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
團西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
一、聘任制度:
1、大隊應該聘請兩名以上校外輔導員,中隊應該有一名校外輔導員;
2、聘請解放軍、武警、警察、學生家長、“五老”等為校外輔導員;
3、校外輔導員的聘任儀式在每年9月舉行,與新隊員的入隊儀式一并舉行;
4、校長室、少先隊大隊部應該為校外輔導員頒發(fā)專門的聘書;
5、校外輔導員應該選擇各行各業(yè)中的模范代表人物,并熱心致力于少先隊事業(yè);
6、若不能繼續(xù)擔任少先隊校外輔導員工作,應由校長室、少先隊大隊部收回校外輔導員聘書,實行解聘;
7、校外輔導員聘任后,一般不變更,如需再增加校外輔導員,再舉行聘任儀式。
二、工作職責:
1、參與大隊部的工作,并能及時指導,提出指導意見;
2、參與大隊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參與制定少先隊工作計劃;
3、每年為全體少先隊員作兩次有關安全、衛(wèi)生、思想道德、優(yōu)良傳統(tǒng)教育等專題講座;
4、校外輔導員要充分發(fā)揮自己的優(yōu)勢,做好監(jiān)督青少年文明上網(wǎng),拒絕***和不良組織的工作;
5、重大活動校外輔導員要及時參加學校活動,同校內(nèi)輔導員共同制定活動方案,確?;顒诱i_展;
6、校外輔導員定期同學校加強溝通,互通信息,努力形成共識,全面提高學生素質(zhì);
7、定期參加校外輔導員的研討活動,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