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亂紀的行為包括哪些
違反法律法規(guī)就是違反法律法規(guī)。
違法違紀行為包括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刑訊逼供、辦理“金錢案件、關系案件、人情案件”、吃、收禮品等。以及以冷漠、拖延、敷衍的責任對待群眾。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利益格局和人們道德觀念的多樣化,以及西方國家生活方式、文化觀念和政治觀念的影響,誘發(fā)腐敗的因素增多,其特點也與以往不同。
主要表現(xiàn)在:1。領導干部違法違規(guī)涉及領域廣、層次多,案件數(shù)量大幅增加。
領導違紀違法行為已從單一的特定領域逐步發(fā)展為復雜的多領域違紀違法行為。多層次、跨行業(yè)、跨領域的違法違紀行為逐漸增多,違法違紀對象日益復雜,違法違紀案件查處難度越來越大。
他們在政治上拉幫結派,經濟上盤根錯節(jié),形成了廣泛的利益聯(lián)盟,表現(xiàn)出明顯的集團特征。
經常發(fā)現(xiàn)一個帶出一個幫派,另一個帶出一個幫派。案件涉及面廣,連環(huán)案件多。
涉及的領域也從財政、行政執(zhí)法、司法等領域擴展到一般領域,從掌握貨幣、物資等關鍵崗位滲透到一般領導崗位,包括鄉(xiāng)鎮(zhèn)、縣級、省級甚至更高級別的領導。
目前腐敗案件高發(fā)的熱點多分布在國有企業(yè)改制、股票上市、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國有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財政撥款項目等領域。
2.違紀金額大幅增加,對社會危害極大。
有的領導干部涉案金額巨大,犯罪危害大,情節(jié)嚴重,令人震驚。
比如程涉案金額4000多萬元,20億元,湛江走私案114億元,廈門走私案800多億元,***案37億元。
“廣西第一貪”李成龍受賄共計1600多萬元。重慶文強利用擔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領導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就業(yè)安置、工程承包等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與妻子周曉亞共同收受他人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者、領導者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1萬元,無力支付財產1044萬余元。
就江西而言,貴溪市委書記李長華因受賄98.9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另有205萬余元財產無法解釋。
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江華因收受賄賂和財物共計574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等等。
3.單位最高領導違紀案件增多,窩案、連環(huán)案高發(fā)。
“************”,這已經成為一個公認的定理。
這些年來,“一號”頻頻出問題,就證明了這一點。
因為“一號”處于核心位置,它的權力空間是無限的,可以凌駕于制度之上。而且,由于現(xiàn)行制度的弊端,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制度對于“一把手”來說是“牛棚關老鼠”,導致“一把手”在腐敗問題上比其他領導干部有更多的機會和更低的成本。
比如,穆、等23名涉違法違規(guī)領導干部中,有17名是黨政“一把手”,占涉案人員的74%;在廣西,有4人,都曾擔任寧明縣黨政“一把手”,因貪污受賄受到嚴懲。
4.違法行為人更專業(yè)、更隱蔽,更有能力逃避偵查
他們有的利用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借機謀取利益;有的人利用法律、政策的便利,通過集體研究的方式,直接制定符合自己需要的規(guī)章制度,為自己的腐敗行為披上法律的外衣;在干部提拔或者項目招標等一些方面,表面上看是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合理合法,沒有瑕疵。事實上,它在一個黑盒子里運作,交易權力和金錢。
而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有的進入攻守同盟,有的在作案前就想好了對策,反偵查能力極強,使得以后的偵查和處理非常困難。
等等。
5.案件性質更為惡劣,外向型案件數(shù)量增多,外部負面影響更大。
首先,揭示了資本積累型腐敗的特征。
腐敗分子從占有生活資料發(fā)展到占有生產資料,從享樂財富積累發(fā)展到資本積累,從經濟腐敗發(fā)展到政治腐敗、司法腐敗,危害極大。
第二,案件性質惡劣。
有的黨員干部喪失黨性原則,結黨結黨,徇私枉法,膽大妄為。
有的充當惡勢力的保護傘,有的甚至雇人殺人,直接成為罪犯。
第三,權錢交易嚴重。
近年來,幾乎每一個被調查的高官背后,都有有錢人和商人的影子,他們都有交易金錢的權利。
第四,生活方式腐敗。
大多數(shù)貪官往往將政治蛻變、經濟貪婪、生活腐敗和專橫作風結合在一起,其惡劣行為令人發(fā)指。
造成違法亂紀的原因是什么
開除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違法亂紀行為的員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系的最高行政處分。
事實上,企業(yè)通常堅持‘教育第一,懲罰第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
只要他的錯誤不是很嚴重,愿意改正,就不會馬上開除他,但可能會先給緩刑看看后遺癥。
條件:單位以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等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必須達到一定程度,可以是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也可以是單位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
解除被處罰人與行政機關的人事關系,既是紀律處分,也是最嚴厲的處分。
被辭退后,被處罰人不再具有行政機關公務員身份。
違法亂紀行為有哪些
敲詐勒索、非法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集資、散布謠言、毆打他人致死、致傷的。