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范
1.氣瓶庫
(1)壓縮與液化氣瓶庫
氣瓶庫應為一層建筑,其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一般是指承重,墻、柱、尾面均為非燃燒物質的建筑物)。
貯存氣體的爆炸下限<10%時,氣瓶庫房應設置泄壓裝置(易掀開的輕質屋頂蓋、易于泄壓的門,窗和墻等),其泄壓面積與庫房容積之比一般應達到0.14m2/m3,如配制有困難時可適當縮小,但不應小于0.1m2/m3。泄壓裝置應靠近爆炸部位,不得面對人員集中的地方和主要交通道路。作為泄壓用的窗不應采用雙層玻璃。
氣瓶的門窗均應向外開啟。庫房應有直通室外,或通過帶防火門的走道通向室外的出入口。出入口應位于事故發(fā)生時能迅速疏散的地方。
氣瓶庫和相鄰的生產廠房、公用和居住建筑以及鐵路、公路之間的距離應符合表17.9的規(guī)定。
表17.9 裝有壓縮或液化氣體的氣瓶倉庫與建筑物等的間距表
倉庫容量
(換算為40l的氣瓶數)
距離對象
間距(m)
不少于
≤500瓶
裝有其它氣體的氣瓶倉庫及生產廠房
20
>500至≤1500瓶
同上
25
>1500瓶
同上
30
無論倉庫容量多大
住宅
50
無論倉庫容量多大
公共建筑物
100
無論倉庫容量多大
鐵路干線
50
無論倉庫容量多大
場內鐵路
10
無論倉庫容量多大
公用公路
15
無論倉庫容量多大
場內公路
5
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5℃,可燃易燃氣瓶庫嚴禁明火采暖。地板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材料(如瀝青混凝土),庫房高度自地板至垛口不得少于7.5m。
氣瓶倉庫的最大容量不應超過3000瓶,并正并用耐火墻分隔成若干小間,每間限貯存可燃氣體500瓶,氧氣及不燃氣體1000瓶。兩個小間的中間可開門洞,每間應有單獨的出口。
互相接觸后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如氫氣,液化石油氣)及油質一類物品,不得與氧氣瓶一起存放。如需在同一建筑物內存放時,應以無門、窗、洞的防火墻隔開。
存放可燃和易燃氣體氣瓶的庫房,按照電力裝置的火災和爆炸危險場所劃分,屬0-2級(即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因此,安裝于庫內的照明燈具、開關等電器裝置,應采用防爆安全型。
(2)乙炔瓶庫
乙炔瓶庫與建筑物和屋外變電站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7.10的規(guī)定。
表17.10乙炔氣瓶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乙炔實瓶貯量
(個)
其它建筑
民用建筑,屋外變、
配電站
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1500
12
15
20
25
>1500
15
20
25
30
乙炔瓶庫的氣瓶總貯量(實瓶或實瓶,空瓶貯量)不應超過3000個,并且應以防火墻分隔,每個隔間的氣瓶貯量不應超過1000個。 乙炔瓶庫嚴禁明火采暖。集中采暖時其熱管道和散熱器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30℃,庫房的采暖溫度應≤10℃。
當氣瓶與散熱器之間的距離小于1m時,應采取隔熱措施,設置遮熱板以防止氣瓶局不受熱。遮熱板與氣瓶之間,和遮熱板與散熱器之間的距離均不得小于100mm。
乙炔瓶庫可與氧氣瓶庫布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內,但應以無門、窗、洞的防火墻隔開。
(3)電石庫
根據貯存物品的火災危險和爆炸性分類,電石庫屬甲類物品庫房(指存放受到水氣中冰蒸氣的作用,能產生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的固定物質),它在廠區(qū)的布設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a.電石庫房的地勢要高且干燥,不得布置在易被水淹的低洼地方,
b.嚴禁以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為電石庫房,
c.電石庫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區(qū)域和主要交通要道處,
d.企業(yè)設有乙炔站時,電石庫宜布置在乙炔站的區(qū)域內。
e.電石庫的總面積不應超過750m2,并應以防火墻隔成數間,每間的面積不應超過250m2。
f.電石庫應是單層不帶悶頂的一、二級耐火建筑。庫房泄壓裝置及泄壓面積的要求與氣瓶庫相同。
g.電石庫可與氧氣瓶庫、可燃和易燃物品倉庫布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內,但應以無門、窗、洞的防火墻隔開。
電石庫與其它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7.11的規(guī)定。
表17.11電石庫的防火間距表
名稱
防火間距(m)
≤1.0t貯量
>1.0t貯量
明火、散發(fā)火花的地點
30
30
居住、公共建筑
25
30
其它建筑物
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12
15
15
20
20
25
室外變電站、配電站
30
30
其它甲類物品庫房
20
20
注:①距人員密集的居住區(qū)和正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
②兩座庫房(或電石庫與廠房)相鄰兩面的外墻為非燃燒體且無門、窗、洞口和外露的燃燒體屋檐,其防火間距可拄按本表減少25%;
③電石庫與相鄰企業(yè)的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表規(guī)定適當增加。
在乙炔站區(qū)內的電石庫,當與制氣站房相鄰較高一面的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縮小,但不應小于6m。
電石庫與鐵路、道路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下列規(guī)定:
廠外鐵路線(中心線)40m;
廠內鐵路線(中心線)30m;
廠外道路(路邊)20m;
廠內主要道路(路邊)10m;
廠內次要道路(路邊)5m;
電力牽引機車的廠外鐵路線的防火間距可減為20m。至電石庫的裝卸專用鐵路線和道路的防間距,可不受上列規(guī)定的限制。
庫房地坪須高出潮水淹沒最高水位40cm以上。庫房內電石桶應放置在比地坪高20 cm的墊板上。
電石庫應設置電石桶的裝卸平臺。平臺的高度應根據電石桶的運輸工具確定,一般應高出室外地坪0.4~1.1m,平臺寬度不宜小于2m。庫房的室內地坪,應比裝卸平臺的臺面高出0.05m。如果不設裝卸平臺時,室內地坪應比室外地坪高出0.25m。
根據電力裝置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劃分,電石庫屬q—2級(即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因此,安裝于庫內的照明燈具,開關等電器裝置應采用防爆安全型。
電石庫房嚴禁敷設給水、排水、蒸汽和凝結水等管道。庫內嚴禁裝設采暖設備。
電石庫房應備有干黃砂、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等滅火器材,禁止使用水,泡沫滅火器及四氯化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2.乙炔站
根據乙炔生產和貯存物品的火災危險與爆炸性分類,乙炔站屬甲類(使用或產生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它在廠區(qū)的布設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嚴禁布置在易被水淹沒的地方,
(2)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區(qū)和主要交通要道處,
(3)宜靠近主要用戶處,
(4)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
(5)乙炔站應布置在工廠區(qū)域內有明火地點(指室內外有外露火焰和赤熱表面的固定地點),或散發(fā)火花地點(指有飛火的煙囪和室外的砂輪、電焊、氣焊和電氣開關等固定地點)的全年主導風向上風側。
乙炔站與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7.12的規(guī)定。
表17.12 乙炔站與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表
防火間距(m)乙炔站
名稱
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原有)
其它建筑物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12
14
14
16
16
18
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
居住、公用建筑
室外變電站,配電站
30
30
25
25
30
30
注:①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廠房外墻的最近距離計算,如外墻有凸出的燃燒體,則應從吐出部分外緣算起;
② 兩座廠房相鄰較高一面的外墻為防火墻,其防火間距不限;
③兩座廠房相鄰兩面的外墻均為非燃燒體且無門窗洞口和外露的燃燒體屋檐,其防火間距可按本表減少25%;
④距人員密集的居住區(qū)或重要的公共建筑不一小于50m
乙炔站與架空電力線的防火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空電力線的輔線與外墻上無門窗的乙炔站和渣坑的外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電桿高度的1.5倍,
(2)架空電力線的軸線與外墻上有門窗的乙炔站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電桿高度的1.5倍,并加1m,
(3)在特殊情況下,對架空電力線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后,可適當減小距離。
氣態(tài)乙炔站的總安裝量不超過10m3/h時,其制氣站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其它生產廠房毗連建造,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毗連的墻應為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在靠近制氣站房的生產廠房外墻上的門窗、洞,與制氣站房有門、窗、洞的外墻、渣坑的邊緣和室外乙炔設備的外壁的距離,不應小于4m。
(2)制氣站房與生產廠房相毗連的防火墻上,嚴禁穿過任何管線。
同一企業(yè)有氧氣站時,乙炔站及電石渣堆與空氣設備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于表17.13的規(guī)定。
表17.13乙炔站及電石渣堆與空分設備吸風口之間的最小水平間距表
乙炔發(fā)生器
型式
乙炔站的安裝容量m3/h
制氧工藝種類
空分塔具有乙炔凈化措施,且制氧流程內具有硅膠、鋁膠吸附干燥裝置
制氧流程內具有分子篩吸附凈化裝置
最小水平間隔(m)
水入電石式
≤10
100
50
>10至<30
200
≥30
300
電石入水式
≤30
100
50
>30至<90
200
≥
300
乙炔站與道路的間距應不小于下列規(guī)定:
廠外鐵路線 (中心線)30m;
廠內鐵路線 (中心線)20m;
廠外道路(路邊)15m;
廠內主要道路 (路邊)l0m。
乙炔站在以下部位應禁設回火防止器:
由數臺乙炔發(fā)生器共同供氣時,在匯氣管與每臺發(fā)生器之間,必須裝設回火防止器,防止一臺發(fā)生器事故影響其它發(fā)生器;
站內乙炔管道在通往廠區(qū)管道前應設置回火防止器,防上廠區(qū)管道網發(fā)生事故影響乙炔站。
發(fā)生器間,應符合下列安全規(guī)定:
(1)發(fā)生器間地坪至屋架下弦的高度應根據發(fā)生器的高度,發(fā)生器維護檢修的方式,發(fā)生器加料裝置的結構型式等因素確定,但不應小于4m。
(2)發(fā)生器間嚴禁貯存電石。
(3)發(fā)生器間的每臺發(fā)生器及其附屬設備的乙炔放散管,應單獨通至室外,并應高出乙炔站屋脊lm以上。
乙炔設備的排污管亦應接至室外。
每臺發(fā)生器不同部位的事故排放管(裝在泄壓膜上)應分別通至室外,排放管口距室外地坪高度不應小于3.6m。
(4)發(fā)生器間的給水總管上,應裝設壓力表。在每臺發(fā)生器的給水管上,應裝設止回閥。
(5)發(fā)生器的排渣宜采用排渣管或有蓋板的排渣溝。
(6)發(fā)生器間嚴禁明火采暖,集中采暖時,廠房的采暖溫度應≤15℃。
(7)中間電石庫與發(fā)生器間之間可門、洞相通。
中間電石庫的電石貯存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總生產能力不超過20m3/h的乙炔站,一般不超過三晝夜的電石消耗量。
總生產能力超過20 m3/h的乙炔站,不應超過一晝夜的電石消耗量。
電石庫位于乙炔站區(qū)域內時,中間電石庫應減少電石貯存量或不設置中間電石庫。
(8)乙炔匯流排間可與氧氣匯流排間布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同一座建筑物剛但應以無門、窗、洞的防火墻隔開。室內應通風良好,挽氣次數不少于3次/時。
(9)乙炔貯氣缸,應符合下列安全規(guī)定。
乙炔貯氣缸應布置在室外。如總容積不超過5 m3的固定容積式貯氣缸或總容積不超過20 m3的水槽式貯氣缸,可布置在乙炔站房內單獨的房間里,在寒冷地區(qū),貯氣缸的水槽和排水管,應采取防凍措施。
氣缸間嚴禁明火采暖。集中采暖時的室內溫度應≤5℃。
露天設置的水槽式貯氣缸必須接地。
容量小于500 m3的水槽式乙炔貯氣缸與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7.14的規(guī)定。
表17.14水槽式乙炔貯氣罐的防火間距表
名稱
防火間距
明火或散發(fā)火花的地點,居住、公共建筑、易燃、可燃液體貯罐,易燃材料堆場,甲類物品庫房
25
建筑物
耐火等級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12
15
20
室外變電站、配電站
25
乙炔貯氣缸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水槽式乙炔貯氣缸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相鄰較大貯缸的半徑,干式乙炔貯氣缸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相鄰較大貯缸直徑的2/3水槽式乙炔貯氣缸與干式乙炔貯氣缸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按其中較大者確定。
乙炔貯氣缸間應裝設事故排放管(裝在泄壓膜上),不同設備的排放管應分別通至室外,排放管口距室外地坪的高度不應小于3.6m。
乙炔站設備布置應緊湊合理,應便于安裝,維修和操作。
發(fā)生器間的主電石渣坑應是敞開的,不用板覆蓋。
電石渣應綜合利用,嚴禁排入江、河、湖、海、農田、工廠區(qū)和城市排水管溝。澄清水應盡量循環(huán)使用。澄清水經綜合治理達到現行的《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的要求時,才能排出廠外。
3.廠區(qū)的乙炔管道和氧氣管道
乙炔和氧氣管道應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乙炔和氧氣管道不得通過生活間、辦公室。也不應穿過使用乙炔和氧氣的建筑物和房間。
乙炔和氧氣管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但與設備,閥門和附件的連接處,可采用法蘭或螺紋連接。
廠區(qū)及車間架空氧氣管道、乙、炔管道與其他管線之間的凈距應符合表17.15的要求。在分層布置時,乙炔管道應布置在最上層,其固定支架不應固定在其它管道上,氧氣管道應布置在外側。
表17.15 車間架空氧氣乙炔管道與其它管線之間的凈距表
序號
其它管道名稱
平行敷設(m)
交叉敷設(m)
氧氣管
乙炔管
氧氣管
乙炔管
1
給排水管
0.25
0.25
0.1
0.25
2
熱力管
0.25
0.25
0.1
0.25
3
煤氣管
0.25
0.25
0.1
0.25
4
非燃燒氣體管
0.25
0.25
0.1
0.25
5
通風管
0.25
0.25
0.1
0.25
6
滑處線
1.5
3.0
1.0
1.0
7
裸母線
1.0
2.0
1.0
1.0
8
絕緣電線及電纜
0.5
1.0
0.3
0.5
9
電線管
0.5
1.0
0.3
0.5
10
插接式母線,懸掛式干線
1.5
3.0
0.5
1.0
11
開關、插座、配電箱等
1.5
3.0
1.5
3.0
12
焊接鋼管配線
0.1
0.25
0.1
0.25
廠區(qū)架空乙炔、氧氣管道與建、構筑物的水平凈距應符合表17.16的要求。乙炔和氧氣管道不應與導電線路敷設在同一支架上。
表17.16廠區(qū)架空乙炔、氧氣管道與建、構筑物的水平凈距表
序號
建、構筑物名稱
最小水平凈距(m)
乙炔管
氧氣管
1
一、二級耐火等級
丁戊類車間
允許沿外墻
允許沿外墻
2
一、二級耐火等級車間(有爆炸危險的車間除外)
2
允許沿外墻
3
三、四級耐火等級車間
3
3
4
有爆炸危險的車間
4
4
5
鐵路中心線
3.8
3.8
6
道路路面邊緣、邊溝邊緣或路堤坡腳
1.0
1.0
7
架空電線外側邊緣
1kv以下
1~20kv
35kv
1.5
3
4
1.5
3
4
架空氧氣、乙炔管道與鐵路、道路電線之間的支叉垂直凈距應符合表17.17的要求。
表17.17 架空氧氣、乙炔管道與鐵路、道路電線之間的交叉垂直凈距表
序號
鐵路、道路和電線名稱
最小交叉凈距(m)
1
非電氣化鐵路軌頂
6.0
2
電氣化鐵路軌頂
6.2
3
道路路面
4.5
4
人行道路面
2.2
5
架空電線
1kv一下:電線在上面
(1) 管道上有人通過
(2) 管道上無人通過
1~20kv;電線在上面
35kv;電線在上面
2.5
1.0
3.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