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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使用管理辦法(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3-01 14:46:32 查看人數:17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篇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使用管理辦法

礦屬各單位: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城郊煤礦實際情況,現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定期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實驗要求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3.閘間隙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4.滿倉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5.托罐裝置,每月試驗一次

6.腳踏制動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7.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8.主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每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3.閘間隙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4.托罐裝置,每月試驗一次

5.腳踏制動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6.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7.安全門與罐位、提升信號聯鎖,操車系統(tǒng)與提升信號和罐籠停止位置聯鎖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副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每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ⅰ級ⅱ級)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4.超溫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溫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6.腳踏制動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7.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8.壓風機技術性能測試每年一次

(四)主扇風機

1.軸承超溫報巨警置每月試驗一次

2.潤滑油欠壓報警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3.技術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五)膠帶輸送機

1.欠壓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2.過電流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3.低速打滑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4.堆煤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5.防跑偏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6.溫度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7.煙霧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8.自動灑水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六)鍋爐

1.雙色水位計 每小時檢查一次

2.高低水位報警每天一次

3.安全閥試驗 氣動每月一次手動每月一次

4.超溫保護每月一次

5.鍋爐整體檢驗每年一次

(七)井下電氣設備

1.接地保護每周檢查一次每季度試驗一次

2.漏電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3.短路保護 每日由責任電工檢查一次每周檢查一次內部

4.煤電鉆綜保每班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5.高壓電纜的泄露和耐壓試驗每年一次

6.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的絕緣檢查 每班由當班司機或責任電工檢查一次外皮由無破損

(八)斜巷運輸

1.防跑車裝置每半月由使用單位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2.插銷、鏈環(huán) 每年試驗一次并保存好試驗記錄

3.鋼絲繩、鉤頭 每天由使用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4.紅燈、信號 每天由專職電工檢查一次

(九)平巷運輸

1.機車燈、閘、鈴和撒砂裝置及連接裝置每班由當班司機接班時檢查一次

2.人車車場自動停送電開關每天由專電工檢查一次

3.電機車制動距離 每年由運輸隊組織試驗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測試記錄。

二、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現場使用要求

1.各單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據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5.除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強力皮帶機、鍋爐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后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6.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影響設備運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投入。

7.發(fā)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8.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9.特殊情況下保護能使用時,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經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十)違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規(guī)定的,將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給予開除礦籍之處分,并罰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5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10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容不全、空內容、之跡潦草模糊)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罰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第2篇 工作面機電設備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 各種機電設備安裝處的頂板必須支護好,并進行必要的背幫,防止片幫時影響設備運轉或將設備砸壞。

2、 如果設備安裝處有滴水或淋水應用膠皮或帆布將設備上方遮蓋好,以防止水滲入電氣設備內而造成絕緣降低。

3、 工作面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牢靠。

4、 設備周圍的雜物必須清理干凈特別是采煤機和運輸機傳動裝置周圍以上面的碎煤要清理干凈以便保證設備有良好的散熱條件。

5、 不得在設備上放東西或打柱子以防止設備受壓,變形或損壞。

6、 雖然工作面的機電設備有一定的過載能力但要盡量減少設備平凡啟動次數。

第3篇 高瓦斯礦井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煤礦機電設備是礦井生產環(huán)節(ji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了礦井的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戰(zhàn)線長,涉及面廣,特殊工種多,技術性強。隨著采掘開的深入,生產能力的提高,機電設備系統(tǒng)的戰(zhàn)線逐漸加長,在高瓦斯礦井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的存在和堆積,一旦礦井機電設備系統(tǒng)發(fā)生安全事故,不僅影響煤礦生產,而且會嚴重威脅礦井及人員的生命安全。據不完全統(tǒng)計:在我國煤礦的固定資產總額當中,有55%-65%是機電設備和設施,所花費的工資、能耗、油脂、配件、維修費用等的總和要占煤炭生產成本的40%以上。傳統(tǒng)的機電設備管理方法已不能夠適應當前現代礦井形勢的發(fā)展 <>,因此,應嚴格執(zhí)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機電隊伍的整體素質,進行機電設備的技術改造,建立質量監(jiān)控與檢修體系,加快機電本質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

一、人作為礦山的主體,在礦山機電設備管理中占據主導位置

1、首先加強機電崗位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化管理。煤礦機電工種的專業(yè)技術性較強,動手實踐更強的隊伍。其各崗位工種都要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工人來擔任,不能以照顧的身份人員出現來充當。并且要多引進高知識,高學歷的年輕人充實機電隊伍,全面提高機電職工文化水平,同時加強新老工人間的“師徒協(xié)議”制定管理,讓新工人逐步熟悉和掌握技能,勝任崗位,并通過考核,方可上崗。對機電各工種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發(fā)證,持證上崗。

2、加強職工的安全業(yè)務培訓管理工作。尤其在高瓦斯礦井,工人的安全意識高低,決定機電設備運行是否安全,通過合理配備人員,以崗定人,管理層和工人崗位人數成比例,達到合理高效配置,先前的礦山培訓組織形式已不適應現代礦井管理要求,要根據建設現代化礦山、數字化礦山采取新的對策:一是要求員工全面認識高瓦斯礦井和低瓦斯礦井的區(qū)別,高瓦斯礦井使用的機電設備安全性指標更高,要求員工安全意識更強;二是加強區(qū)隊班前會學習,合理運用班前會,善于利用班前會,將班前會作為機電設備安全管理的橋頭堡,在每天工人工作前的安全再教育,傳達礦上、科里的安全精神和理念,并每天針對不同班組開展針對崗位性的安全學習,使工人操作設備安全性進一步提高;三是每隔一定時期開展安全大討論活動,讓工人從自己身邊發(fā)現機電設備安全隱患,舉一反三,達到機電設備安全就是人身安全思想灌輸,礦上對建議收納規(guī)整,整改落實;四是采用“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即業(yè)余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即專業(yè)培訓和全面培訓相結合,對新工人、新崗位、新技術要進行強化培訓,以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業(yè)務素質為目的,實現工人的“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

3、加強職工的技術技能培訓管理工作。以技術,思想為工作之前提,合理配備人員,挑選優(yōu)秀員工,組建強干班組,并經競爭考核機制運用在班組中,一是建立崗位技能競爭機制,對所有員工采取競爭上崗,對所有員工都采用崗位技能工資,劃分工資等級,引進獎勵和考核機制,引導和迫使職工自發(fā)學習技術技能業(yè)務知識;二是每隔一定時間組織職工進行技術比武,對優(yōu)勝者給予重獎,并發(fā)現技術新苗子,對以針對學習和培養(yǎng),以調動職工學技術、學業(yè)務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在崗位上按標準及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三是采用請進來與走出去現結合培訓方式、使工人接觸和掌握更多新技術新設備;運用課堂培訓與現場培訓相結合,施工人對新設備能更快消化吸收,對新工人、新崗位、新技術要進行強化培訓,以全面提高職工的綜合技術技能為目的,為搞好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以人為本”的基礎。

4、加強崗位責任制執(zhí)行管理工作。機電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都屬于特殊工種崗位,要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首先要提高設備維修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責任心。同樣的設備、同樣的使用環(huán)境,有責任心和沒有責任心的人員操作設備,其效果大不一樣。有責任心的人員操作設備時,能夠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能及時發(fā)現設備隱患,發(fā)現隱患能及時消滅,不將隱患形成事故。責任心強的工人能時刻保持設備清潔衛(wèi)生,能觀察到設備運行前、運行中、運行后的設備狀態(tài),一旦發(fā)現有異?,F象能及時停機,叫維護人員到現場檢查維修,及時排除故障隱患。嚴格執(zhí)行設備維修人員及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杜絕維護工人抱著“什么時候壞,就什么時候修”的思想。提高員工對設備檢修的重要性認識和重視,使機電設備定期維護與檢修工作落到實處,使機電設備出現異常或者故障前,就開始實施維修,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做到不影響正常的生產,提高設備的運行周期。

二、機電設備作為礦山生產的支柱,必須有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

1、礦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設備管理制度、防爆設備入井檢驗制度、設備包機制度、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各種安全裝置定期試驗制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建立設備、電纜、小型電器的臺帳管理,并能嚴格執(zhí)行各種規(guī)章制度,妥善保管大型設備的技術性能檔案。作為高瓦斯礦井機電設備必須使用有ma標示的礦山設備,并且井下電氣設備使用逐步達到本質安全型。

2、認真貫徹執(zhí)行設備使用與維修相接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并建立定點維護、定是維護、定人維護的“三定”原則。對機電設備實行負責安全生產直接責任制,并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做到定人、定機、憑上崗證操作,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guī)程,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zhí)行設備現場交接班制度,大型設備均有運行記錄,對設備的各項制度的填寫必須清楚規(guī)范,并留存兩年以備檢查。

3、建立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guī)范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驗收管理工作,成立相關的設備管理部門,對大型設備建立完善的檔案。強化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工程的設計、選型、設備購置、施工和驗收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和監(jiān)督,強化設備管理和使用單位部門的管理職能,防止大型機電設備惡性事故的發(fā)生,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在井下安裝的機電設備時,要制定詳細的設備安裝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人員參加學習,并上報礦機電、通風、調度和安監(jiān)等部門領導審核把關,施工時要機電領導跟班作業(yè),確保施工安全順利。

4、在檢修方面,在每次停產檢修前,都要制訂嚴格、細致的停產檢修計劃,編寫每個項目的檢修安全措施和作業(yè)規(guī)程,經機電、安全、通風等部門的主管領導和礦級領導進行審核把關,并將措施讓參加施工的員工組織學習,學習后簽字。在施工時安排相關隊組、職能部門領導進行項目現場跟班作業(yè),重點項目堅持分管礦領導、機電副總進行現場指導作業(yè),檢修結束后跟班人員要現場盯著進行試運轉,不合格的要進行整改,整改后達到合格要求,才能進行驗收、簽字,保證了每一項目的檢修質量;同時為了確保檢修質量,增強檢修人員的責任心,完善了設備檢修質量時限責任制,保證了每一臺設備的檢修質量,促進了機電設備完好、安全運轉,降低了機電事故率。

三、機電設備在煤礦中使用,其生產環(huán)境對其影響很大

1、機電設備管理要以本本質安全管理為規(guī)范。以神華本質安全管理手冊逐條、逐步執(zhí)行,已達到機電設備管理的規(guī)范性,制度性,長久性。針對高瓦斯礦井本質安全管理要求更加深入,更加細分,達到以點到線,以線擴面的形式,機電設備作為是煤礦安全的基礎。機電設備管理的到位,足以帶動全礦的安全管理工作,實踐證明,在高瓦斯礦井中機電設備的本質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效益產出,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生產。煤礦要把這項工作形成制度化,當作一項經?;墓ぷ鱽碜?并且要深入化,動態(tài)化轉變,并且重結果更要重過程轉變,實現生產安全、質量全達標過程。

2、高瓦斯礦井機電設備的運行環(huán)境要求更高,井下各個機電設備運行場所必須保持有清潔的衛(wèi)生環(huán)境,良好的通風環(huán)境,設備運行環(huán)境,防止煤塵飄落,必須每班做到設備的清潔工作。對煤塵、粉塵大的設備安裝地點,安裝噴霧灑水裝置,環(huán)境要做到降塵管理。

3、對礦井機電設備要定期聯系有資質的相關單位,對機電設備進行全方位,無遺落的進行相關檢驗和校驗,檢驗合格方可投運。檢驗出有問題的設備,要做到定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無法整改的設備要及時更換。

四、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使用,最終一點要做好人員和設備管理工作

作為礦山機電設備管理,配備了優(yōu)秀的人員,選用了合格的設備,創(chuàng)造好了好的生產環(huán)境,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先前的一切工作相當于白做。

1、首先煤礦領導要重視井下機電設備,把機電設備視為現代化煤礦安全生產的保證放到一個關鍵的位置,從機電設備管理先前一個輔助生產工作提升到主要生產工作,領導重視了,區(qū)隊才重視,工人才能重視,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才能實實際際落實到位。

2、作為機電設備的管理者,必須要精通機電設備,對設備的性能,使用、維護要有全面的知識掌握,對各類機電設備選配、人員配備都要做到心知肚明,堅決避免外行領導內行的情況,避免機電設備管理不到位,又存在在不可預料的安全隱患。所以,有好技術并且懂管理者才能擔當機電設備管理者,才能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加強機電設備操作者和維護者的管理工作,作為管理工作者,不可能事事躬親,許多事情需要一線工人的反映和匯報,所以對操作工人和維護工人管理工作到位的話,機電設備安全就有了一半的安全。機電設備維護者和操作者與經濟利益掛鉤,把各種管理措施進行量化管理,每個月由礦機電管理職能部門對維修人員及操作人員所管轄的設備責任范圍進行檢查驗收,設備完好率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給予獎勵,設備完好率達不到要求的進行處罰。

4、對設備的維修與使用執(zhí)行動態(tài)管理,機電管理職能部門要經常深入井下檢查監(jiān)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一旦檢查出防爆電氣設備失爆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不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而引起設備損壞的,追究使用單位和操作者的責任。

5、加強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實踐證明,要抓好安全工作,離不開有效的監(jiān)督,失去了監(jiān)督作用,必然助長麻痹僥幸、違章蠻干的現象。監(jiān)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充分發(fā)揮現場安監(jiān)人員的作用;同時,必須堅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級領導和業(yè)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人的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安全職責。另外,采取安全資金激勵機制,通過經濟杠桿,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從而促進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要想上一個臺階,必須牢牢抓住:杜絕電氣設備事故設備更新換代要跟上;要盡快把職工工作責任心提高。

四、結語

隨著煤炭工業(yè)的飛速發(fā)展,煤礦機電設備的運用得到全面推廣,機電設備在礦井安全生產環(huán)節(jié)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尤其在高瓦斯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性指標更高,隨著采掘的深入,煤礦機電設備遍布礦井的每個角落,地質條件經一步惡化,對煤礦的機電設備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標準,機電事故也是困擾礦井發(fā)展的因素之一,本文通過對煤礦機電設備管理相關聯的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進行了闡述。同時我們不難看出,煤礦對機電的重視工作也不容忽視,一個方面的重視度越高,他的安全性越好。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煤礦機電設備的自動化、機械化程度越來越高,而機電設備管理也越來越必要了,建立良好的機電設備管理體系和制度是煤礦安全而高效率生產的必要條件。機電設備的投入和強化管理,不但帶來效率還大大減輕了勞動者的勞動強度和改善了煤礦生產的新環(huán)境,創(chuàng)建一個美好和諧的煤礦。

第4篇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為加強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儀器、儀表測定準確、可靠,礦用設備、器材必須符合煤礦井下特定條件。為此,特制定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設備器材購置: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及井下特定的條件,制定礦用設備器材 購置計劃,列入安全專用資金中支付,保證井下安全生產所需的設備器材按質按量及時到位,購置設備、器材時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標準進行購置。井下設備、器材必須具備ma標志,防爆合格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二、井下安裝電器設備時,嚴格設備入井關,不合格的電器設備不準入井安裝使用。

三、井下電器設備安裝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加強電器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失爆檢查及維修工作,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

四、井下所有電器設備實行掛牌管理,并有專職的責任人,電工經常對其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井下電氣設備除責任人和電工外,其它人員不得動用。對井下電器設備進行定期檢修,保證其完好和正常安全運行,電器設備的失爆檢修必須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五、井下所有電器設備必須有完善的保護裝置及防護措施,風井主扇及局扇不得任意停開,確保其不間斷運轉。

六、礦用設備和器材必須定期進行試驗、檢測和校正,其檢測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

1、礦用絞車(開關):檢測周期6個月,參加人員: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工、絞車司機、電器設備管理責任人。

2、局扇(開關):檢測周期3個月,參加人員: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電工、電器設備管理責任人。

3、主扇(開關):檢測周期6個月,參加人員: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電工、電器設備管理責任人、主扇司機。

4、水泵(開關):檢測周期1個月,參加人員有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工、水泵工。

5、電煤鉆、綜保:每天均進行檢測,檢測人員由當班電工負責。

6、檢漏繼電器:每天進行試驗,由當班電工負責實施。

7、通風、瓦斯儀器及瓦斯監(jiān)測探頭等每季(三個月)要送到專門機構(必須具備相應資質)進行檢測和校正。

8、主扇檢修必須向礦技術負責人、礦長(生產礦長)匯報,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可進行檢修。

第5篇 淺談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徑

1 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的作用

1.1 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前提和基礎

安全是煤礦生產的第一要素,也是確保煤礦機電設備正常運行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是指通過人、設備、環(huán)境的協(xié)調運作,對生產活動中潛藏的威脅作業(yè)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種事故風險進行有效控制,規(guī)避和防止煤礦事故的發(fā)生。由于煤礦機電設備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關系,是保證煤礦正常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技術保障,所以煤礦必須重視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通過制定標本兼治的管理措施,以全面扭轉煤礦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

1.2 防控煤礦事故發(fā)生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產不僅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根本利益,而且也關系到煤礦企業(yè)的改革與發(fā)展。煤礦排水、通風、供電等大型設備若發(fā)生運行故障,必將會使整個礦井的安全受到威脅,有可能釀成重大煤礦事故。通過調查數據顯示,40%的礦井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是由電火花引起的,80%的礦井火災事故是由機電方面原因造成的。這說明,在煤礦生產過程中,機電設備的完好狀況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此外,煤礦機電工作的核心是保證機電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進而防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如巷道掘進需要掘進機,煤炭、材料運輸需要運輸設備,采煤需要采煤機等,這些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是安全生產的關鍵,必須對機電設備進行安全管理,以消除事故隱患。

1.3 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是煤礦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由于煤礦企業(yè)的生產作業(yè)條件十分惡劣,面臨著淋水、灰塵、通風不良、頂板垮落、潮濕等眾多不利的作業(yè)因素,這不僅對設備運行造成了不利影響,而且也威脅著煤礦的安全生產。加之機電設備種類和數量較多,配置的生產區(qū)域較廣,所以對機電設備安全管理造成了嚴重的困擾。尤其對存在煤塵、瓦斯爆炸危險隱患的井下作業(yè)而言,對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lj'b,基于煤炭生產的特殊性,其作業(yè)場所會不斷變化,使得機電設備的運行環(huán)境、安裝地點、操作維護、運行數量也在隨之變化,增強了機電設備安全管理的動態(tài)性。因此,煤礦企業(yè)必須針對這些現狀制定精細化管理策略,提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水平,進而提升煤礦整體安全管理水平,促進煤礦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

2 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徑

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是煤礦正常生產的根本保障,而安全管理則是保證煤礦機電設備能夠安全運行的有效途徑。然而,由于一些煤礦企業(yè)對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足,從而使得機電設備事故頻發(fā)。導致這一問題發(fā)生的原因除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之外,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具體內容如表1所示。為了有效地減少或杜絕機電設備故障發(fā)生,就必須不斷加強安全管理。

2.1 建立健全與機電設備相關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

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相關的設備管理要求,并結合生產現場的具體情況,制定一套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標準和制度,具體內容應包括井下電氣設備防爆、設備巡檢制度、各工種崗位責任制等等。同時企業(yè)還應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規(guī)章制度,可將各項制度編印成冊發(fā)給員工,要求員工認真貫徹執(zhí)行,借此來實現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

2.2 提高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

先進的機電設備需要高素質應用型、技能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來使用和管理,所以煤礦企業(yè)必須重視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不斷提高機電隊伍的整體素質。(1)機電管理人員要增強安全管理觀念,掌握科學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工作的主動性;(2)加強對機電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維護人員的培訓與教育,通過開展專業(yè)培訓、專家講座等活動,為管理人員提供繼續(xù)學習的機會,不斷豐富管理新技術和新方法,推動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向專業(yè)化的方向發(fā)展;(3)落實崗位輪換制度,使機電安全管理人員能夠在不同的崗位上得到鍛煉,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專業(yè)技能;(4)構建考核激勵機制,通過實施績效考核和獎懲措施來激發(fā)機電管理人員和維護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fā)揮人才的優(yōu)勢,提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2.3 加強安全監(jiān)察力度

重視煤礦機電安全監(jiān)察控制,配備專業(yè)監(jiān)察人員對機電安全運行狀況進行監(jiān)察。(1)煤礦企業(yè)要積極組織開展教育和專業(yè)知識學習,增強監(jiān)察人員的工作責任心,通過運用有效的監(jiān)察方法,消除機電設備安全運行隱患:(2)建立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監(jiān)察制度,將監(jiān)察責任落實到位。監(jiān)察人員要對礦井固定設備(提升裝置、主通風機、主排水設備和空氣壓縮機等設備)的裝備和檢修情況進行監(jiān)察,對礦井電源、供用電設備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要求進行監(jiān)察,對煤礦井下軌道、膠帶運輸系統(tǒng)等礦井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jiān)察、對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狀況進行監(jiān)察,對煤礦落后設備的淘汰情況進行監(jiān)察。若在監(jiān)察過程中發(fā)現機電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必須責令其進行整改,并監(jiān)督整改措施和責任的落實情況。

2.4 加快機電設備管理信息化的建設進程

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的好壞,不僅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經濟效益,而且還會間接影響企業(yè)未來的發(fā)展。為此,企業(yè)應當盡快實現機電設備管理信息化,借此來對機電設備選型、安裝調試以及使用維護等幾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進行綜合管理。(1)企業(yè)應當對全部機電設備進行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并建立相應的獎懲措施,以確保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開展;(2)可采取跟蹤管理的方法來建立并完善重要機電設備的運行檔案,這樣便可以清楚地了解并掌握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維護和檢修計劃,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2.5 加大機電設備的資金投入

先進的機電設備不僅能夠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物質保障,有利于提高煤礦生產效率,更能夠為強化煤礦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支撐,從而規(guī)避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為安全生產創(chuàng)建良好的運行條件。所以,煤礦企業(yè)必須加大對機電設備的資金投入力度,重視采區(qū)流動機電設備的升級換代,及時淘汰缺乏安全性和高耗低效的工藝設備,確保機電設備的先進水平。

3 結語

總之,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關系到企業(yè)的整體發(fā)展,一旦因設備故障引起重大安全事故,輕則導致停產,重則有可能引起人員傷亡,這樣會給企業(yè)帶來巨大的損失。為此,煤礦企業(yè)的領導必須對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并通過一些有效的途徑不斷提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水平,以確保設各能夠始終處于安全運行的狀態(tài),這不僅能夠確保生產有序進行,而且還能避免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有利于促進煤礦企業(yè)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第6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機電設備管理員

1、在機電隊的領導下,負責本隊的設備管理工作,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2、負責本隊設備的封存鑒定和保管工作。

3、負責設備的平衡調撥和退庫工作。

4、負責設備的年、季、月度報表的填寫和上報。

5、負責新增設備的驗收、入帳和編號。

6、參加上級和本隊組織的設備檢查。

7、經常深入現場,掌握設備動態(tài),滿足施工所需機電設備。

第7篇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使用管理辦法12

礦屬各單位: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城郊煤礦實際情況,現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定期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實驗要求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閘間隙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滿倉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托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6.腳踏制動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7.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主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閘間隙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托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5.腳踏制動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6.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7.安全門與罐位、提升信號聯鎖,操車系統(tǒng)與提升信號和罐籠停止位置聯鎖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副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ⅰ級ⅱ級)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溫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6.腳踏制動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7.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壓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四)主扇風機

1.軸承超溫報巨警置 每月試驗一次

2.潤滑油欠壓報警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技術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五)膠帶輸送機

1.欠壓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2.過電流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3.低速打滑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4.堆煤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5.防跑偏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6.溫度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7.煙霧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8.自動灑水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六)鍋爐

1.雙色水位計 每小時檢查一次

2.高低水位報警 每天一次

3.安全閥試驗 氣動每月一次 手動每月一次

4.超溫保護 每月一次

5.鍋爐整體檢驗 每年一次

(七)井下電氣設備

1.接地保護 每周檢查一次 每季度試驗一次

2.漏電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3.短路保護 每日由責任電工檢查一次 每周檢查一次內部

4.煤電鉆綜保 每班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5.高壓電纜的泄露和耐壓試驗 每年一次

6.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的絕緣檢查 每班由當班司機或責任電工檢查一次外皮由無破損

(八)斜巷運輸

1.防跑車裝置 每半月由使用單位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2.插銷、鏈環(huán) 每年試驗一次并保存好試驗記錄

3.鋼絲繩、鉤頭 每天由使用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4.紅燈、信號 每天由專職電工檢查一次

(九)平巷運輸

1.機車燈、閘、鈴和撒砂裝置及連接裝置 每班由當班司機接班時檢查一次

2.人車車場自動停送電開關 每天由專電工檢查一次

3.電機車制動距離 每年由運輸隊組織試驗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測試記錄。

二、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現場使用要求

1.各單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據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5.除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強力皮帶機、鍋爐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后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6.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影響設備運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投入。

7.發(fā)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8.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9.特殊情況下保護能使用時,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經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十)違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規(guī)定的,將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給予開除礦籍之處分,并罰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5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10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容不全、空內容、之跡潦草模糊)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罰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第8篇 淺談選煤廠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與維護

引言

由于選煤廠生產條件和生產環(huán)節(jié)的復雜性,這對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據統(tǒng)計:在我國選煤廠的固定資產總額當中,有55%-65%是機電設備和設施,所花費的工資、能耗、油脂、配件、維修費用等的總和要占煤炭生產成本的40%以上。傳統(tǒng)的機電設備管理方法已不能夠適應當前形勢的發(fā)展,因此,應嚴格執(zhí)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機電隊伍的整體素質,進行機電設備的技術改造,建立質量監(jiān)控與檢修體系,加快機電管理信息化建設,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樹立新的機電管理理念。

1.?選煤廠安全管理和維護措施

1.1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

機電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都屬于特殊工種崗位,要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首先要提高設備維修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責任心。同樣的設備、同樣的使用環(huán)境,有責任心和沒有責任心的人員操作設備,其效果大不一樣。有責任心的人員操作設備時,能夠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經常清理設備周圍及設備上的粉塵,保持設備清潔,經常注意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一旦發(fā)現有異?,F象能及時停機,叫維護人員到現場檢查維修,及時排除故障隱患。

嚴格執(zhí)行設備維修人員及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并與經濟利益掛鉤,把各種管理措施進行量化管理,每個月由機電管理職能部門對維修人員及操作人員所管轄的設備責任范圍進行檢查驗收,設備完好率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給予獎勵,設備完好率達不到要求的進行處罰。對設備的維修與使用執(zhí)行動態(tài)管理,機電管理職能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監(jiān)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對于不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而引起設備損壞的,追究使用單位和操作者的責任。

1.2進行機電設備的技術改造

技術改造是企業(yè)走向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先進的科技裝備是選煤廠企業(y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提高生產裝備水平和新工藝水平,提高產業(yè)質量和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之一。我們要想提高企業(yè)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就必須盡可能的依靠科學進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本著少投入,多技改的原則加大更新改造的力度,充分發(fā)揮廣大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的主體作用,不斷提高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率。依靠科技進步,保證企業(yè)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要大力采用先進的新工藝、新裝備。還要成立qc小組,對技術難題進行攻關,鼓勵職工進行小改小革,解決生產中的一些問題,不斷推進零缺陷管理的進程。

1.3建立質量監(jiān)控與檢修體系

先在設計方面,一定要堅持標準化設計,做到全面系統(tǒng)規(guī)范,在設計環(huán)節(jié)上不留任何隱患。其次在設備配件購置過程中,要把好購進設備質量關,在購買過程中要辨別真?zhèn)?,嚴把采購質量關。再者對設備的到貨把好驗收關,必要時應進行拆機檢查,性能測試后方能投入使用。在安裝方面,要堅持把好基礎質量關,把好分階段性驗收安裝質量關。對于安裝的關鍵工序,要堅持階段性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要把好調試質量關。

在檢修方面,在每次停產檢修前,都要制訂嚴格、細致的停產檢修計劃,編寫每個項目的檢修安全措施和作業(yè)規(guī)程,經機電、安全等部門的主管領導進行審核把關,安排隊組、職能部門進行項目跟班,重點項目堅持分管領導、機電相關負責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跟班,檢修結束后跟班人員要現場盯著進行試運轉,不合格的不能進行驗收、簽字,保證每一項目的檢修質量;同時為了確保檢修質量,增強檢修人員的責任心,完善設備檢修質量時限責任制,保證每一臺設備的檢修質量,促進機電設備完好、安全運轉,降低機電事故率。

1.4加快機電管理信息化建設

選煤廠機電設備管理在各生產環(huán)節(jié)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設備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選煤廠生產能否正確進行。因此,對機電設備進行系統(tǒng)的綜合信息管理至關重要,即對設備選型、安裝調試、使用維護保養(yǎng)、更新改造一直到報廢進行過程的信息管理,選好、用好、維護好設備又成為設備綜合信息管理的關鍵。選煤廠企業(yè)要建立所有設備的檢修、保養(yǎng)檔案制度。細化和加強設備的強制保養(yǎng)工作,認真落實包機責任制。并與經濟掛鉤,與行政處罰結合起來。逐步完善大宗材料和設備的跟蹤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設備運行檔案。

1.5管理制度化

1.5.1制定設備更新計劃

多年來,有相當一部分機電設備長期處于超期服役,給機電設備安全的管理帶來不少困難。建議在企業(yè)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要抓緊對一些重要設備、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一些機電設備進行更新,提高其技術先進性以及設備運行安全可靠性,果斷地報廢一批安全功能差的舊設備、老設備。這就必須從企業(yè)制度上入手,制定設備更新計劃,保證急需更新的一些設備的投入。

1.5.2完善規(guī)章制度

首先我們要依照上級對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要求,結合我們生產現場實際,制定有關設備巡回檢修檢查制度、包機制度、考核制度、各機電工、操作工種崗位制等,并吊掛到生產現場,督促貫徹執(zhí)行,從而對設備的管理做到制度化、科學化。

1.6提高機電隊伍的整體素質

先進的技術裝備需要高技能、高技術、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否則再先進的技術裝備也無法發(fā)揮其應有的效力。正是基于這種認識和自身工作的需要,我認為抓機電管理首先應從提高機電技術隊伍的素質做起。機電管理的決策層如同戰(zhàn)場的指揮官,應樹立超前思維觀念和創(chuàng)新思維觀念,把握工作的主動權。要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用新的思維觀念去觀察本企業(yè)機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敢于突破舊框框,在批判中繼承,在繼承中創(chuàng)新,在創(chuàng)新中發(fā)展。要轉變觀念,只有轉變觀念,樹立科學的管理理念,掌握科學的管理方法,才能走出一條向機電管理要效益的路子。

1.7樹立“零故障”管理理念

設備“零故障”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管理方法,逐步進行推廣。設備“零故障”是零概念的一種,而非絕對值為零。設備“零故障”管理是以“零”為目標全力杜絕設備故障發(fā)生、維持高效、穩(wěn)定的生產秩序而實施的一系列管理過程,雖然它的管理目標是零概念,但它不是目標效果管理而是過程管理,是通過一系列有效的過程管理,向零概念推進,經過不斷螺旋上升,直至可以使設備故障減少到接近于“零”的程度。

設備“零故障”管理的核心是杜絕緊急維修與計劃外檢修。計劃外檢修和緊急維修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后果也很嚴重,企業(yè)效益最大化既是設備“零故障”管理的出發(fā)點,又是它的根本目的。

設備“零故障”管理是一個系統(tǒng)性的管理方法,單臺設備或機組實現階段性的零故障運行并不難,但是如何使它的停機對本系統(tǒng)乃至整個選煤廠的生產鏈的影響降到最低點,則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必須綜合考慮。

為了實現設備零故障管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l?從加強設備基本維護入手。

l?應嚴守設備使用條件。

l?強化預防維修,使設備恢復正常。

l?改進設計上的欠缺點。

l?提高職工業(yè)務技能。

2.?結束語

以提高機電設備安全可靠性為中心,以“管理、裝備、培訓”為原則,以標準化統(tǒng)攬工作全局,以經濟杠桿為手段,扎扎實實地搞好選煤廠機電管理和維護工作,消除機電事故隱患,確保機電系統(tǒng)安全、可靠、高效,加大對機電設備的管理,加快用新技術、新的管理理念來減少機電事故的發(fā)生,從而為選煤廠帶來更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9篇 瓦斯隧道機電設備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不準在洞內拆卸和修理設備。

2、瓦斯工區(qū)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的儀器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當采用非防爆型時,在儀器設備20m范圍瓦斯?jié)舛缺仨毿∮?%。

3、安裝后的機電設備,必須經過外觀、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機電設備重點檢查專用供電線、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瓦斯?jié)舛瘸夼c供電的閉鎖情況。供電線路應無明接頭,接頭連接應牢固、緊密不松散,有漏電保護及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機電設備,在使用期間,除日常檢查外,尚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檢查。

6、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電纜或礦用塑料電纜。

7、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當受條件限制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米。

8、所有洞內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燈具。

9、為防止洞內施工機械摩擦火花和機械磨擦、沖擊熱源引起的瓦斯隱患,洞內施工機械應采取如下措施:⑴在機械磨擦發(fā)熱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裝置;⑵對機械動力傳動部位或機構可能產生磨擦熱處,要及時潤滑、保養(yǎng)、清除污物,嚴防異物進入;⑶在機械磨擦部件金屬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屬銘,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難以引燃瓦斯;⑷在鋁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發(fā)生。

第10篇 綜采綜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綜采綜掘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應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生產發(fā)展,堅持專業(yè)管理與全員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原則。

(一)人員與職責:

1、礦井機電負責人、機電副總必須加強對機電工作的領導,建立一支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機電管理干部、職工隊伍。熟悉掌握綜采、綜掘設備的管理及使用方法。

2、礦井機電管理部門對設備的使用、維護、修理等進行全程管理和業(yè)務指導,必須同時開展微機管理工作,及時掌握設備的動態(tài)情況。

3、礦井機電管理部門必須認真開展油脂管理,做好全礦油脂質量測定、分發(fā)和重點設備運行狀況連續(xù)監(jiān)測工作。

4、礦井所有的綜采、綜掘區(qū)(隊)都必須配備數量足夠的管理人員、機電工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

5、礦井所有的綜采、綜掘區(qū)(隊)所有人員都必須由主管部門組織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訓,對于新組建的綜采、綜掘區(qū)(隊)必須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脫產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新設備投入使用前相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技術培訓。

6、礦井機電管理部門、綜采、綜掘區(qū)(隊)都必須設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分別負責對全礦和各綜采、綜掘區(qū)(隊)的設備進行管理、建檔和參加機電事故追查等工作,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7、礦機電管理部門、各綜采、綜掘區(qū)(隊)必須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二)設備的選型:

根據設備使用地點的地質條件、采掘方法及相鄰區(qū)域的有關技術參數等,合理選擇設備型號并編制相應設備的技術要求,保證所選擇的設備性能、配套尺寸、運輸能力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規(guī)定及使用要求。

(三)設備的地面試運轉及入井安裝:

1、設備到礦后必須進行地面試運轉,經礦機電科、礦井有關負責人、廠家技術人員共同認定設備性能、配套尺寸等內容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后方可入井。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有礦井防爆檢查部門出具的防爆設備入井合格證。

3、設備的拆卸、入井、運輸、安裝、調試必須制定專門的施工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貫徹到位,嚴格遵照執(zhí)行。

4、設備的井下安裝、調試完成后,由礦井機電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出具綜采、綜掘工作面機電設備驗收通知書。綜采、綜掘區(qū)(隊)在接到驗收合格通知書后才能開機組織生產。

(四)設備的現場管理

1、綜采、綜掘區(qū)(隊)在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建立機電設備技術檔案及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機電設備包機制度、電氣設備試驗制度、機電設備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油脂管理制度、機電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每月停產一次的月檢制度,并保證貫徹到位,嚴格執(zhí)行。

2、每項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都有規(guī)范、嚴謹的記錄,并要認真填寫好綜采、綜掘機電設備檢修記錄本和值班記錄本。

3、機電科和綜采、綜掘區(qū)(隊)必須設專人對所有的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動力電纜、控制及通訊電纜)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帳、卡、物、牌板四對口。

4、綜采、綜掘工作面禁止放炮。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后貫徹執(zhí)行。

5、綜采工作面必須裝設電話,有足夠的照明且照明燈間距不得大于15米。

6、嚴格執(zhí)行“四檢制”,并做好檢修記錄,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縮短檢修時間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必須經機電負責人同意?!八臋z制”的班檢時間不少于0.5-1小時,日檢時間不少于6小時,旬檢時間不少于6-12小時,月檢時間不少于24小時。

7、設備的檢查

(1)機電科必須組織專人對綜采、綜掘設備進行每旬一次的檢查,針對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管理維護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見,責令期限處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停止工作,立即處理。

(2)每個生產班開工前,必須由跟班干部組織人員對每一臺設備及其周圍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各項保護、安全防護設施等符合安全規(guī)定,才可以開工生產。

(3)跟班檢修工在當班生產過程中,必須對重點設備進行巡回檢查,保證設備運行安全可靠,如有隱患,立即通知跟班干部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8、綜采、綜掘機電設備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礦井停送電制度,檢修后的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11篇 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

近年來,隨著煤礦現代化建設步伐加快,新設備、新工藝廣泛使用,機電設備在煤礦安全生產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同時,由于煤礦生產條件和生產環(huán)節(jié)的復雜性、多樣性,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井下重大火災80%以上是由于機電設備管理不善造成的。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現代煤礦機電管理水平,確保礦井機電系統(tǒng)安全、可靠、高效運行,是確保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和發(fā)展壯大的重要內容。

一、煤礦機電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機電設備存在隱患多

煤礦企業(yè)的生產環(huán)境一般都比較惡劣,井下粉塵大、濕度高、有腐蝕性氣體,機電設備在運輸、存放、運轉過程中,如果不注意封存和保養(yǎng),采取防塵、防銹、防潮等有效措施,往往會造成設備的腐蝕和損壞。但是,由于許多煤礦企業(yè)對此認識不足,導致因設備損壞而引發(fā)的事故時常發(fā)生。同時,很多煤礦的機電設備老、舊、雜,帶病運轉,安全設施、保護裝置不全,與《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2、 煤礦機電設備利用率低,事故頻發(fā)

據統(tǒng)計,在我國煤礦的固定資產總額當中,有55%到65%是機電設備和設施,所花費的工資、能耗、油脂、配件、維修費用等的總和要占煤炭生產成本的40%以上。同時,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發(fā)布的數據,煤炭企業(yè)40%的井下事故是由于失爆電氣的電火花引起的,而這些事故造成的損失是無法用金錢來估量的,其社會負面影響往往更為巨大。

3、 機電隊伍整體素質差

由于煤礦自然條件差,不安全因素較多,因而一些技術水平較高的技術人員不愿進入煤礦企業(yè)。加上大部分煤礦認為機電維護工屬于輔助工種,不加重視,待遇不高,造成機電工紛紛跳槽。有調查表明,現在鄉(xiāng)鎮(zhèn)煤礦中從事機電工作的人員大都是農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一些機電設備的簡單故障也無法及時排除,更談不上應用計算機參與現代化設備管理。

4、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不到位

表現為設備運行環(huán)境、設備擺放、管線吊掛、安全間距、安全設施等不符合機電專業(yè)質量標準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普遍。首先,機電設備使用很不規(guī)范,有些機電設備安裝使用不正確,有些機電設備長期超負荷運轉,維護檢修不到位,設備保養(yǎng)的及時性和充分性得不到保證。其次,技術管理手段落后,機電設備基礎管理的電子化程度不高,一些設備的賬物卡、圖牌板不齊全,或者賬實不符;技術檔案、圖紙資料殘缺不全;固定設備、流動設備管理不平衡,以固定設備為重點,忽視面廣、量大、隱患多的流動設備。據統(tǒng)計,實際生產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機電事故率約占總事故的30%到40%。

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1、重視機電管理人員,提高他們的待遇,增強機電人員崗位責任心

應當看到,設備維修管理模式無論多么完美,設備一旦發(fā)生故障,還必須由人來完成設備的修理、恢復工作。因此,在安全管理和維護中,人才是主體。機電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都屬于特殊工種崗位,要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首先要提高設備維修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心。同樣的設備、同樣的使用環(huán)境,工作人員有責任心和沒有責任心,效果大不一樣。對煤礦企業(yè)來說,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維修人員及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并與經濟利益掛鉤,把各種管理措施進行量化管理,每個月由礦機電管理職能部門對維修人員及操作人員所管轄的設備責任范圍進行檢查驗收,促使其牢牢樹立責任意識,確保設備完好率時刻達到規(guī)定要求。

2、 增加投入,優(yōu)化機電設備水平

先進的科技裝備是煤礦企業(yè)實施可靠性作業(yè)條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零缺陷管理水平,避免事故發(fā)生的重要保證和支撐。要增大裝備資金的投入力度,保持設備的新度系數持續(xù)上升。要改造不合理的機電系統(tǒng),打通瓶頸阻滯環(huán)節(jié),提高主系統(tǒng)設備的可靠度,發(fā)揮生產能力。要高度重視采區(qū)流動設備的升級換代,淘汰高耗低效、不合理、不安全的工藝裝備,杜絕設備拼裝、改裝現象,老化的、該報廢的、該停用的堅決不再使用。對設備的維修與使用執(zhí)行動態(tài)管理,機電管理職能部門要經常深入井下檢查監(jiān)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一旦檢查出防爆電氣設備失爆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不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而引起設備損壞的,追究使用單位和操作者的責任。

3、 努力提高機電管理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先進的技術裝備需要高技能、高技術、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否則再先進的技術裝備也無法發(fā)揮其應有的效力。煤礦企業(yè)要經常舉辦形式多樣的專業(yè)技術培訓班,如司機操作、電氣維修、機械維修等培訓班,同時還要在各區(qū)隊利用班前班后時間由機電區(qū)隊長或技術員組織業(yè)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也是激發(fā)職工學知識、學技術積極性的重要手段。要尊重保護技術人才,逐步提高機電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待遇,并對有特殊貢獻的技術人員適當給以獎勵。

4、 嚴格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是煤礦正常生產、安全運行的物質保障,強化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嚴格建立和執(zhí)行設備的規(guī)劃、選型、使用、維修、更新、改造等綜合管理秩序,是煤礦生產實現正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的重要條件。首先,要規(guī)范機電設備的維護和檢修制度,嚴把設備檢修質量關。建立設備安全檔案,為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實際工作中,許多設備在出現故障時,由于缺乏對設備前期運轉及修理結果、狀況等參數的了解,會嚴重影響故障排除的時間。用科學的方法建立設備檔案,可以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了解設備運行狀態(tài),促進設備安全使用,提高生產效率,同時,也能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檢驗、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為了確保檢修質量,在每次檢修前,都要制訂嚴格、細致的檢修計劃,加強在線監(jiān)測,逐步推行狀態(tài)檢修;為了增強檢修人員的責任心,需要詳細編寫每個項目的檢修安全措施和作業(yè)規(guī)程,推行設備檢修質量時限責任制。其次,提高技術管理水平和設備管理信息化、現代化的程度。推廣使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采用先進工藝流程,將設備基礎技術資料的管理和完善,納入計算機網絡化管理范疇中,推進礦井裝備的自動化、數字化進程。

結束語

煤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優(yōu)劣是涉及礦山生產安全的大事,只有不斷完善管理,加大管理力度,扎扎實實搞好機電管理工作,提高現代煤礦機電管理水平,確保礦井機電系統(tǒng)安全、可靠、高效運行,才能使煤礦企業(yè)不斷發(fā)展和壯大,實現企業(yè)發(fā)展、職工富裕的雙贏目標。

第12篇 煤礦供電隊機電設備日常檢查維修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一般要求

第1條: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制,熟悉本職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性能。按時參加業(yè)余培訓,認真學習規(guī)程措施,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隊長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員,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務時,要講明注意事項,指定安全負責人,分工要細致,并將安排情況記入班前會記錄。

第3條:班中按勞動保護穿戴,電工作業(yè)要穿絕緣靴(鞋),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高空作業(yè)要使用安全帶。學員沒有師傅帶領,不得單獨從事電工作業(yè)。

第4條: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標示牌、警戒線、驗電器、斷線鉗、腳扣、保險帶、繩索、葫蘆、滑輪、短路接地線、絕緣棒、梯子、緊線器、核相儀及攜帶型電工儀表等必須檢查完好試驗合格。

第5條:電工維修作業(yè)必須至少兩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人。施工前工作人員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第6條:需停送電作業(yè)的,要安排專人停送電,并且要有防止誤送電的措施,工作班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到自?;ケ!?/p>

第7條:需要搭接臨時電源的工作,其電源必須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如使用電焊機、無齒鋸、手槍鉆、沖擊鉆、電烙鐵等小型電器時,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完好情況,電纜、導線、開關不應有破皮漏電現象,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做一次漏電試驗,確保完好。導線必須使用橡套軟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接零)。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

第8條:井下行走時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時遵守行車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長物件時應平放,嚴防碰觸架空線。

第9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6條之規(guī)定:

(一) 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三)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第10條: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或本職范圍以外的地點參與施工,工作監(jiān)護人應由對方人員擔任;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開工前還應詳細了解現場的接線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無誤,方可開工。

第二節(jié)、停電操作

第11條: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0.7米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0.7米,但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第12條: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第13條: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第三節(jié)、驗電操作

第14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值班負責人許可。

第15條: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第16條: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第四節(jié)、裝設接地線措施

第17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第18條: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19條:檢修母線時,應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第20條: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21條: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地點,均應設有接地網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第22條: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第23條: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24條: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條: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調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26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27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五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28條: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29條: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第30條: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1條: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第32條: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33條: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4條: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第六節(jié)、電器日常檢修安全措施

第35條:正常時電器的檢修工作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36條:操作前按照停電申請表的內容仔細核對開關位置編號及負荷名稱確認無誤。按照規(guī)程操作,先停斷路器再拉隔離開關;先停分支再??傞_關。停電后將開關閉鎖,并在開關操縱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37條:地面有人值班變電所及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后的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由值班人員落實。地面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及井下采區(qū)變電所停電后,由施工人員落實停電、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無人值守的開關,除執(zhí)行上述措施外,還要設專人看守,嚴防誤送電。

第38條:雙回路供電的負荷,停電后要在前后隔離刀閘兩側分別驗電放電,并在有電無電區(qū)間設置警戒線或在刀閘動靜觸頭之間裝設強度足夠的絕緣隔離板。

第39條:施工人員到達地點后,首先要檢查設備確已斷電,再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方可開工。

第40條: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杜絕虛接、錯相等不合格現象的發(fā)生。

第41條:需要頻繁停送電的操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后都要進行驗電放電,確定無電壓方可操操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42條: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43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帶接地線合閘!防爆設備出現失爆,嚴禁送電!

第44條: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員及所做措施,恢復原運行方式。正常運行30分鐘后方可收工。

第七節(jié)、砍伐樹木安全措施

第45條:在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砍伐靠近線路的樹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開始前向全體人員說明:電力線路有電,不得攀登桿塔。樹木、繩索不得接觸導線,安全距離不夠時,線路必須停電。

第46條:導線與樹木之間的最小凈距3-10kv為3.0米,3kv以下為3.0米。導線與街道樹間的最小垂直距離,3-10kv為1.5米,最大風偏情況下的水平距離為2.0米。3kv以下為1.0米。

第47條:上樹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馬蜂等昆蟲。不應攀登已經鋸過或砍過的未斷的樹木。

第48條:為防止樹木(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向與導線相反的方向。繩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免拉繩人員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條: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傷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時要防止車輛通行。

第50條:砍樹使用的刀具、斧頭、繩索、梯子、油鋸等使用前要檢查完好。

第八節(jié)、在電桿上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51條:登桿前應由兩人同時辯明工作線路及桿號,嚴防誤登桿。工作前應對線路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措施,短路接地線應掛在來電側。危及施工線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線路也應采取停電措施。

第52條:登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的電桿基礎未完全夯實前嚴禁攀登。風雨后遭損傷的電桿,應先采取培土、打臨時拉線等措施,再行上桿。

第53條: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鐵鞋、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條: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牢固構件上,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割傷。

第55條:檢修電桿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拆除,事先應對電桿進行加固;調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第56條: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F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下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拋擲。桿下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通過和逗留。

第57條:檢查水泥電桿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該超過0.2mm,長度不應該超過1/3周長,彎曲度不應超過桿長的2/1000,否則不準登桿。

第九節(jié)、架空電力線路巡視安全措施

第58條:線路巡視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夜間巡線應沿外側進行,大風天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

第59條: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第60條:巡線人員發(fā)現導線落地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61條:巡線周期:1)定期巡視 對于1—10kv線路,一般為每月一次;1kv以下線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視因氣候惡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決定。3)夜間巡視1—10kv線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視 故障后巡視5)監(jiān)察巡視每年至少一次。綜上所述,每條線路每月檢查巡視不少于三次。

第62條:線路運行標準有關數據: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臨導線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3m,1kv以下時,不應小于0.15m。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拉線、導線與電桿、導線與架空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2m,3kv以下時,不應小于0.05m;3—10kv架空線路的引下線與低壓線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線路的拉線從兩相導體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低壓接戶線和進戶線必須采用硬絕緣導線。避雷接地裝置的引下線應用鍍鋅鋼絞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5mm。架空線的檔距:

6kv 城區(qū)40—50m 郊區(qū)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區(qū) 40—50m 郊區(qū) 40—60m

第63條: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

線路經過地區(qū)3—10kv 3kv以下

居民區(qū)6.5m 6.0m

非居民區(qū) 5.5m 5.0m

第64條:高壓接戶線的導線截面,銅絞線不得小于16mm,鋁絞線不得小于25m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45m,對地距離不得小于4.0m。

第十節(jié)、搭接、拆除負荷電纜措施

第64條:搭接、拆除負荷工作應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搭火用的電纜(線)必須檢查完好,絕緣良好不漏電,不得有明接頭。

第65條:工作前應將施工地點前側電源開關停掉,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措施。打開電氣設備電源側蓋板前,必須從上一級開關將電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6條: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拆、接負荷電纜前應從工作區(qū)段兩側停電,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7條:搭接電纜后,應檢查所搭負荷線相序正確,壓接質量及絕緣合格,防爆設備達到防爆要求,具備送電條件。方可收工。

第68條:拆除負荷后,將負荷線全部撤除,對裸露的電源線或開關要采取包扎隔離等防護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員觸電。對于防爆設備,要達到防爆要求。

第69條:任何情況下,工作人員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工作人員背后不得有帶電體。

第70條:外單位人員在變電所搭拆負荷時,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同意。配電工有責任為其提供安全監(jiān)護,同時亦應監(jiān)督施工質量,發(fā)現不符合標準及失爆現象,應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設備出現失爆,不得送電。

第十一節(jié)、立桿-撤桿-調整電桿安全措施

第71條: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人員分工要明確,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第72條: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第73條:立桿過程中,桿坑內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出桿高1.2倍的距離。即12米電桿為15米,15米電桿為18米。

第74條: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繩等。

第75條: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6條:在撤線過程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轉角桿、分段桿及起點、終點桿撤線前應系好拉繩,嚴禁突然剪斷導線,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7條:電桿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作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度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第78條:已經起立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79條:調整電桿前應確認線路確已停電,再檢查桿根、拉線等無隱患。電桿調整后應將桿根回土夯實,并緊固好拉線。

第80條:撤除線路時應先撤導線和金具,后撤拉線和電桿,當還有受力拉線時應采取臨時措施。

第十二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第81條:放、撤、緊線工作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施工前應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第82條: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嚴防導線被過往車輛掛住。

第83條:緊線前應先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導線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第84條: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趕根,如不完好牢固,應設臨時拉線加固。

第85條: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作法松線。

第86條:使用放線器放線時,應有防止線盤傾倒及剎車的措施。放線時應嚴防導線扭傷,剪斷導線時,應先控制斷線部位兩端,防止線頭因彈力突然釋放傷人。

第十三節(jié)、起重-運輸安全措施

第87條:起重、運輸工作要遵守鮑煤發(fā)(2006)54號文件之《鮑店煤礦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規(guī)定》。

第88條: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員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檢查。

第89條: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工件重量超過50kg時,應使用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5(《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4條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

第90條:被吊物體應可靠連為一體,必要時各連接部件應分別起吊。應在被吊物件棱角處和特別滑的部分應當采取墊舊皮帶、薄木板或其它軟體物進行保護。

第91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進行試吊和試拖移,試吊高度不大于200mm,試拖移距離不大于400mm,檢查無異常后方繼續(xù)進行。

第92條: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繩索的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面,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在斜坡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物料兩側及下方嚴禁有人,并設置防止物體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條:對起吊、拖移的物料應采取適當的固定措施,能使應起吊、拖移的物料整體移動,不出現散落或使其構件變形。

第94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注意觀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幾何形狀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現偏向或翻轉等現象,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后在進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條: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必須規(guī)定統(tǒng)一聯絡信號及指令、設專人負責發(fā)出信號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專用信號和指令的使用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號在其工作沒完成前,嚴禁作為其它信號使用。

第96條: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連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須合格,與起吊、拖移的物體重量相適應。

第97條:《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作如下規(guī)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2)用于人力起重為4.5;3)用于機動起重為5-6;4)用于綁扎起重為10;5)用于供人升降為14。

第98條:運輸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移動傷人。

第99條:裝卸電桿應防止散堆傷人,當分散卸車時,每卸完一處,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后,方可繼續(xù)運輸。

第100條:多人使用滾杠、扁擔等搬運重物時,必須統(tǒng)一號令,步調一致。經過狹窄或靠近墻壁等障礙處內側不得有人,且速度應放緩,嚴防傷及人員或設備。

第十四節(jié)、在配電變壓器臺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條:配電變壓器臺(室)停電檢修時,應持工作票。高壓線路不停電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人員說明線路有電并加強監(jiān)護。

第102條:無論線路是否已停電,必須先拉開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再拉高壓開關或跌落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03條: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臺的結構,確保牢固可靠。

第104條:配電變壓器停電做試驗時,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臺架上嚴禁有人地面有電部分應設警戒線,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有人監(jiān)護。

第105條:電容器進行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個徹底放電并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106條:線路柱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進行檢修時,必須將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斷電,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五節(jié)、在帶電線路電桿及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上的工作

第107條:在帶電桿塔上刷漆,除鳥窩、檢查接地線(極),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0.7米。風力不得大于5級。

第108條:在10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導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條:停電檢修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時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至危險距離以內(1米),則另一回路也應停電并接地,停電同樣執(zhí)行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在確實看到該線路已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路線路的措施,完工后應檢查該交叉跨越點安全距離合格(10kv及以下應>1.0米)。

第110條:在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內)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 有線路標志,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持工作票及驗電筆、接地線等設備。

3) 登桿前應該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方可攀登。

4)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第十六節(jié)、電力電纜工作

第111條:在電力電纜上工作應辦理工作票,開工前要核對電纜名稱及標示牌,并在施工端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12條:開啟電纜溝時,如在交通路口,應設置標示或設人警戒,防止行人、車輛誤入。

第113條:敷設電纜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電纜走動時,嚴禁用手般動,以防擠傷。移動電纜接線盒一般應停電進行。按照礦上關于掛“紅黃牌”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帶電整理、吊掛電纜,整理吊掛電纜必須將電纜停電。

第114條:截斷電纜前,必須先核對確為停電電纜,再有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線后方可工作。扶釬人應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115條:制作熱縮電纜頭,使用噴燈或噴槍應嚴格遵守操作說明,防止噴頭燙傷,準備好足夠的防火水和至少兩個8kg干粉滅火器。工作現場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風良好。制作冷縮電纜盒,應注意保持環(huán)境干燥。

第116條:連接電纜前,每做一個接頭,都要對接頭兩端電纜的絕緣情況進行測量,并做好記錄,最后通測絕緣值,確保整條電纜合格,符合送電條件。

第117條:電力電纜做耐壓試驗及搖測絕緣時,高壓設備周圍應設警戒線,試驗儀器電源搭火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操作都必須聯系好,確認允許送電,再操作。電纜兩端人員應聯系好,沿途電纜上嚴禁有人工作,試驗后必須逐相徹底放電。

第118條:運行中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巡檢和維護。電纜溝蓋板應齊全完好,溝內不得有積水、雜物,電纜橋架上方應有護板,無護板的維修人員應及時清理上面的落葉等雜物,嚴防引起火災損傷電纜。

第119條: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設電纜,預先應架設好鋼絞線,并檢查確認鋼絞線安裝牢靠。工作時下面應有人監(jiān)護。梯上有人時,一般不準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時,梯子上方兩側必須系有安全繩,兩邊有人拉繩,嚴防梯子突然傾倒傷人。

第十七節(jié)、更換照明燈具

第120條:更換照明燈具,燈具的額定電壓必須與供電電壓相符,裝卸燈泡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戶外更換燈具,開關距工作現場較遠時,要安排專人停送電,應將開關閉鎖(掛牌),防止誤送電。

第121條:燈架或燈具管內的導線不許有接頭,采用螺口燈座時,應將火線接頂芯極,零線接螺紋極。開關應控制火線,開關上搬為接通,下搬為斷開。

第122條:使用梯子、馬凳等登高時,必須至少兩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梯上不準同時上兩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第123條:送電前工作人員應脫離可能的帶電構件,并背對燈具,以防燈具突然炸裂傷人。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124條:室外更換路燈、地燈、投光燈、裝飾燈及燈箱內燈具等操作,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梯子、鐵鞋登高時應檢查完好,上桿前應檢查桿基牢固。使用高空作業(yè)車要有專人操作,臂斗與附近架空線應保存足夠的安全距離。高空傳遞物品應用繩索,嚴禁拋擲,下面人員應帶安全帽。

第125條:變電所、配電室內更換照明燈具時還應防止不得觸及其他帶電設備。

第126條:井下更換防爆燈管前,應先將電源停掉,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第127條:更換后的燈具,不得隨意丟棄,應定點存放。

第十八節(jié)、高低防開關及變壓器故障處理

第128條:計劃內的故障處理,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相關領導批準,按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9條:工作負責人應詳細介紹工作任務、性質、停電范圍、有電無電區(qū)間、注意事項等問題,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條:故障處理前,應先將所檢修設備斷電,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或裝設防護擋板等措施。

第131條:進線及聯絡開關出現故障,要采取越級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兩側的電源都斷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132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應大于0.4米,必要時應加絕緣板隔離。

第133條:應急故障處理:

1) 當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維修工接到值班領導的通知后應迅速備齊所用工具、材料及防護用具,及時入井搶修。

2) 應急故障處理,亦應遵守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3) 井下防爆設備處于失爆狀態(tài),嚴禁送電。特殊情況下如需開蓋對設備進行送電試驗,則事先必須經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有安監(jiān)員現場監(jiān)督。

第134條:設備故障處理完畢,負責人檢測無誤,送電運行正常后,向單位及礦調度室匯報。

第十九節(jié)、運輸-安裝-撤除電氣設備

第135條:機電設備運輸前的裝車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繩索等符合要求,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136條:設備底架應與車盤用螺栓可靠連接,螺栓強度滿足要求。地面封車時底腳螺栓不少于四條,井下封車時如因條件限制,封車應不少于兩條對角螺栓,其他方向應用鋼絲繩封牢,確保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松動。

第137條:裝車應不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脫落或竄動的構件應與主設備連接牢靠。

第138條:使用葫蘆起重時,葫蘆、繩頭、脹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要選擇好可靠的生根點,起吊前應先試吊。

第139條:運輸過程中,設備兩側不得有人。斜巷運輸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要有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運輸過程中要使用保險繩。

第140條:搬遷、移動帶電設備前斷電,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牽拉各種纜線。

第141條:在滾杠和軌道上移動電氣設備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使用的繩索應有足夠強度,應系在設備底架上。要統(tǒng)一號令、用力均勻,嚴防拉歪設備。狹窄處兩側及設備前進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腳移動使用中的滾杠,防止擠傷。

第142條:體積較大的設備過風門、峒室門等狹窄處時,必要時要將設備拆卸,但要注意保護設備內部構件如接線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應妥善放置。

第143條:設備回收上井后,要及時交還機電科設備庫或電修組。

第144條:人力推車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2條之規(guī)定。一次只準推一車,同向推車間距不得小于10米,推車時必須注意前方,發(fā)現人員及障礙物時應及時發(fā)出信號或采取措施。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145條:完工后清理現場衛(wèi)生,使用中的設備要達到標準要求。

第二十節(jié)、電氣設備核相調相工作

第146條: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新安裝或改動主接線后,聯絡開關合閘前都要進行核對相序工作。

第148條:核相工作應使用專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兩人持操作桿,一人記錄,一人指揮。周圍應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核相儀表使用前應檢驗合格。

第149條:相序核對后,將兩側電源停掉,分別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記錄調整兩側壓線,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條:操作時人體與帶電體應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51條:并路合閘前,應再復核一遍,無誤方可并網操作。

第152條:帶電機等旋轉設備的負荷調相前,應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將電源側隔離刀閘拉開,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突然來電的措施,然后調整任意兩相負荷線,調整后檢查設備運轉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jié)、低防開關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與試驗

第153條:帶延時的總檢裝置不準單獨使用。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米。

第154條:開關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象,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第155條:當660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30kω,127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10kω時應采取措施提高電網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第156條:運行中的檢漏裝置跳閘試驗每天一次,維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7條:試驗時660v用11千歐、10w電阻,127v用2千歐,10w電阻,對新安裝的首次投人運行后要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8條:實驗方法: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檢查氣體不超限,有選擇性的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后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余分支開關線路應在線路最遠端試驗。在線路最遠端的開關負荷側接一電阻,電阻另一端接在開關外殼上,蓋上蓋后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試驗完畢,拆除電阻,將開關恢復原狀態(tài),并將試驗結果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節(jié)、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

第159條: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使用高壓絕緣棒。絕緣棒的長度對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對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條:室外雨天使用時應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允許雨雪天戶外操作,必要時要加長絕緣桿。

第161條:絕緣桿使用后應吊放在室內干燥場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內木支加上。防止壓彎受潮,每年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一次。

第162條:戶外操作跌落開關,停時應先斷開中相,后斷開背風側邊相,最后斷開迎風側邊相。送電操作時,對于戶內先送兩邊后送中間。對于戶外應先接通迎風邊相,后接通背風側邊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條:停電操作前先停低壓再停高壓,先停分支再??傞_關,送電時與此順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

第164條:戶外施工,停電時如不在變電所內,而是在線路中間的分段開關上停電,則停電后必須對停電開關負荷側執(zhí)行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雙回路或有反送電電源的線路,施工現場兩側必須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已停電的開關要設專人看守。

第二十三節(jié)、調整變壓器電壓

第165條:當變壓器低壓側出口電壓高于或低于開關及用電設備對電壓的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對變壓器的輸出電壓進行調整,使之符合設備運行的要求。

第166條:根據《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規(guī)定供電部門供到用戶受電端的電壓偏差,即電壓變動幅度不超過:10kv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用戶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戶為額定電壓+5%,-10%。

第167條:調整電壓前,應由維修電工使用萬用表在低壓側選擇便于安全測量的部位對電壓進行測量并記錄,以便確定調整的方案,調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測量,將數值與調整前對比,直至調整合格。使用萬用表要遵守萬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據不同電壓,合理選擇量程,測量時注意手不要接觸測試棒的金屬部分,測量人員要和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68條:調整變壓器電壓前,必需要按順序停掉變壓器低壓側、高壓側電源開關,并將隔離開關拉開,一經操作就使工作區(qū)間帶電的開關停電后必須閉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誤送電的措施。

第169條:停電后,做好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

第170條:按照變壓器銘牌圖示或分接開關部位標注的數字,調整變壓器高壓線圈的分接開關或連片,改動后杜絕虛接,并要至少經過兩名有現場工作經驗的人員確認無誤。

第171條:調整后,由專人負責送電并測量低壓測電壓工作,測量并確認調整合格,然后再恢復原運行方式。井下變壓器調整電壓,測量合格后,因恢復開關需再次停電的,必須將變壓器高壓側電源再次停掉,嚴禁帶電檢修設備,只有在設備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電。

第二十四節(jié)、在高壓開關柜內工作

第172條:在高壓開關柜內的工作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堅持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173條:工作前將開關柜上下刀閘拉開,上刀閘靜觸頭帶電的要設置防護網,工作時人體或工具與帶電體應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74條:柜內更換斷路器絕緣油時,更換的絕緣油必須試驗合格。柜內進人前必須對負荷電纜頭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75條:高壓開關柜合閘保險及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保險必須取下。

第176條:完工后必須檢查油質油位合格,無滲漏油現象。真空開關真空管分斷位置正確,絕緣電阻、接觸電阻合格。投入運行后,值班員或維修工應加強巡檢工作,發(fā)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五節(jié)、在有儲能元件電器上的工作

第177條:在有電容器、電感線圈元件或帶有拉伸的彈簧等儲有能量的設備上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第178條:停電并在電源側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電棒對儲能元件逐個徹底放電。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yè)前,要對已停電的單個電容器兩極進行3-5次(放電時間3-5分鐘)的重復放電后才準作業(yè)。已拉伸的彈簧要將彈力釋放,防止傷人。

第179條:放電時使用放電棒要先接地端,放電后再拆除。

第180條:工作過程中要有專人監(jiān)護,有其他帶電體的地方要設置警戒線或其它明顯標示,嚴防人員誤觸。登高作業(yè)應使用絕緣梯子,并注意與其他帶電體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六節(jié)、更換高低壓熔斷器

第181條:更換高低壓熔斷器必須選用型號及大小適宜的熔斷器及熔體。

第182條:更換前必須將電源側刀閘斷開,并驗明確無電壓。

第183條:更換高壓保險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更換低壓保險應使用專用把手或戴絕緣手套。

第184條:連續(xù)多次打保險的設備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加大保險容量。

第185條:更換保險應注意與其它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高壓0.4米,低壓0.1米)。

第186條:對于100kva以上的變壓器,選擇熔體按1.5-2倍額定電流;對于保護輸出線路,熔體的額定電流應小于或等于線路的安全電流。

第187條:更換保險后,恢復原運行方式。

第二十七節(jié)、更換設備保護插件及保護整定工作

第188條:運行中的低防開關發(fā)生接地故障,為判斷故障范圍需進行更換選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須將開關停掉。

第189條:設備開蓋后,首先要檢查內部有無異常,更換保護插件時,必須將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裝、調整保護插件時應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90條:設備保護整定值應與主管部門下達的保護定值單一致。

第191條:電氣設備應保護齊全,檢漏繼電器嚴禁甩掉不用。

第192條:井下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防爆設備杜絕失爆。

第193條: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準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許短路,鐵芯應可靠接地。

第194條:關閉開關門時,應注意保護二次線,嚴防擠傷。

第二十八節(jié)、常用工具及移動電氣設備使用

第195條:驗電筆使用前應檢查完好, 電壓等級要適宜,使用前應在相應帶電體上檢驗。高壓驗電時要戴絕緣手套。

第196條:電工鉗、剝線鉗、尖嘴鉗、螺絲刀雖有絕緣柄,但也應在不帶電的場合使用。

第197條:電烙鐵導線應使用橡套軟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應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第198條:使用汽油噴燈或液化器噴槍周圍不得有易燃物,盡可能在通風環(huán)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點火,噴焊時下面不準站人。噴燈加油時且不可吸煙,在變電所使用時,明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條:立梯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不準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時,不準移梯。

第200條:手持式電動機工具如沖擊鉆、手電鉆、電動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須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電源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電源線應用有接地芯線的橡套軟線。高空作業(yè)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停電或終止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挪動時不得提導線。

第201條: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潛水泵、無齒鋸、砂輪機、小型臺鉆等使用前應檢查電源配線整齊,有專用開關,有漏電保護,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開關、刀閘、接線柱有護罩,不裸露。移動時必須切斷電源,室外使用時應有防雨設施。電焊機一次線長度不宜超過2米,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焊接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20米。操作以上設備時要按勞動保護穿戴。

第202條:各班組熱水器必須有專用開關、開關必須具有漏電保護功能。電源線必須有專用接地線,熱水器外殼必須可靠接地。

第203條:車間配電盤必須配線整齊,開關達到完好狀態(tài),有漏電、短路和過載等保護裝置。

第二十九節(jié)、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

第204條:發(fā)現有人觸電,要立即采取措施使傷者脫離電源,施救時要注意自我保護,高壓觸電發(fā)生時要防止跨步電壓。

第205條:現場施救的三項基本措施是:1)通暢氣道;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氣頻率約每分鐘12次。3)胸外按壓頻率80次/分

第206條:醫(yī)務人員到來之前不得停止搶救。

第207條: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滅火前必須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再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燥的沙子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并將發(fā)火情況匯報值班領導。

第208條:油類著火禁止直接使用水滅火。

第209條:設備再次送電前,必須檢查故障部位確已排除,并清理設備衛(wèi)生,檢測設備絕緣值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第三十節(jié)、高空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210條:本措施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211條: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12條: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條: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癥以及其它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14條:施工中發(fā)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15條: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16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條: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18條:作業(yè)區(qū)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高空作業(yè)必須與相鄰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219條:使用梯子,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220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221條: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222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條:高空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條:在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所用材料必須放置穩(wěn)妥。所用工具必須隨手裝入工具袋,以防墜落傷人。

第225條: 作業(yè)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第226條: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作業(yè),并制定防止墜落的措施;使用工具應防止工具墜落傷人的措施;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價時,禁止拋擲。

第227條:高空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5條之規(guī)定:

(一) 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

(三) 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第一節(jié)、一般要求

第1條:各工種、各崗位人員應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制,熟悉本職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性能。按時參加業(yè)余培訓,認真學習規(guī)程措施,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隊長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員,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務時,要講明注意事項,指定安全負責人,分工要細致,并將安排情況記入班前會記錄。

第3條:班中按勞動保護穿戴,電工作業(yè)要穿絕緣靴(鞋),戴安全帽和絕緣手套,高空作業(yè)要使用安全帶。學員沒有師傅帶領,不得單獨從事電工作業(yè)。

第4條: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標示牌、警戒線、驗電器、斷線鉗、腳扣、保險帶、繩索、葫蘆、滑輪、短路接地線、絕緣棒、梯子、緊線器、核相儀及攜帶型電工儀表等必須檢查完好試驗合格。

第5條:電工維修作業(yè)必須至少兩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中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人。施工前工作人員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礙工作的病癥。

第6條:需停送電作業(yè)的,要安排專人停送電,并且要有防止誤送電的措施,工作班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到自?;ケ?。

第7條:需要搭接臨時電源的工作,其電源必須使用有漏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如使用電焊機、無齒鋸、手槍鉆、沖擊鉆、電烙鐵等小型電器時,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完好情況,電纜、導線、開關不應有破皮漏電現象,漏電保護器使用前應做一次漏電試驗,確保完好。導線必須使用橡套軟線,禁止使用塑料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接零)。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

第8條:井下行走時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時遵守行車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長物件時應平放,嚴防碰觸架空線。

第9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46條之規(guī)定:

(一) 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三)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第10條:本單位人員到外單位或本職范圍以外的地點參與施工,工作監(jiān)護人應由對方人員擔任;除遵守以上規(guī)定外,開工前還應詳細了解現場的接線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無誤,方可開工。

第二節(jié)、停電操作

第11條: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0.7米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0.7米,但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第12條: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第13條: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第三節(jié)、驗電操作

第14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值班負責人許可。

第15條: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第16條: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第四節(jié)、裝設接地線措施

第17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第18條: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第19條:檢修母線時,應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第20條: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21條: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地點,均應設有接地網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第22條: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第23條: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24條: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條: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調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26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第27條: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五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28條: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29條: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第30條: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1條: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第32條: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33條: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34條: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第六節(jié)、電器日常檢修安全措施

第35條:正常時電器的檢修工作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36條:操作前按照停電申請表的內容仔細核對開關位置編號及負荷名稱確認無誤。按照規(guī)程操作,先停斷路器再拉隔離開關;先停分支再??傞_關。停電后將開關閉鎖,并在開關操縱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37條:地面有人值班變電所及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后的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由值班人員落實。地面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及井下采區(qū)變電所停電后,由施工人員落實停電、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無人值守的開關,除執(zhí)行上述措施外,還要設專人看守,嚴防誤送電。

第38條:雙回路供電的負荷,停電后要在前后隔離刀閘兩側分別驗電放電,并在有電無電區(qū)間設置警戒線或在刀閘動靜觸頭之間裝設強度足夠的絕緣隔離板。

第39條:施工人員到達地點后,首先要檢查設備確已斷電,再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方可開工。

第40條: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杜絕虛接、錯相等不合格現象的發(fā)生。

第41條:需要頻繁停送電的操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后都要進行驗電放電,確定無電壓方可操操作。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42條: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43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約時停送電!嚴禁帶接地線合閘!防爆設備出現失爆,嚴禁送電!

第44條: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員及所做措施,恢復原運行方式。正常運行30分鐘后方可收工。

第七節(jié)、砍伐樹木安全措施

第45條:在線路帶電的情況下,砍伐靠近線路的樹木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在工作開始前向全體人員說明:電力線路有電,不得攀登桿塔。樹木、繩索不得接觸導線,安全距離不夠時,線路必須停電。

第46條:導線與樹木之間的最小凈距3-10kv為3.0米,3kv以下為3.0米。導線與街道樹間的最小垂直距離,3-10kv為1.5米,最大風偏情況下的水平距離為2.0米。3kv以下為1.0米。

第47條:上樹砍剪樹木時,不應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樹枝,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馬蜂等昆蟲。不應攀登已經鋸過或砍過的未斷的樹木。

第48條:為防止樹木(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拉向與導線相反的方向。繩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免拉繩人員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條:砍剪的樹木下面和倒樹范圍內應有專人監(jiān)護,不得有人逗留,防止傷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時要防止車輛通行。

第50條:砍樹使用的刀具、斧頭、繩索、梯子、油鋸等使用前要檢查完好。

第八節(jié)、在電桿上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51條:登桿前應由兩人同時辯明工作線路及桿號,嚴防誤登桿。工作前應對線路執(zhí)行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措施,短路接地線應掛在來電側。危及施工線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線路也應采取停電措施。

第52條:登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的電桿基礎未完全夯實前嚴禁攀登。風雨后遭損傷的電桿,應先采取培土、打臨時拉線等措施,再行上桿。

第53條: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鐵鞋、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條: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帶,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牢固構件上,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割傷。

第55條:檢修電桿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拆除,事先應對電桿進行加固;調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第56條: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現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下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拋擲。桿下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通過和逗留。

第57條:檢查水泥電桿橫向裂紋寬度不應該超過0.2mm,長度不應該超過1/3周長,彎曲度不應超過桿長的2/1000,否則不準登桿。

第九節(jié)、架空電力線路巡視安全措施

第58條:線路巡視應由有電力線路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夜間巡線應沿外側進行,大風天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前進。

第59條: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恢復送電的可能。

第60條:巡線人員發(fā)現導線落地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61條:巡線周期:1)定期巡視 對于1—10kv線路,一般為每月一次;1kv以下線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視因氣候惡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決定。3)夜間巡視1—10kv線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視 故障后巡視5)監(jiān)察巡視每年至少一次。綜上所述,每條線路每月檢查巡視不少于三次。

第62條:線路運行標準有關數據: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臨導線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3m,1kv以下時,不應小于0.15m。3—10kv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拉線、導線與電桿、導線與架空間的凈空距離,不應小于0.2m,3kv以下時,不應小于0.05m;3—10kv架空線路的引下線與低壓線間的距離,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線路的拉線從兩相導體之間穿過時,應裝設拉線絕緣子。低壓接戶線和進戶線必須采用硬絕緣導線。避雷接地裝置的引下線應用鍍鋅鋼絞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5mm。架空線的檔距:

6kv 城區(qū)40—50m 郊區(qū)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區(qū) 40—50m 郊區(qū) 40—60m

第63條:導線與地面的最小距離:

線路經過地區(qū)3—10kv 3kv以下

居民區(qū)6.5m 6.0m

非居民區(qū) 5.5m 5.0m

第64條:高壓接戶線的導線截面,銅絞線不得小于16mm,鋁絞線不得小于25m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45m,對地距離不得小于4.0m。

第十節(jié)、搭接、拆除負荷電纜措施

第64條:搭接、拆除負荷工作應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搭火用的電纜(線)必須檢查完好,絕緣良好不漏電,不得有明接頭。

第65條:工作前應將施工地點前側電源開關停掉,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措施。打開電氣設備電源側蓋板前,必須從上一級開關將電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6條: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拆、接負荷電纜前應從工作區(qū)段兩側停電,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67條:搭接電纜后,應檢查所搭負荷線相序正確,壓接質量及絕緣合格,防爆設備達到防爆要求,具備送電條件。方可收工。

第68條:拆除負荷后,將負荷線全部撤除,對裸露的電源線或開關要采取包扎隔離等防護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員觸電。對于防爆設備,要達到防爆要求。

第69條:任何情況下,工作人員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工作人員背后不得有帶電體。

第70條:外單位人員在變電所搭拆負荷時,必須有主管部門的同意。配電工有責任為其提供安全監(jiān)護,同時亦應監(jiān)督施工質量,發(fā)現不符合標準及失爆現象,應責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設備出現失爆,不得送電。

第十一節(jié)、立桿-撤桿-調整電桿安全措施

第71條: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人員分工要明確,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第72條: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第73條:立桿過程中,桿坑內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撤出桿高1.2倍的距離。即12米電桿為15米,15米電桿為18米。

第74條: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繩等。

第75條: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6條:在撤線過程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轉角桿、分段桿及起點、終點桿撤線前應系好拉繩,嚴禁突然剪斷導線,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第77條:電桿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作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度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第78條:已經起立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79條:調整電桿前應確認線路確已停電,再檢查桿根、拉線等無隱患。電桿調整后應將桿根回土夯實,并緊固好拉線。

第80條:撤除線路時應先撤導線和金具,后撤拉線和電桿,當還有受力拉線時應采取臨時措施。

第十二節(jié)、放線-撤線-緊線

第81條:放、撤、緊線工作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施工前應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第82條: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嚴防導線被過往車輛掛住。

第83條:緊線前應先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導線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第84條: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趕根,如不完好牢固,應設臨時拉線加固。

第85條: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作法松線。

第86條:使用放線器放線時,應有防止線盤傾倒及剎車的措施。放線時應嚴防導線扭傷,剪斷導線時,應先控制斷線部位兩端,防止線頭因彈力突然釋放傷人。

第十三節(jié)、起重-運輸安全措施

第87條:起重、運輸工作要遵守鮑煤發(fā)(2006)54號文件之《鮑店煤礦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規(guī)定》。

第88條: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員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明確分工,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檢查。

第89條:使用手動起重設備時,不得超負荷起吊。工件重量超過50kg時,應使用鋼絲繩;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5(《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4條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鋼絲繩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

第90條:被吊物體應可靠連為一體,必要時各連接部件應分別起吊。應在被吊物件棱角處和特別滑的部分應當采取墊舊皮帶、薄木板或其它軟體物進行保護。

第91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進行試吊和試拖移,試吊高度不大于200mm,試拖移距離不大于400mm,檢查無異常后方繼續(xù)進行。

第92條: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繩索的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面,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在斜坡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物料兩側及下方嚴禁有人,并設置防止物體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條:對起吊、拖移的物料應采取適當的固定措施,能使應起吊、拖移的物料整體移動,不出現散落或使其構件變形。

第94條:起吊、拖移物料時,應注意觀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幾何形狀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現偏向或翻轉等現象,應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理后在進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條:進行起吊、拖移物料時,必須規(guī)定統(tǒng)一聯絡信號及指令、設專人負責發(fā)出信號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專用信號和指令的使用規(guī)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號在其工作沒完成前,嚴禁作為其它信號使用。

第96條: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連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須合格,與起吊、拖移的物體重量相適應。

第97條:《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起重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作如下規(guī)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設備為3.5;2)用于人力起重為4.5;3)用于機動起重為5-6;4)用于綁扎起重為10;5)用于供人升降為14。

第98條:運輸電桿、變壓器和線盤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移動傷人。

第99條:裝卸電桿應防止散堆傷人,當分散卸車時,每卸完一處,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后,方可繼續(xù)運輸。

第100條:多人使用滾杠、扁擔等搬運重物時,必須統(tǒng)一號令,步調一致。經過狹窄或靠近墻壁等障礙處內側不得有人,且速度應放緩,嚴防傷及人員或設備。

第十四節(jié)、在配電變壓器臺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條:配電變壓器臺(室)停電檢修時,應持工作票。高壓線路不停電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人員說明線路有電并加強監(jiān)護。

第102條:無論線路是否已停電,必須先拉開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再拉高壓開關或跌落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03條:在吊起或放落變壓器前,必須檢查配電變壓器臺的結構,確保牢固可靠。

第104條:配電變壓器停電做試驗時,除指定工作人員外,臺架上嚴禁有人地面有電部分應設警戒線,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有人監(jiān)護。

第105條:電容器進行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將電容器逐個徹底放電并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106條:線路柱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進行檢修時,必須將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斷電,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五節(jié)、在帶電線路電桿及鄰近或交叉其他電力線路上的工作

第107條:在帶電桿塔上刷漆,除鳥窩、檢查接地線(極),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時,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0.7米。風力不得大于5級。

第108條:在10kv及以下的帶電桿塔上進行工作,工作人員距最下層導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條:停電檢修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時可能和另一回導線接觸或接至危險距離以內(1米),則另一回路也應停電并接地,停電同樣執(zhí)行工作票。若另一回電力線路屬于其他單位,則工作負責人應向該單位要求停電和接地并在確實看到該線路已接地后,才可開始工作。工作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路線路的措施,完工后應檢查該交叉跨越點安全距離合格(10kv及以下應>1.0米)。

第110條:在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內)平行或交叉線路上要求:

1) 有線路標志,以使工作人員能正確區(qū)別哪一條線路是停電線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線路上進行工作時,應持工作票及驗電筆、接地線等設備。

3) 登桿前應該對標記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方可攀登。

4) 在這一段平行或交叉線路上工作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以免誤登有電線路桿塔。

第十六節(jié)、電力電纜工作

第111條:在電力電纜上工作應辦理工作票,開工前要核對電纜名稱及標示牌,并在施工端驗電放電短路接地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12條:開啟電纜溝時,如在交通路口,應設置標示或設人警戒,防止行人、車輛誤入。

第113條:敷設電纜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電纜走動時,嚴禁用手般動,以防擠傷。移動電纜接線盒一般應停電進行。按照礦上關于掛“紅黃牌”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帶電整理、吊掛電纜,整理吊掛電纜必須將電纜停電。

第114條:截斷電纜前,必須先核對確為停電電纜,再有接地的帶絕緣柄的鐵釬釘入電纜芯線后方可工作。扶釬人應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115條:制作熱縮電纜頭,使用噴燈或噴槍應嚴格遵守操作說明,防止噴頭燙傷,準備好足夠的防火水和至少兩個8kg干粉滅火器。工作現場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風良好。制作冷縮電纜盒,應注意保持環(huán)境干燥。

第116條:連接電纜前,每做一個接頭,都要對接頭兩端電纜的絕緣情況進行測量,并做好記錄,最后通測絕緣值,確保整條電纜合格,符合送電條件。

第117條:電力電纜做耐壓試驗及搖測絕緣時,高壓設備周圍應設警戒線,試驗儀器電源搭火專人負責,每次停送電操作都必須聯系好,確認允許送電,再操作。電纜兩端人員應聯系好,沿途電纜上嚴禁有人工作,試驗后必須逐相徹底放電。

第118條:運行中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周期巡檢和維護。電纜溝蓋板應齊全完好,溝內不得有積水、雜物,電纜橋架上方應有護板,無護板的維修人員應及時清理上面的落葉等雜物,嚴防引起火災損傷電纜。

第119條: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設電纜,預先應架設好鋼絞線,并檢查確認鋼絞線安裝牢靠。工作時下面應有人監(jiān)護。梯上有人時,一般不準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時,梯子上方兩側必須系有安全繩,兩邊有人拉繩,嚴防梯子突然傾倒傷人。

第十七節(jié)、更換照明燈具

第120條:更換照明燈具,燈具的額定電壓必須與供電電壓相符,裝卸燈泡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戶外更換燈具,開關距工作現場較遠時,要安排專人停送電,應將開關閉鎖(掛牌),防止誤送電。

第121條:燈架或燈具管內的導線不許有接頭,采用螺口燈座時,應將火線接頂芯極,零線接螺紋極。開關應控制火線,開關上搬為接通,下搬為斷開。

第122條:使用梯子、馬凳等登高時,必須至少兩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梯上不準同時上兩人,要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第123條:送電前工作人員應脫離可能的帶電構件,并背對燈具,以防燈具突然炸裂傷人。任何情況下,人體不得同時觸及兩根導線。

第124條:室外更換路燈、地燈、投光燈、裝飾燈及燈箱內燈具等操作,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梯子、鐵鞋登高時應檢查完好,上桿前應檢查桿基牢固。使用高空作業(yè)車要有專人操作,臂斗與附近架空線應保存足夠的安全距離。高空傳遞物品應用繩索,嚴禁拋擲,下面人員應帶安全帽。

第125條:變電所、配電室內更換照明燈具時還應防止不得觸及其他帶電設備。

第126條:井下更換防爆燈管前,應先將電源停掉,燈具應達到防爆要求。

第127條:更換后的燈具,不得隨意丟棄,應定點存放。

第十八節(jié)、高低防開關及變壓器故障處理

第128條:計劃內的故障處理,必須先提出停電申請,經相關領導批準,按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9條:工作負責人應詳細介紹工作任務、性質、停電范圍、有電無電區(qū)間、注意事項等問題,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條:故障處理前,應先將所檢修設備斷電,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或裝設防護擋板等措施。

第131條:進線及聯絡開關出現故障,要采取越級停電措施,將檢修設備兩側的電源都斷掉,并做好防止突然來電的措施。

第132條:嚴禁帶電作業(yè)。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應大于0.4米,必要時應加絕緣板隔離。

第133條:應急故障處理:

1) 當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維修工接到值班領導的通知后應迅速備齊所用工具、材料及防護用具,及時入井搶修。

2) 應急故障處理,亦應遵守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3) 井下防爆設備處于失爆狀態(tài),嚴禁送電。特殊情況下如需開蓋對設備進行送電試驗,則事先必須經瓦檢員檢查氣體不超限,有安監(jiān)員現場監(jiān)督。

第134條:設備故障處理完畢,負責人檢測無誤,送電運行正常后,向單位及礦調度室匯報。

第十九節(jié)、運輸-安裝-撤除電氣設備

第135條:機電設備運輸前的裝車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繩索等符合要求,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136條:設備底架應與車盤用螺栓可靠連接,螺栓強度滿足要求。地面封車時底腳螺栓不少于四條,井下封車時如因條件限制,封車應不少于兩條對角螺栓,其他方向應用鋼絲繩封牢,確保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松動。

第137條:裝車應不超長、超寬、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脫落或竄動的構件應與主設備連接牢靠。

第138條:使用葫蘆起重時,葫蘆、繩頭、脹楔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要選擇好可靠的生根點,起吊前應先試吊。

第139條:運輸過程中,設備兩側不得有人。斜巷運輸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要有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運輸過程中要使用保險繩。

第140條:搬遷、移動帶電設備前斷電,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牽拉各種纜線。

第141條:在滾杠和軌道上移動電氣設備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使用的繩索應有足夠強度,應系在設備底架上。要統(tǒng)一號令、用力均勻,嚴防拉歪設備。狹窄處兩側及設備前進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腳移動使用中的滾杠,防止擠傷。

第142條:體積較大的設備過風門、峒室門等狹窄處時,必要時要將設備拆卸,但要注意保護設備內部構件如接線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應妥善放置。

第143條:設備回收上井后,要及時交還機電科設備庫或電修組。

第144條:人力推車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2條之規(guī)定。一次只準推一車,同向推車間距不得小于10米,推車時必須注意前方,發(fā)現人員及障礙物時應及時發(fā)出信號或采取措施。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145條:完工后清理現場衛(wèi)生,使用中的設備要達到標準要求。

第二十節(jié)、電氣設備核相調相工作

第146條: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的設備,新安裝或改動主接線后,聯絡開關合閘前都要進行核對相序工作。

第148條:核相工作應使用專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兩人持操作桿,一人記錄,一人指揮。周圍應設置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操作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核相儀表使用前應檢驗合格。

第149條:相序核對后,將兩側電源停掉,分別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記錄調整兩側壓線,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條:操作時人體與帶電體應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51條:并路合閘前,應再復核一遍,無誤方可并網操作。

第152條:帶電機等旋轉設備的負荷調相前,應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將電源側隔離刀閘拉開,并做好驗電放電,短路接地,閉鎖掛牌等突然來電的措施,然后調整任意兩相負荷線,調整后檢查設備運轉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節(jié)、低防開關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與試驗

第153條:帶延時的總檢裝置不準單獨使用。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置,并距局部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于5米。

第154條:開關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象,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第155條:當660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30kω,127v系統(tǒng)絕緣值低于10kω時應采取措施提高電網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第156條:運行中的檢漏裝置跳閘試驗每天一次,維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7條:試驗時660v用11千歐、10w電阻,127v用2千歐,10w電阻,對新安裝的首次投人運行后要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

第158條:實驗方法: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檢查氣體不超限,有選擇性的總檢漏保護裝置應在分支開關斷開后在分支開關入口處做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其余分支開關線路應在線路最遠端試驗。在線路最遠端的開關負荷側接一電阻,電阻另一端接在開關外殼上,蓋上蓋后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試驗完畢,拆除電阻,將開關恢復原狀態(tài),并將試驗結果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節(jié)、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

第159條:操作跌落開關及柱上斷路器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使用高壓絕緣棒。絕緣棒的長度對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對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條:室外雨天使用時應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允許雨雪天戶外操作,必要時要加長絕緣桿。

第161條:絕緣桿使用后應吊放在室內干燥場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內木支加上。防止壓彎受潮,每年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一次。

第162條:戶外操作跌落開關,停時應先斷開中相,后斷開背風側邊相,最后斷開迎風側邊相。送電操作時,對于戶內先送兩邊后送中間。對于戶外應先接通迎風邊相,后接通背風側邊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條:停電操作前先停低壓再停高壓,先停分支再??傞_關,送電時與此順序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

第164條:戶外施工,停電時如不在變電所內,而是在線路中間的分段開關上停電,則停電后必須對停電開關負荷側執(zhí)行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雙回路或有反送電電源的線路,施工現場兩側必須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已停電的開關要設專人看守。

第二十三節(jié)、調整變壓器電壓

第165條:當變壓器低壓側出口電壓高于或低于開關及用電設備對電壓的要求,致使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對變壓器的輸出電壓進行調整,使之符合設備運行的要求。

第166條:根據《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規(guī)定供電部門供到用戶受電端的電壓偏差,即電壓變動幅度不超過:10kv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用戶為額定電壓的±7%;低壓照明用戶為額定電壓+5%,-10%。

第167條:調整電壓前,應由維修電工使用萬用表在低壓側選擇便于安全測量的部位對電壓進行測量并記錄,以便確定調整的方案,調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測量,將數值與調整前對比,直至調整合格。使用萬用表要遵守萬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據不同電壓,合理選擇量程,測量時注意手不要接觸測試棒的金屬部分,測量人員要和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68條:調整變壓器電壓前,必需要按順序停掉變壓器低壓側、高壓側電源開關,并將隔離開關拉開,一經操作就使工作區(qū)間帶電的開關停電后必須閉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誤送電的措施。

第169條:停電后,做好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措施。

第170條:按照變壓器銘牌圖示或分接開關部位標注的數字,調整變壓器高壓線圈的分接開關或連片,改動后杜絕虛接,并要至少經過兩名有現場工作經驗的人員確認無誤。

第171條:調整后,由專人負責送電并測量低壓測電壓工作,測量并確認調整合格,然后再恢復原運行方式。井下變壓器調整電壓,測量合格后,因恢復開關需再次停電的,必須將變壓器高壓側電源再次停掉,嚴禁帶電檢修設備,只有在設備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電。

第二十四節(jié)、在高壓開關柜內工作

第172條:在高壓開關柜內的工作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堅持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173條:工作前將開關柜上下刀閘拉開,上刀閘靜觸頭帶電的要設置防護網,工作時人體或工具與帶電體應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174條:柜內更換斷路器絕緣油時,更換的絕緣油必須試驗合格。柜內進人前必須對負荷電纜頭驗電、放電、裝設短路接地線。

第175條:高壓開關柜合閘保險及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保險必須取下。

第176條:完工后必須檢查油質油位合格,無滲漏油現象。真空開關真空管分斷位置正確,絕緣電阻、接觸電阻合格。投入運行后,值班員或維修工應加強巡檢工作,發(fā)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第二十五節(jié)、在有儲能元件電器上的工作

第177條:在有電容器、電感線圈元件或帶有拉伸的彈簧等儲有能量的設備上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第178條:停電并在電源側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電棒對儲能元件逐個徹底放電。在電容器上檢修作業(yè)前,要對已停電的單個電容器兩極進行3-5次(放電時間3-5分鐘)的重復放電后才準作業(yè)。已拉伸的彈簧要將彈力釋放,防止傷人。

第179條:放電時使用放電棒要先接地端,放電后再拆除。

第180條:工作過程中要有專人監(jiān)護,有其他帶電體的地方要設置警戒線或其它明顯標示,嚴防人員誤觸。登高作業(yè)應使用絕緣梯子,并注意與其他帶電體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六節(jié)、更換高低壓熔斷器

第181條:更換高低壓熔斷器必須選用型號及大小適宜的熔斷器及熔體。

第182條:更換前必須將電源側刀閘斷開,并驗明確無電壓。

第183條:更換高壓保險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更換低壓保險應使用專用把手或戴絕緣手套。

第184條:連續(xù)多次打保險的設備應查明原因,不得隨意加大保險容量。

第185條:更換保險應注意與其它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高壓0.4米,低壓0.1米)。

第186條:對于100kva以上的變壓器,選擇熔體按1.5-2倍額定電流;對于保護輸出線路,熔體的額定電流應小于或等于線路的安全電流。

第187條:更換保險后,恢復原運行方式。

第二十七節(jié)、更換設備保護插件及保護整定工作

第188條:運行中的低防開關發(fā)生接地故障,為判斷故障范圍需進行更換選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須將開關停掉。

第189條:設備開蓋后,首先要檢查內部有無異常,更換保護插件時,必須將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裝、調整保護插件時應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190條:設備保護整定值應與主管部門下達的保護定值單一致。

第191條:電氣設備應保護齊全,檢漏繼電器嚴禁甩掉不用。

第192條:井下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要求,防爆設備杜絕失爆。

第193條: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準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許短路,鐵芯應可靠接地。

第194條:關閉開關門時,應注意保護二次線,嚴防擠傷。

第二十八節(jié)、常用工具及移動電氣設備使用

第195條:驗電筆使用前應檢查完好, 電壓等級要適宜,使用前應在相應帶電體上檢驗。高壓驗電時要戴絕緣手套。

第196條:電工鉗、剝線鉗、尖嘴鉗、螺絲刀雖有絕緣柄,但也應在不帶電的場合使用。

第197條:電烙鐵導線應使用橡套軟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應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第198條:使用汽油噴燈或液化器噴槍周圍不得有易燃物,盡可能在通風環(huán)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點火,噴焊時下面不準站人。噴燈加油時且不可吸煙,在變電所使用時,明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條:立梯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不準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時,不準移梯。

第200條:手持式電動機工具如沖擊鉆、手電鉆、電動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須作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電源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電源線應用有接地芯線的橡套軟線。高空作業(yè)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停電或終止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挪動時不得提導線。

第201條: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潛水泵、無齒鋸、砂輪機、小型臺鉆等使用前應檢查電源配線整齊,有專用開關,有漏電保護,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開關、刀閘、接線柱有護罩,不裸露。移動時必須切斷電源,室外使用時應有防雨設施。電焊機一次線長度不宜超過2米,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焊接電纜線,長度不宜超過20米。操作以上設備時要按勞動保護穿戴。

第202條:各班組熱水器必須有專用開關、開關必須具有漏電保護功能。電源線必須有專用接地線,熱水器外殼必須可靠接地。

第203條:車間配電盤必須配線整齊,開關達到完好狀態(tài),有漏電、短路和過載等保護裝置。

第二十九節(jié)、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

第204條:發(fā)現有人觸電,要立即采取措施使傷者脫離電源,施救時要注意自我保護,高壓觸電發(fā)生時要防止跨步電壓。

第205條:現場施救的三項基本措施是:1)通暢氣道;2)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氣頻率約每分鐘12次。3)胸外按壓頻率80次/分

第206條:醫(yī)務人員到來之前不得停止搶救。

第207條: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滅火前必須將該設備電源停掉,再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燥的沙子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并將發(fā)火情況匯報值班領導。

第208條:油類著火禁止直接使用水滅火。

第209條:設備再次送電前,必須檢查故障部位確已排除,并清理設備衛(wèi)生,檢測設備絕緣值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第三十節(jié)、高空作業(yè)安全措施

第210條:本措施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211條: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12條: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條: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癥以及其它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14條:施工中發(fā)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15條: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16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條: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18條:作業(yè)區(qū)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高空作業(yè)必須與相鄰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219條:使用梯子,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220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221條: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222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條:高空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條:在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所用材料必須放置穩(wěn)妥。所用工具必須隨手裝入工具袋,以防墜落傷人。

第225條: 作業(yè)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鞋、帶釘和易滑的鞋,在沒有防護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第226條: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作業(yè),并制定防止墜落的措施;使用工具應防止工具墜落傷人的措施;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價時,禁止拋擲。

第227條:高空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735條之規(guī)定:

(一) 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

(三) 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使用管理辦法(十二篇)

礦屬各單位: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城郊煤礦實際情況,現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定期試驗制度。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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