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計劃管理辦法范文
1.施工生產計劃管理制度
a、工程進度計劃
⑴根據公司地產發(fā)展計劃,由地盤編制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部審核后,報請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⑵根據批準實施的工程總進度計劃,由地盤編制年度工程進度計劃,工程部審核后報請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⑶工程月進度計劃由地盤根據工程總進度表編制,并于每月28日上報工程部,作為對地盤完成情況考核的依據。
⑷由工程部組織和主持召開公司月度生產計劃會議,檢查月度計劃完成情況,并布置下達次月生產計劃。
⑸為確保月度工程計劃的實現,地盤必須建立月、旬(或周)生產會議制度,編制和檢查旬(周)進度計劃,必要時可不定期召開各種協調會甚至日碰頭會。
⑹工程完成后,由地盤根據施工的實際進度計劃編制實際施工進度表。
b、工程統計
⑴由地盤編制項目月度工程形象進度及實物量完成統計報表和工程月報,并于當月25日上報工程部。
⑵工程部匯總編制各項目月度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情況表和工程月報,報公司領導。
c、計劃的控制和保證
⑴由工程部統籌管理施工設計圖紙、指令和各項指導施工的技術文件,按發(fā)展計劃下達到地盤。
⑵材料設備由物資部統籌安排,按工程物資、機具采購供應計劃按質、按時、按量供應到現場。
⑶地盤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經常檢查和督促分包商對施工機械設備的配備檢修、勞動力安排、材料供應和施工技術措施等實施到位。
⑷工程部每周視察地盤至少一次,深入現場了解施工實際情況,特殊情況可不定期召開現場碰頭會,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督促地盤全面完成生產計劃。
2.工程審批制度
a、物資采購計劃
⑴物資采購計劃包括的內容:序號、物資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進場日期、質量標準或對質量的要求。
⑵物資采購計劃由物資部上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即進行訂貨,由工程部、地產部配合作好物資的質量、價格把關工作,杜絕不良現象發(fā)生。
⑶物資采購動作程序。地盤根據施工進度計劃要求提出材料采購計劃→地盤造價工程師對規(guī)格、品種、數量等進行復核→工程部、物資部審核→物資部市場調研,訂購樣板→工程部作技術、質量把關→經建筑師或主管批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物資部簽訂采購合同→送有關部門→材料供應到現場→物資部、地盤驗收入庫或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結余材料清點→地盤材料清點→地盤材料管理人員上報處理方案→物資部報批→結余材料處理。
b、工程款
⑴工程款支付的基本原則:支付工程款應控制承判合約總額,根據進度執(zhí)行情況,不能提前或超額支付;及時掌握加款項目和減款項目的動態(tài)變化情況。
⑵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提出申請→負責管理該分包商所負責施工項目的主管審批→地盤經理審批→預結算審批→工程部經理審批→財務部經理審批→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收款。
c、對保修期滿的項目,由工程部牽頭,了解物業(yè)公司以及小業(yè)主的使用情況,將遺留問題處理完畢后,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通知財務部付清余款。
d、大臨設施審批制度
工程開工前,地盤根據施工大綱和施工組織總設計計劃,在施工總平面中具體確定各項臨時設施的位置、平面尺寸、朝向開間尺寸等。
⑴大臨設施的總平面布置的要求。總平面布置要求緊湊、合理、節(jié)約。道路要環(huán)通;水電、煤氣、通訊等各種管線(明管或暗管)均要排列整齊;管道、線路走向最短、最安全、最經濟;不影響永久建筑的施工。
⑵列表逐項說明大臨設施的各項要求。包括:序號、名稱、建筑面積、結構形式、預算單價、完成時間及具體負責人等。
⑶大臨設施規(guī)劃的審核程序。地盤做出大臨設施規(guī)劃→送工程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報政府消防部門審批→返回地盤執(zhí)行→送工程部、物資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