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音樂專用教室管理制度
山天中學音樂專用教室管理制度
1、學生進音樂室上課,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2、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并上報相關部門解決。
3、音樂教室設備未經(jīng)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4、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nèi)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并令其照價賠償。
5、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嘩。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6、授課后,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wèi)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huán)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7、音樂教室為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為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他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山天中學音體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