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
4定義
4.1 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指生產經營部門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4.1.1一般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及時整改排除的隱患。
4.1.2重大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使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職責
5.1 公司各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2 公司各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責。
5.3公司季度檢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開展;月度安全檢查由綜合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部門級安全檢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相關技術人員或邀請相
關部門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
5.4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情節(jié)嚴重時可向當地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報告。
5.5綜合辦公室是公司事故隱患排查的牽頭管理部門,有責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門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并對隱患排查后的整治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6工作內容與要求
6.1隱患排查
6.1.1 隱患排查原則和要求:
6.1.1.1 安全檢查人員由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
6.1.1.2 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具有崇高的職業(yè)道德,嚴格、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
6.1.1.3 安全檢查必須制定明確檢查目的、要求和具體方案,指定專人負責。
6.1.1.4 安全檢查前由檢查組人員研討檢查方案,確定檢查表格并負責落實檢查必備的工、器、具。
6.1.1.5 安全檢查一定要深入現場,反復勘察、詢問、查閱資料、綜合分析,得出明確的結論。在查出不安全因素時,提出整改意見。
6.1.1.6 安全檢查應始終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
6.1.2 隱患排查程序
6.1.2.1 排查準備:確定排查對象,明確排查目的和任務,根據檢查對象的工作流程預測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危害情況,編制排查計劃、方案和步驟并將檢查內容表格化,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器、具,根據排查目的和任務選擇參與檢查的人員組成并進行培訓。
6.1.2.2排查方式:通過與崗位人員交談、查閱相關文件和記錄、現場檢查、儀器檢測等方式獲得信息。
6.1.2.3分析評估: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的隱患風險等級進行分析評估,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隱患管理臺賬。
6.1.2.4隱患治理:根據隱患整改方案督促各部門實施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和評估,實行閉環(huán)管理。
6.1.3隱患排查內容及方式
6.1.3.1安全隱患排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現場安全兩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礎工作的落實及執(zhí)行情況;現場安全包括環(huán)保、設備、用電、消防、檢維修、車輛運輸、職業(yè)衛(wèi)生、人員狀態(tài)和勞動紀律等方面。
6.1.3.2隱患排查采取定期、定項、定位、不定期四種檢查方式。專業(yè)定項檢查時,以各專業(yè)主管部門為主,組織有關部門參加。
6.1.3.2.1 定期安全檢查包括公司定期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及節(jié)假日檢查。
6.1.3.2.2 公司安全綜合大檢查每月一次,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部門參加,在檢查前制定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組織,現場檢查后要將檢查情況進行匯總評估,下發(fā)書面檢查通報。
6.1.3.2.3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每月月中組織一次對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并要認真做好記錄,落實好整改工作。
6.1.3.2.4各班組每月初由班組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檢查,并要認真做好記錄,落實好整改工作。
6.1.3.3季節(jié)性檢查:綜合辦公室根據不同季節(jié)特點,制定檢查方案并組織各相關專業(yè)人員開展季節(jié)性安全大檢查。
6.1.3.3.1 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電、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風、防火等為重點。
6.1.3.3.2 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防靜電、防食物中毒等為重點。
6.1.3.3.3 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塵、防凍、保溫、檢查安全防護設施等為重點。
6.1.3.3.4 冬季安全大檢查:防火、防爆、防凍、防凝、防滑、防大霧等為重點。
6.1.4節(jié)假日前,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相關專業(yè)人員制定檢查方案,開展以防火防爆、崗位責任制履行情況、勞動紀律、治安消防、主輔設備運行情況、后勤等為重點的檢查。
6.1.5日常安全檢查按如下方式進行:
6.1.5.1 各班組負責人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巡回檢查,特別要對危險點進行重點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如一時無法處理的必須做好警告標識并向領導匯報。如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領導報告并立即停止作業(yè)。
6.1.5.2 非倒班崗位的人員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如一時無法處理的必須做好警告標識并向領導匯報。如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部門或公司領導報告并立即停止作業(yè)。
6.1.5.3 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找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
6.1.6 定項檢查
6.1.6.1辦公室負責檢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辦公文明、后勤衛(wèi)生。
6.1.6.2控制指揮中心負責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及弱電機房。
6.1.6.3設備設施管理部負責檢查所有功能房、所有運行設備及建筑設施。
6.1.6.4客服保安部負責檢查所有巡更點及消防點位、治安維護。
6.1.7定位檢查
6.1.7.1以各防火分區(qū)或管理分區(qū)為單位進行定位檢查。
6.1.8隱患排查應以表格化的形式予以記錄,隱患排查表內容主要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標準、存在問題、整改建議、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檢查人、驗收情況、復查人、檢查日期等。
6.2隱患治理
6.2.1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分級,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6.2.2 各級檢查組織和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制訂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案、定責任人、定完成期限),“四不推”(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限期整改完成。
6.2.3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相關人員立即整改。
6.2.4 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納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中,限期整改。
6.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
6.3.1各部門一旦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和解決的,應寫出事故隱患報告,立即報送公司綜合辦公室。事故隱患報告主要內容有:報告部門、事故隱患的危害、事故隱患的現狀、現采取的防范監(jiān)控措施及應急方案、有關隱患的檢查檢測材料、消除隱患的辦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現階段隱患監(jiān)控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6.3.2重大事故隱患應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牽頭組織評估,明確隱患等級、影響程度和范圍、制定落實整改措施、資金、目標和方案,無法確定方案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上報。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6.3.2.1治理目標和任務;
6.3.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6.3.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6.3.2.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3.2.5治理時限和要求;
6.3.2.6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6.3.3重大事故隱患的組織管理
6.3.3.1重大事故隱患由控制指揮中心、設備設施管理部、辦公室負責管理,由部門主要領導直接負責。
6.3.3.2主管部門掌握重大隱患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事故隱患現場管理。
6.3.3.3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計劃,采取監(jiān)控措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6.3.3.4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備設施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6.3.3.5 主管部門隨時掌握事故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實行檢測監(jiān)控管理,并建立隱患管理檔案,使隱患情況有據可查。
6.3.3.6 主管部門保證消防器材、救護用品良好有效。
6.3.4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與防范工作
6.3.4.1 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在報告事故隱患的同時,要積極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落實責任,并按檢查評估后反饋的意見落實整改和防范工作。
6.3.4.2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責任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6.3.4.3責任部門在隱患整改完畢后,需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審查驗收和效果評估,并對重大隱患管理的相關材料及時歸檔。
6.3.5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各崗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各崗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6.4相關方及獎懲管理
6.4.1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綜合辦公室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6.4.2 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可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對蓄意對抗檢查或有意不配合,人為設置檢查障礙的人員,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考核處理。
6.4事故隱患檔案管理
6.4.1公司、二級部門建立相應事故檔案,辦公室負責生產、人身傷亡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檔案的管理、設備事故檔案的管理、火災、爆炸、交通事故檔案的管理。
6.4.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除按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6.4.2.1 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
6.4.2.2 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第2篇 加油站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fā)現一般事故隱患,油站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油站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上級區(qū)域及分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油站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油站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yè)。
九、油站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油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核算員、油站主管和加油員排查本油站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十二、油站每季、每年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tǒng)計分析報告,統(tǒng)計分析表由油站負責人簽字。
十三、油站所屬員工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huán)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四、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油站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十六、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第3篇 某某鎮(zhèn)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隱患排查治理分級制度
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yè)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級建立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責任。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組織整改。
各級人民政府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管主體,安監(jiān)部門依法實施綜合監(jiān)管,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實施監(jiān)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鎮(zhèn)、寧??h安委會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和職能部門監(jiān)督整改;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根據規(guī)定上報至省安委會辦公室,由省安委辦監(jiān)督整改。
(三)隱患定期排查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yè)和領域每周確定一個重點實施排查。
鎮(zhèn)安監(jiān)站和有關部門應有針對性地對重要領域、重點行業(yè)和隱患排查“零申報”單位進行巡查、抽查和互查。
(四)隱患申報與零申報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申報。沒有發(fā)現事故隱患的,也要進行“零申報”。一般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每月報至寧??h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隱患后,應迅速組織專家評估,確定級別,會商方案,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預案,同時逐級上報至監(jiān)管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有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生產經營單位申報資料應經主要負責人簽字。
鎮(zhèn)安監(jiān)站于每月月底前將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報至縣安監(jiān)局備案。報告內容應有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五)隱患排查治理舉報制度、公示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舉報電話:3963504。事故隱患應分級公示。一般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在企業(yè)內醒目場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寧??h人民政府、寧??h安委會和縣有關部門每季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二級重大事故隱患,市安委會通過報紙、電視或網絡等形式每半年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二、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公示內容為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主要問題、整治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審查意見和核銷批準等。
(六)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分行業(yè)的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由聯合執(zhí)法協(xié)調組辦公室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和處室負責人參加。聯席會議要明確隱患排查治理部門責任,落實整改內容,溝通工作進展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制定階段性工作措施。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和協(xié)調工作。
(七)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結合聯合執(zhí)法開展,每月不少于一次,鎮(zhèn)督查組檢查重點是隱患“責任、措施、經費、時間和預案”的落實情況,責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隱患治理所需經費的落實情況,隱患整改進展情況,隱患治理中停工、關閉和復工落實情況。
檢查督辦以實地察看為主,并定期在聯席會議上通報。重大事故隱患的檢查督辦需召開專門會議時,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成員單位視情況確定。
第4篇 焦化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做好公司下發(fā)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鞏固和提高我廠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實現我廠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結合本單位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fā)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tǒng)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guī)范相結合,對焦化廠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檢查類型: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問題,周期根據我廠實際情況,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采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并及時消除,保證生產正常進行。廠部領導、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等不定期下車間檢查,并形成記錄。
3、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根據季節(jié)變變化,按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對易發(fā)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jié)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
由于節(jié)假日(特別是重大節(jié)日,如元旦、春節(jié)、國慶節(jié))前后,職工注意力在芝節(jié)上,容易發(fā)生事故,因而應在節(jié)假日前后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4、專業(yè)(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對某個專業(yè)(項)問題或在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yè)場所環(huán)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jiān)督性定量檢測檢驗則屬專業(yè)(項)安全檢查。專業(yè)(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yè)要求,用于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檢查,發(fā)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廠每月應各做一次環(huán)境保護、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廠部、安全員、車間主任等進行的全面綜合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內容涵蓋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安全技術操作等。
五、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huán)節(jié),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和落實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本質安全度。
七、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焦化廠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責任制。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guī)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xié)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yè)進行徹底整改.
2、?廠部部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jiān)管。
3、?廠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xié)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協(xié)調解決的,立即向廳局或政府報告。
4、?廠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群眾舉報、檢查發(fā)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fā)現、隱患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jiān)管責任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監(jiān)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jiān)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減產情況等詳細登記、記錄。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向項目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jiān)管或未按規(guī)定上報的各類隱患,發(fā)生問題,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廠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結合焦化廠情況,建立監(jiān)督和激勵機制,公布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加強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極端天氣多發(fā)季節(jié)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tài)趨勢,推動各階段工作任務的開展實施。
八、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5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實施細則。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 隱患排查治理按照企業(yè)全面排查治理,各鄉(xiāng)鎮(zhèn)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能的部門(以下簡稱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yè)、本領域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報告。
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fā)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檢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檔案臺帳制度、監(jiān)控和應急管理制度、掛牌制度、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統(tǒng)計分析制度、掛牌公示制度、定期報告和舉報獎勵等制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并排除從業(yè)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保證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要求制定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體制機制、規(guī)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tǒng)、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yè)環(huán)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監(jiān)控和整改機構和整改責任人,實施監(jiān)控治理。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梳理、分類后,分別作出處理。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qū)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目錄,明確整改時間并落實責任、措施、資金、預案。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外部公共安全等需要政府及其部門協(xié)調解決或治理的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提出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協(xié)調研究解決。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事故隱患整改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監(jiān)控,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形成書面統(tǒng)計分析報告向有關部門報送。
第十五條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第十四條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政府安委辦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
第十七條 各有關部門對企業(yè)上報和檢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對企業(yè)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進行詳細登記。
第十八條 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本轄區(qū)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屬地監(jiān)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九條 各有關部門應定期召開一次例會,主要領導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參加,通報當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由本部門掛牌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對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協(xié)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召開會議,提出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報政府同意后,由政府掛牌,并指定責任部門跟蹤督促整改。
第二十條 各有關部門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企業(yè)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企業(yè)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第二十一條 整改期間,各鄉(xiāng)、鎮(zhèn)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強化監(jiān)控措施,特別是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yè)要按照批準的整改方案從原材料供應、生產人員的管理、銷售渠道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在停產整改期間非法組織生產或建設。
第二十二條 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定期深入現場,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jiān)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yè)按照批準的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保證重大事故隱患徹底消除。
第二十三條 整改企業(yè)和監(jiān)管部門跟蹤治理督辦責任人應當及時向督辦的安監(jiān)部門報告整改進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安監(jiān)部門要幫助整改企業(yè)及時協(xié)調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治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四條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隱患整改單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接受申請的監(jiān)管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yè)或責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設施設備,核查驗收合格,經有關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整改無望或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第二十五條 在期限內徹底治理,經政府或監(jiān)管部門驗收合格后的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報政府予以關閉的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各級政府或監(jiān)管部門要及時摘牌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帳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tǒng)計分析和報送的工作機構和信息統(tǒng)計報送責任人,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tǒng)計分析和報送工作。
第二十七條 監(jiān)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將本行政區(qū)域、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tǒng)計分析表報至縣級監(jiān)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報告的主要內容統(tǒng)計分析表主要內容:
1、排查治理隱患企業(yè)單位數量;
2、排查一般隱患數、已整改數及一般隱患整改率;
3、排查重大隱患數、已整改數、重大隱患整改率及累計落實治理資金;
4、未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名稱和落實治理目標任務、落實治理經費物資、落實治理機構人員、落實時間要求、落實應急預案、落實治理資金。
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內容:
1、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落實和制度建立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推動和進度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經驗、有效做法和存在問題;
4、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關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 監(jiān)管部門接到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處理;發(fā)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案。
第三十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每季度總結本地區(qū)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向所監(jiān)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三十一條 各鄉(xiāng)、鎮(zhèn)及監(jiān)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qū)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tǒng)計分析表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
第三十二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fā)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市、縣人民政府。
第三十三條 監(jiān)管部門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管工作,應當組織執(zhí)法人員,定期對本轄區(q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督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督查內容包括:
(一)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各項制度的建立情況;
(二)事故隱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開展和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三)重大事故隱患方案制定、監(jiān)控措施、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整改資金落實和項目的進展情況;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報告情況;
(五)對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事故隱患指令和提出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等。
第三十四條?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產整頓,并按分級監(jiān)管的隸屬關系將情況在5日內報送同級人民政府。
(一)未依法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并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的;
(二)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報告安監(jiān)部門,或報告不真實的,逾期未改正的;
(三)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四)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未經過有關部門竣工驗收而擅自投產的,以及違反建設程序、未經核準(審批)或越權核準(審批)的;
(五)未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逾期未改正的;
(六)降低安全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的。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應當責令停產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下達停產整改指令,明確整改內容和期限;
(二)依法實施行政罰款;
(三)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相關部門暫扣其它相關證照。
(四)3日內將停產整改決定報送縣人民政府,并公告停產整改生產經營單位名單。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自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時報有關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yè)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zhí)行整改指令的,各級監(jiān)管部門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直至依法關閉。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把重大危險源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定期檢查、評估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tài),檢測相關的設施、設備,并記錄在案;發(fā)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暫時停產、停業(yè)或停止使用,并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監(jiān)控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專門的應急預案,對從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應急技能培訓。
第三十九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報告當地安監(jiān)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核銷。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huán)境等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或國家有關法規(guī)、標準發(fā)生變化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十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明確機構和人員,督促企業(yè)進行重大危險源網上申報,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信息的管理。
第四十一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轄區(qū)內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jiān)控。
第四十二條 監(jiān)管部門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
第四十三條 監(jiān)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依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16號令)予以處罰。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guī)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tǒng)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四十五條 ?監(jiān)管部門及其執(zhí)法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行政執(zhí)法責任
(一)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
(二)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的;
(三)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的;
(四)對于重大隱患未督促企業(yè)制定整改計劃,未采取監(jiān)控措施的;
(五)隱患排查督查或監(jiān)管工作中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未采取有效行政處罰措施的;
(六)安全監(jiān)管或督查工作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沒有實施行政處罰等行政處理釀成生產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規(guī)定應當追究責任的,由監(jiān)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并由有關方面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舉報: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不履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的;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程序履行其相應職責的。
第四十八條 舉報人可以采取書信、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
第四十九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受理舉報重大事故隱患的登記、核查、處理、督辦、答復、統(tǒng)計和報告制度,并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傳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
第五十條 監(jiān)管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和處理,所報告和舉報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要及時書面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
第五十一條 政府應當列出專項資金,用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表彰獎勵。
第五十二條 監(jiān)管部門應當對以下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一)生產經營單位在排查中未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經職工群眾舉報查證核實的;
(二)工作認真負責,及時發(fā)現重大隱患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三)在重大事故整改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重大隱患整改工作中,攻克技術難題和解決關鍵性問題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6篇 危貨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 公司經理全面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專人,不定期深入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對營運車輛進行跟蹤監(jiān)督檢查,把危險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檢查要有記錄,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三條 公司法人(即車輛經營人)、車輛安檢員、駕駛員、押運員,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全體從業(yè)人員一定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第四條 責成專人負責公司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養(yǎng),保證營運車輛不脫保,不漏保,技術狀況保持完好,從源頭上杜絕帶病車上路。
第五條 充分運用科學管理技術,利用北斗衛(wèi)星定位應用系統(tǒng),公司平臺對車輛進行24小時監(jiān)控。監(jiān)控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公司平臺監(jiān)控人員職責,聚精會神,認真負責,及時處理各種違章現象。
第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鼓勵和發(fā)動從業(yè)人員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7篇 風電場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xxx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x風電場、x局安監(jiān)〔2008〕461號文件《水電x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fā)現一般事故隱患,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項目部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分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總工組織工程技術部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項目部所屬部室班組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yè)。
九、項目部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項目部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十二、安全環(huán)保部每季、每年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tǒng)計分析報告,統(tǒng)計分析表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
十三、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項目部所屬班組、部室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huán)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十七、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第8篇 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產檢查是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的存在狀態(tài),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有害與危險因素。
1.2保證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
2.責任
2.1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是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的主管部門。
2.2本廠及各職能部門下車間、班組檢查工作時,必須將安全生產列入重點檢查范圍。
3.檢查重點
易造成重大損失的壓力容器、起重設備、運輸設備、電氣設備、沖壓機械和本企業(yè)易發(fā)生工傷、火災等事故的設備、工種、場所及其作業(yè)人員。
4.檢查方法
必須嚴格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實行本廠、車間、班組相結合三級安全檢查制度。
5.檢查內容
5.1查軟件系統(tǒng):查思想、查管理。
5.1.1查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yè)現象。
5.1.2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5.2查硬件系統(tǒng):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5.2.1查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
5.2.2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
5.2.3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健全有效。
5.2.4查作業(yè)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
5.2.5查“三違”作業(yè),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
6.廠級例行安全檢查
具體有廠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安委會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實施。
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廠性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6.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壓力容器等進行檢查。
6.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廠部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本單位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廠部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的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6.5廠部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7.車間檢查
7.1各車間除配合廠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車間領導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科、并作好檢查記錄。
7.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7.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jié)前檢查。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貴重工具及工裝等是否放好,門窗是否完好,用電設備是否斷電,是否有漏氣、漏水等問題。
7.4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8.班組檢查
8.1班組每周(周一)由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yè)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鋼絲繩卡子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車間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8.2組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要立即報告班長或車間領導。
9.隱患整改
9.1三級安全檢查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書面記錄,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9.2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廠部主管領導或安全管理部門,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9.3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廠。
9.4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fā)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將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9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督辦、銷號制度
為明確責任,及時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經礦研究決定,建立我礦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登記、督辦、銷號制度如下。
一、為保證及時排查發(fā)現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全礦要層層建立事故隱患臺帳。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上級或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登記造冊、建立安全隱患臺帳進行匯總、備案,并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隱患由礦領導小組匯總后向礦長報告。
二、事故隱患臺帳內容為重大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臺帳、一般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臺帳、掛牌督辦事故隱患臺帳、督查督辦臺帳、事故隱患統(tǒng)計報表臺帳。
三、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本礦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進行督辦。
四、被督辦的事故隱患整改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最長不超過60天,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隱患存在單位需制定相應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人。
五、一般事故隱患所在單位隱患整改完畢后,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方可銷號;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整改完畢后,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銷號閉環(huán)。
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統(tǒng)一制作警示標牌,設置于該單位醒目位置。警示標牌的內容包括存在的具體重大隱患、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等。重大隱患整改完畢經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合格后方可摘牌。同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法規(guī)予以處罰,并采取措施督促隱患單位落實整改。
第10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第16號令)制定本規(guī)定。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概念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要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本公司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
組長z總經理
副組長z車間主任
z車間主任
成員全體職工
組長職責:負責建立,督促、指導、檢查、落實公司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副組長職責:對各自車間的安全工作負責,督促、指導、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體職工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要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于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全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積極進行隱患排查治理,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
三、事故隱患的排查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級建立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責任。
(二)、各車間要按照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對本車間進行自檢自查自治。
(三)、公司要每月一次組織相關人員排查本公司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能進行現場整改的立即現場整改,不能的要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臺賬。
(四)、對排查中發(fā)現的一般隱患責令生產車間或者有關人員立即整改。
(五)、對排查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應當及時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四、隱患排查治理檢查
(一)、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小組每月要對本公司進行監(jiān)督檢查,定期對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jiān)督檢查,并監(jiān)督檢查各車間的自檢自查及處理情況。
(二)、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由公司安全負責人組織,每季不少于一次,重點是發(fā)現的隱患的落實情況,責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隱患治理所需經費的落實情況,隱患整改進展情況。檢查督辦的結果要定期在安全會議上通報。
五、隱患的確認
(一)、公司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由各車間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會議,對存在的嚴重隱患進行確認后,立即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內容,并將隱患整改情況用表格記錄保存。
(二)、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末組織各車間負責人召開一次隱患治理、落實會議,對各車間隱患進行全面的審核、確認,整理。
六、隱患的處理
(一)、一般隱患由生產車間領導負責有關人員立即整改,進行整改記錄存檔。
(二)、嚴重隱患由安全領導負責,在安全例會上研究計劃、制定措施,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改。
(三)、對于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公司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公司應當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七、獎勵,處罰
(一)、本公司要對積極報告事故隱患的職工采取獎勵,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fā)現、排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要給予100元物質獎勵和表彰。
(二)、本公司各個部門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公司領導提出警告,并處以100元以下罰款,造成后果嚴重的要上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進一步處理:
1、未進行安全生產日常檢查等各項制度的;
2、未按規(guī)定上報安全生產日常檢查治理統(tǒng)計的;
3、未制定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出的隱患的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5、未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的;
八、本公司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設備,要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九、本公司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全體職工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本公司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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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隱患排查治理表
第11篇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搞好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及時發(fā)現并消除企業(yè)內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安監(jiān)總局2007年第16號令)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guī)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安全生產檢查:是指上級機關或者生產單位對安全狀況進行實地查看、檢測、分析、評估等活動。其目的是為了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揭露和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從業(yè)人員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避免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損失和財產損失,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4、職責
安全員(兼職):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責對企業(yè)存在的隱患進行登記,發(fā)現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負責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維修組:負責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檢查。
生產部:負責對作業(yè)過程的人員的作業(yè)行為的安全檢查。
財務部: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
總經理:負責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的投入。
5、管理程序
5.1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類型
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職業(yè)病預防的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和規(guī)定;有關事故案例;企業(yè)的制度、規(guī)范、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通過系統(tǒng)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根據本企業(yè)的規(guī)模和實際情況,將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巡查檢查、月度定期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迎接安監(jiān)局、公安消防支隊、質監(jiān)局等上級部門的安全大檢查等五類。
安全檢查表一般包括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檢查結果及整改期限等內容。
5.1.1日常安全生產巡查檢查每天一次,主要包括:班組長及工作崗位員工每日負責班前、班中檢查、完工檢查,對消防設施的每日巡查等內容。
安全員(兼職)對公司的作業(yè)現場、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安全巡查,采用檢查表的形式,主要對重點設施、部門進行巡查,使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表。
班組長及工作崗位采用常規(guī)檢查的方法對當班操作人員對崗位作業(yè)環(huán)境、工作環(huán)境狀況、設備設施狀況(設備是否帶病運轉、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是否齊全有效、電氣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從業(yè)人員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和配戴情況(安全帽、防塵口罩和面罩、防噪聲耳塞和耳罩等)進行檢查,以上情況可以在設備點檢表、交接班記錄上予以體現。
日常檢查將檢查結果應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上,如發(fā)現問題當場及時處理,如暫時不能處理應采用適當的監(jiān)護、防護和應對措施后,方可確認當班當日安全狀況,并把該情況及時上報分管安全經理直至總經理,由安全員(兼職)組織責任部門進行安全隱患的整改。
5.1.2月度定期綜合檢查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包括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采用安全檢查表法檢查。
企業(yè)組織的月度安全綜合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的落實與更新,檢查設備設施、安全警示標志、電氣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等方面。
安全檢查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實情況;
(二)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狀態(tài),危險源控制狀態(tài),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三)作業(yè)場所達到職業(yè)病防治要求情況;
(四)從業(yè)人員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情況,了解作業(yè)場所、工作崗位危險因素情況,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情況,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發(fā)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從業(yè)人員佩帶和使用情況;
(六)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作業(yè)行為情況,以及對從業(yè)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發(fā)現和制止情況;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情況;
(八)其他應當檢查的安全生產事項。
5.1.3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專項安全生產檢查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電氣、專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消防等的安全檢查,每半年檢查一次,參加的人員包括安全員(兼職)、設備管理、職能部門安全員(兼職)等。采用安全檢查表形式。
5.1.4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負責組織進行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火和防解凍跑漏為重點;
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防臺風、防汛、防火為重點;
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風和防凍保溫為重點;
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凍防凝、防滑、防火為重點。
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是針對節(jié)假日前存在常加班加點突擊生產、趕進度,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節(jié)假日前后出現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情況,容易發(fā)生事故,因而進行針對性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jié)假日前安全、保衛(wèi)、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和節(jié)假日后復工的相關生產系統(tǒng)安全檢查。參加的人員有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安全員(兼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
5.1.4迎接安監(jiān)局、公安消防支隊等上級機關的安全大檢查
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記錄,留存檢查記錄信息以便落實整改。
5.2安全生產檢查結果處理和安全隱患治理
5.2.1對于檢查發(fā)現的問題,一般安全隱患能夠現場糾正或整改的現場整改完畢記錄在案即可,不能現場整改的一般隱患,檢查人員填寫一般隱患整改通知單,交至部門安全員(兼職)處,由部門安全員(兼職)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法及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組織有關責任人實施,每月上報給安全員(兼職)匯總。
5.2.2部門安全員(兼職)應對一般隱患的整改措施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和評價,直至安全隱患確定消除。
5.2.3對于檢查發(fā)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按照安全隱患的治理要求進行管理。
5.2.4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tǒng)計分析表。統(tǒng)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5.3重大安全隱患管理
5.3.1對于檢查發(fā)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按規(guī)定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5.3.2針對重大隱患成立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管理小組,對隱患管理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安監(jiān)局備案;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5.3.3重大隱患的整改
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單位,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jiān)控措施,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并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結束后,應當將治理效果評估報告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4安全生產隱患預警系統(tǒng)
安全員(兼職)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采用技術手段、儀器儀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預警指數系統(tǒng),安全員(兼職)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預警指數可以是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火災隱患、員工違章次數等,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安全預警系統(tǒng),發(fā)現預警指數出現異常時認真分析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企業(y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編號:aqjl-08-01
6.2安全生產日常檢查表 編號:aqjl-08-02
6.3月度安全生產綜合檢查 編號:aqjl-08-03
6.4專項安全生產檢查 編號:aqjl-08-04
6.5季節(jié)性檢查記錄 編號:aqjl-08-05
6.6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記錄 編號:aqjl-08-06
6.7企業(yè)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編號:aqjl-08-07
6.8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統(tǒng)計表 編號:aqjl-08-08
6.9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tǒng)計分析季報表 編號:aqjl-08-09
6.10安全預警指數系統(tǒng)統(tǒng)計表 無編號
7、附記
無
第12篇 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規(guī)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積極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發(fā)生,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的要求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及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規(guī)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1、生產安全隱患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較大、可能導致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隱患,或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其他屬生產安全一般隱患。
2、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實行掛牌督辦的原則,項目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負責本項目范圍內的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排查治理的掛牌督辦工作。
3、項目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生產安全隱患進行掛牌督辦:
(一)本項目部相關職能部門通報至項目部的;
(二)項目部組織的各種安全巡查過程中發(fā)現的;
(三)各分包單位施工過程中發(fā)現的。
4、項目部對重大隱患或符合本辦法第3條規(guī)定之一時,及時下達《生產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附件),并登記建檔,同時委派工程技術、安全等部門跟蹤排查治理的工作情況。必要時上報上級或地方相關職能部門。
5、《生產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分項的名稱;
(二)隱患的具體內容;
(三)治理要求及時限;
(四)督辦解除的程序;
(五)其他有關的要求。
6、各相關部門接到《生產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后,應立即組織治理。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并報備案,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7、各部門及協(xié)作單位在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應嚴格控制安全風險,避免產生安全事故,同時按要求及時報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直至該隱患完成治理并閉合為止。
8、各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治理的,應按規(guī)定向當地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治理主管部門申報,完成相關手續(xù),同時報公司生產安全科備案。
9、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治理完成后,應按規(guī)定向當地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治理主管部門申請驗收,完成各項手續(xù),并向公司報送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完成報告,并附相關驗收資料;驗收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相應工作措施,繼續(xù)排查治理,直至驗收合格。
10、符合本辦法第3條規(guī)定之一的,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完成后,應制定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完成報告,上報項目部,再由項目部上報公司安全科,報告應附相關證明的照片或影像等資料。
11、公司接到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完成報告后,應認真審核,符合要求的辦理閉合手續(x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繼續(xù)治理,并提出具體要求。
12、各單位接到《生產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后未認真執(zhí)行的,項目部約談其相關負責人;未認真整改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按有關規(guī)定從重追究協(xié)作單位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