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工程審批管理制度
1、地面三、四等控制網改造,地形圖航測,都必須編制設計。設計完成后經集團公司審查后,報上級機關審批。
2、地面小三角網,一、二級導線,地形圖補測,井下主要貫通工程(兩井間貫通,井筒貫通及導線長在1500米以上,貫距在300米以上的巖石巷道貫通),巖移觀測站等測量工程,由各單位按要求編制設計,經礦審查后,報集團公司審批。
3、井下導線長在1500米以下,貫距不足300米的巖石巷道貫通,測量的設計,由各礦審批,報集團公司備案。
4、涉及“三下”開采的地表變形預計,煤柱留設等的設計,經各礦審查后,報集團公司審批。
5、各項工程完成后,必須及時提交成果資料、圖紙和技術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