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
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3.8、在斜道上行駛時,
3.8.1 空車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車行駛, 需要倒退上坡, 貨叉向前行駛下坡。
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
3.8.2 載貨時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載貨行駛, 需要貨叉向前行駛上坡, 倒退行駛下坡。
這樣重心也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掉頭;3.9、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但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4、作業(yè)
4.1、嚴禁超載、偏載行駛。
4.2、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wěn)以及相反的過程期間,必須啟動剎車。
4.3、作業(yè)速度要緩慢,嚴禁沖擊性的裝載貨物。
4.4、遵守“七不準”
4.4.1 不準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4.4.3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
4.4.4 不準用單貨叉作業(yè)。
4.4.5 不準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4.4.6 不準用貨叉帶人作業(yè),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4.4.7 不準用叉車去拖其他車,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主管領導同意。
4.5、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6、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
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
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4.7、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4.8、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有人。
4.9、搬運影響視線的貨物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4.10、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發(fā)貨臺是否靠緊,貨車車輪是否按規(guī)定將三角木墊好,車廂里是否有人,估計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4.1
1、發(fā)現或損壞貨物、設施要如實上報。
5、停車
5.1、盡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并熄火。
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后剎車,切斷電路,并不能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5.3、叉車暫時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拉剎車。
6、充電
6.1、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6.2、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拉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7、維護
7.1、發(fā)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檢查。
7.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
不能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7.3、嚴格按照公司的叉車保養(yǎng)、維修規(guī)程進行維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應該做到:
8.1、緊伏到方向盤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緊方向盤或操作手柄。
8.2、身體靠在叉車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損傷頭部或胸部,叉車翻車時千萬不能跳車。
三、常規(guī)檢查制度
1.對機電類特種設備和操作人員制定常規(guī)檢查制度。
2. 本企業(yè)機電類特種設備叉車,特種作業(yè)員包括叉車司機、電工等。
3. 對上述設備要每日開班前進行常規(guī)檢查。
主要檢查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
應該注油部位是否注油。
并有檢查記錄著重對設備運轉情況進行檢查。
4.對特種作業(yè)人員檢查是否持證上崗;
是否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
操作者當日的身體狀況,操作者班前是否飲酒,對飲酒者拒絕上班生產。
5.要經常組織巡視檢查危險因素,對查出的問題逐項登記和改進,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向主管經理報告,并同時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四、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每班前按設備保養(yǎng)規(guī)定檢查,向注油部位注油。
2. 每周末對剎車、轉向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更換。
3. 對車輛的關鍵部位每周定期檢查一次,并做載負荷試車。
4.車輛每半年進行一次中修,每年進行一次大修,每二年一次報驗總檢。
五、定期報檢制度
對我企業(yè)的正面吊、tcm3.噸、5噸、7噸叉車要嚴格執(zhí)行定期報檢制度。
1.正面吊、叉車日常運行中發(fā)生一般異常要向工程機械部報告,通知專業(yè)檢修人員進行檢查維修,并做好檢修記錄存入技術檔案。
2. 車輛每半年要由專業(yè)隊伍進行一次中修檢測,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修理,做好中修記錄并存入技術檔案。
3. 每二年進行一次車輛大修檢測維護,做好記錄存入檔案,并報安監(jiān)局進行定期鑒定,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六、作業(yè)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1.本專業(yè)特種作業(yè)包括:電器技工,正面吊司機,叉車司機。
2. 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統(tǒng)一發(fā)放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3.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不符合特種作業(yè)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試培訓和每四年進行一次換證培訓。
5.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費先由個人墊付,考試合格后再由公司報銷,不合格者費用自理。
6. 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視為違章作業(yè),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七、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本企業(yè)作業(yè)危險源主要有電器操作,叉車操作。
2. 要對以上危險源制定專項的操作規(guī)程,由安全員進行現場操作監(jiān)督。
3. 一旦發(fā)生意外事件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保護救援,在最短的時間內尋求到醫(yī)護人員救助。
4.建立緊急意外事故發(fā)生應急小組:
組長:主管經理 副組長:工程機械部主管
成員:安全員 班組長
5.建立緊急救援演習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實戰(zhàn)演習。
八、檔案管理制度
(一)對特種作業(yè)設備叉車建立設備檔案管理。
(二)對叉車工,電工等特殊作業(yè)人員建立特殊工種檔案管理。
(三)特種作業(yè)技術檔案管理內容包括:
1.新購買進廠的設備要有出廠合格證,設備使用說明書并建立新的操作規(guī)程,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能投產使用,并建立技術檔案。
2. 每次大中修的檢修記錄及技術性能鑒定材料存入技術檔案。
3. 出現大的設備事故檢修鑒定記錄存入技術檔案。
4.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復試,升級發(fā)證的相關記載記入特種作業(yè)人員個人技術檔案。
(四)技術檔案要有專人管理。
一般情況下專業(yè)管理人員不要頻繁更換,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