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住宅類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
公共安全(住宅類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為規(guī)范停車場管理,維護機動車停放秩序,根據《深圳市機動車停車場規(guī)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各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二、停車場類型
(一)住宅類(包括住宅與辦公、商業(yè)場所共用的停車場)
實行政府指導價
(二)社會公共類
1、社會公共類停車場是指商業(yè)場所配套的停車場,以及商業(yè)性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yè)停車場包括賓館、飯店、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車場,純商業(yè)性投資建設的游覽參觀點配套停車場;
2、社會公共類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自行確定;
(三)臨時類
實行政府指導價
三、停車場的設立
(一)在停車場的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的標志,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停車場管理責任和管理制度;
(二)在停車場的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深圳市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停車場營業(yè)執(zhí)照》《廣東省經營性服務收費許可證》《經營服務收費價目表》等'四證';
(三)在停車場的出入口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管理員的相片、姓名、工牌號等;
(四)在停車場的顯著位置張貼停車場負責人的相片、姓名等,以及在顯著位置張貼各類安全溫馨提示的標志;
(五)在車場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電話、投訴電話,并張貼'收費不給票屬貪污行為'的標志;
(六)停車場道路、車位等線路、路向指示等應完全、清晰;
(七)停車場管理員在上崗前應在深圳市交管局停車場管理科培訓、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車場管理員應統(tǒng)一著市公安交管部門配發(fā)的服裝。
四、停車場管理
(一)管理處停車場應嚴格按公安交管部門制定的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未經市建設部門、市公安交管部門等相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經批準建成的停車場的功能或者將停車位挪作他用;
(三)停車場應根據需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通風、消防、防盜等條件或其它設施,并保持各類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
(四)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應禁止進入非公安部門指定的專用停車場;
(五)各種車輛停放有序,無違章行駛及停泊,不得一車占兩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車輛臨時停泊在車場內,應注重環(huán)保,及時將發(fā)動機熄滅;
(七)停車場應做好防火工作,按照規(guī)定配置撲救汽車的專用滅火器材;防火卷簾門下應有禁止停放的標志和規(guī)劃黃格線停放區(qū)域等;
(八)停車場應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閉路電視;管理處應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地面和出入口做好必要的防護隔離樁,防止車輛沖撞逃匿;
(九)對長期停放在車場的可疑車輛或無牌車輛,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公安交管部門;
(十)管理處每月組織財務和安全護衛(wèi)部對停車場的收費,ic卡憑證的辦理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車或在停車場修車等,并保持場地整潔。
五、車輛出入管理
(一)住宅類停車場
1、長期卡車輛。
(1)車主直接刷憑證,進、出住宅類停車場;
(2)車主出場無卡(丟失或忘帶卡),管理處辦理手續(xù)或填寫《無卡車輛離場登記表》后放行;
2、臨時卡車輛
(1)車輛進入,一律發(fā)放停放憑證;
(2)車輛出場,一律憑憑證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3)車輛進入,車場管理員必須詢問被訪人的姓名、住址等;
(4)確認無誤后,填寫《臨時車輛進場登記表》,發(fā)放進出憑證放行;
(5)車輛出場無卡,必須憑管理處出具的《車輛放行通知單》方可放行。
(二)社會公共類、臨時類停車場
(1)車輛進、出道口崗,統(tǒng)一發(fā)、收車輛停放憑證,不須登記;
(2)車輛出場,車場管理員應確認無誤后收回憑證放行;
(3)對無停放憑證或者與交驗停放憑證不符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憑管理處出具的《車輛放行通知單》方可放行。
六、停車場服務
(一)檢查出入車輛,及時提醒車主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按規(guī)定車位停泊。
(二)車場巡查員應按照標準的車輛指揮手勢指揮車輛行駛或停泊。
(三)認真檢查車輛并填寫《車輛巡查記錄表》,發(fā)現(xiàn)有損壞應及時告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四)發(fā)現(xiàn)車輛未關門、窗或車內有貴重物品應立即通知車主,當不能確認車主時,應派人留守直到車主到場方能離開。
(五)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車場,發(fā)現(xiàn)情況應及時報告;
(六)根據車場日流量或頻率,管理處確定每日在各出入道口崗至少三次站立式服務時間,且每次不得少于2小時;
(七)做好宣傳工作,每季度給車主發(fā)放安全溫馨提示1次。
七、停車場憑證管理
(一)車輛出入憑證的保管、資料和車位租賃合同的辦理、繳費工作,必須三人分開實施工作;
(二)各類(含ic卡或紙卡)車輛出入憑證統(tǒng)一由管理處服務中心管理,發(fā)放時必須登記、簽字、蓋章;
(三)憑證的辦理
1、車主到管理處服務中心簽訂《車位租賃合同》,填寫《車輛資料》;
2、車主憑車位租賃合同,到財務室繳費;
3、車主將財務室出具的收據或稅務發(fā)票到服務中心辦理憑證發(fā)放手續(xù);
4、服務中心應每月27日前,將月租卡的辦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并報財務室;
(四)臨時卡憑證的發(fā)放,直接由管理處護衛(wèi)主管到服務中心領取發(fā)放;
(五)及時將車主遺失的ic卡掛失,并每月進行1次統(tǒng)計;
(六)使用智能化系統(tǒng)的停車場,應將收費、圖象等資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關處理。
八、停車場收費
(一)嚴格按照《廣東省經營性服務收費》標準收費,使用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
(二)車場管理員在收費時,實行唱票(告知收費對象付款金額、應收金額、找零);
(三)發(fā)票的領用和停車費的上繳
1、車場管理員應根據本班收費情況,確定領用發(fā)票的數量;
2、理處財務室應向車場管理員
(收費崗)預支100元人民幣用于找零;
3、停車費收取超過500元以上,車場管理員應持稅務發(fā)票副本、《日當班收入統(tǒng)計表》、《免費車輛放行記錄表》、《無卡車輛離場登記表》到財務室及時繳費;
及時現(xiàn)金上繳到財務室;
4、護衛(wèi)主管不定期對免費車輛的圖象、資料等進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臨時收費出具的稅務發(fā)票,應在上面寫車牌號、日期、時間等。
九、其它
(一)'110''120''119'等執(zhí)行公務的車輛,不用發(fā)放進出憑證和收費,但必須在記錄本上做好記錄;
(二)停車場相關證件新辦或延期,統(tǒng)一由管理處財務室負責辦理;
第2篇 住宅類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
住宅類停車場收費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規(guī)范停車場的管理,嚴格收費標準。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本停車場為住宅類停車場,收費標準為:小車進入小區(qū)超過30分鐘在24小時內收費伍元,大型車(19座以下面包車、2.5噸以下人貨車)每輛收費拾元,單車、摩托車暫不收費。
3.2出入崗值勤人員應端正思想,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尊重每一位顧客。
3.3進出車輛到達崗亭時須面向車輛敬禮,并按停車時間收取費用。
3.4如顧客對收費標準有疑問,要耐心細致地作好解釋工作,不允許有不耐煩或置之不理的語言和行為。
3.5對于所收人民幣有懷疑的,要確認為假幣后方能拒收,以免損傷車主的自尊心。
3.6面額較大的人民幣,如一時無法找贖,除即時通知其他崗位更換,還應對車主進行解釋和道歉。
3.7收費后必須將票據交給車主,若遇到確實無法將票據交給車主的情況,要及時報告班長上報財務人員處理。
3.8任何人不得貪污、挪用、換假停車費用,所收款要及時上交財務人員。
3.9停車場出入崗值勤人員在當值時間內不得在身上攜帶私款。
3.10值勤人員發(fā)現(xiàn)備用票據不夠時要及時申報領取,以免出現(xiàn)缺票現(xiàn)象。
3.11各崗位鐘表每班次應校對一次,核對統(tǒng)一時間。
3.12不得徇私舞弊,做人情或刁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