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范
1、項目經理是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經理負責,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責任管理,保障安全。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主的宣傳科領導班子,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定期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活動。
(2)項目施工的一切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是生產業(yè)務素質高、能力強的人承擔,并要持證上崗,并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復審培訓工作。
(3)工程技術人員在下過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下過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施工現場和工藝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部分項分工種,交底要并有一定的針對性,交底書經雙方簽字生效。
2、對新進場的工人、外施隊工人及來施工現場的實習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填寫安全教育卡報公司安全科備案,未進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安排工作。
3、加強對外來施工隊和民工隊的管理,雙方要簽訂安全責任書,除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外,還要督促外施工隊、民工負責人到公司保衛(wèi)科辦理治安管理方面的有關手續(xù)(保衛(wèi)部門登記、辦暫住證等)。
4、自行對外承包的工程項目,要書面通知公司安全科備案,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jiān)察。
5、根據季節(jié)性施工的特點,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在夏季或冬季施工中,發(fā)生中暑或中毒等事故。
6、項目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設施,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專人管理和專門外漢存放倉庫,必須動火的地方,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
7、在加強項目施工的安全防護工作上,要有一定資金投入,確保安全防護到位,“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設置經常檢查、維護、安全標志牌的設置應醒目并有針對性,損壞的應及時更換。
8、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同時上報企業(yè)領導,寫出發(fā)生事故的經過及原因的報告,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不得隱瞞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